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15日 中级会计(中级·经济法)(第 14 期)
| 试题来源 | 经济法 · 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官方考试大纲 |
|---|---|
| 所属考试 | 中级会计师 |
| 所属科目 | 经济法 |
| 对应大纲 | 《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经济法》 |
| 所属章节 | 第2章 公司法律制度 |
| 覆盖知识点 |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地位与职权;决议表决比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例外 |
| 试题分值 | 单项选择题 2 分 × 2、多项选择题 2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简答题 3 分 × 1,合计 10 分 |
| 难度 | 基础 |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 )。
A. 执行机构 B. 监督机构 C. 权力机构 D. 经营管理机构
2.【单项选择题】(2 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人数为( )。
A. 一人 B. 二人以上 C. 三人以上 D. 五人以上
3.【多项选择题】(2 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列事项中,股东会作出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
A. 修改公司章程 B.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C.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D.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判断题】(1 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 )
A. 正确 B. 错误
5.【简答题】(3 分)甲有限责任公司由 5 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章程未作特别约定。2026 年该公司拟作出两项决议:一是修改公司章程;二是审议批准公司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股东会的性质是什么?(2)上述两项决议分别应当经何种比例的表决权通过?请说明理由。
答案与解析
解析:考查股东会的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故选 C。
解析:考查董事会的组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故选 C。
解析:考查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A、B、C 正确;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属于一般事项,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D 错误,故选 ABC。
解析:考查监事会的例外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行使该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故本题正确。
解析: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性质与决议表决比例。要点:①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1 分);②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 分);③ 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 分)。评分要点:股东会性质 1 分、特别决议比例及理由 1 分、一般决议比例 1 分。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展开,覆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地位、职权与组成人数,股东会普通决议(过半数)与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比例,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以及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例外规定,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职权的情形,并通过一道简答题考查股东会性质与决议表决比例。
相关知识点详见 → 经济法考点精讲 | 第2章 公司法律制度 · 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
依据: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http://kzp.mof.gov.cn/
说明:2026 年度中级资格考试于 2026 年 9 月 5—6 日举行(共 2 批次);《中级会计实务》150 分钟、《经济法》120 分钟、《财务管理》120 分钟。取得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者,报考中级可免试《财务管理》(申请期 2026-05-12 至 06-25)。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