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案例分析
2023-03-27
(真题节选)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2:在施工过程中,甲施工单位的资金出现困难,无法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支付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受理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付款凭证。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中发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某部位存在质量隐患,专业监理工程师随即向甲施工单位签发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单位回函称,建设单位已直接向乙施工单位付款,因而本单位对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不承担责任。
问题:
1.指出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在事件3中甲施工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1.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
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受理乙施工单位的支付申请不妥。理由:因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3.5.2 分包的确定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事件3中,甲施工单位的说法不正确。
理由: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影响了工程质量,承包人均承担连带责任。
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受理乙施工单位的支付申请不妥。理由:因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事件3中,甲施工单位的说法不正确。
理由: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影响了工程质量,承包人均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