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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点精讲 | 第8章 社会救助的法规与政策 · 特困人员供养的法规与

中国人事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6-10-22 08:34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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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点精讲 | 第8章 社会救助的法规与政策 · 特困人员供养的法规与政策

所属考试社会工作者
所属科目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对应大纲《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5 年)·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所属章节第8章 社会救助的法规与政策
知识点名称特困人员供养的法规与政策
适用等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社会工作师)
考试分值约 6 分

核心内容

  • 制度定位:特困人员供养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面向最困难的群体提供兜底性保障。《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4条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 对象的三个条件:认定特困人员须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对象范围限于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类人群。
  • 供养内容:依《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5条,特困人员供养内容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四项内容覆盖了吃穿住、日常照料、医疗与身后事,构成完整的兜底保障。
  • 供养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标准制定须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相适应。
  • 供养形式:特困人员供养分为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两种形式,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分散供养一般由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受托的亲属、邻里提供日常照料;集中供养由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住宿、生活照料与相关服务。
  • 申请程序:依《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7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 审核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状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动态管理与终止:依《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8条,特困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其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 制度衔接:依《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6条,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避免重复保障或者保障遗漏,形成分层分类的救助格局。
  • 与原有制度的整合:2014 年《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施行后,原农村五保供养与城市「三无」人员救助统一为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作为行政法规仍然有效,其保障精神已由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承接并扩展。
  • 与其他法律的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1条规定,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给予供养或者救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 常见考法:多以「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供养内容有哪几项」「申请与终止的程序」「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的选择权」等形式命题,常与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对比考查。

易错点

易错点:认为只要年老或者残疾就可以认定为特困人员。→ 正确理解:须同时满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义务人缺失或者无履行能力三个条件,仅年老或者残疾并不足够。
易错点:把特困人员供养内容等同于发放现金。→ 正确理解:供养内容包括基本生活条件、照料、疾病治疗、丧葬事宜四项,既有资金救助也有服务保障。
易错点:认为供养形式由机构决定。→ 正确理解: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分散供养或者集中供养,选择权在供养对象。
易错点:认为特困人员供养一经批准即长期不变。→ 正确理解:实行动态管理,不再符合条件时按程序终止供养并公示。
易错点:把特困人员供养与最低生活保障混为一谈。→ 正确理解:二者对象条件与保障内容不同,低保以家庭收入低于标准为主要条件,特困供养针对「三无」人员且包含照料、医疗、丧葬等服务性内容。

记忆口诀

特困供养记「三无三群四内容两形式」: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义务人缺失或无能力)、三群(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四内容(基本生活、照料、疾病治疗、丧葬)、两形式(分散、集中,本人可选);程序记「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县级民政审批—动态终止并公示」。

考试分值

该知识点多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出现,预计分值约 6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下列人员中可以依法获得特困人员供养的是( )。

A.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义务人的 70 岁老人 B. 有子女但子女在外地工作的独居老人 C.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下岗职工 D. 因病因灾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农户

答案:A
解析:考查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A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三个条件,符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4条的规定;B 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且未说明其无履行能力,C 属于最低生活保障的适用情形,D 属于临时救助的适用情形。

2.【多项选择题】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

A. 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B.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C. 提供疾病治疗 D. 办理丧葬事宜

答案:ABCD
解析:考查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5条明确规定了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四项内容,四项均正确。

常见问题(QA)

Q1:特困人员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怎么区分?
A1:看对象条件与保障内容。低保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为主要认定条件,保障方式以差额补助为主;特困人员供养针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义务人缺失或者无履行能力的「三无」人员,除基本生活保障外还包括照料、疾病治疗、丧葬事宜等服务性内容。一个人符合特困供养条件时按特困供养保障,不再重复纳入低保。
Q2:供养对象想从集中供养改为分散供养,可以吗?
A2:可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9条明确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实际操作中应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程序办理变更,并落实照料服务人、签订照料服务协议,确保照料责任不落空。
Q3:这个知识点通常怎么考?
A3:常考三类:一是给出一段人员情况,问是否符合特困人员条件(重点看三个条件是否同时具备);二是问供养内容包含哪几项(四项要记全);三是问申请、审核、终止的程序顺序。复习时把「三无三群四内容两形式」记牢,再配合与低保、临时救助的对比,选择题基本可以拿稳。

依据:中国人事考试网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说明:2025 年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由中央社会工作部修订、中国人事考试网 2025-12-09 发布。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考 2 科、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社会工作师(中级)考 3 科、成绩实行 2 年滚动管理。各科满分 100 分、60 分合格。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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