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对甲醛、氨、苯、TVOC取样检测时,装饰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式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 24h以后进行。
(7)检测结果的判定与处理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表2A320093-1要求时,可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的工程,可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量应增加1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
【案例2A320093】(P249-250)
1.背景
某学校工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5层,建筑面积12000m
2,由市二建公司施工,工程于2011年8月开工,2013年8月22日竣工,8月25日进行了四方验收。
工程交付期间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校方(建设单位)为了能正常进行开学典礼,于2013年8月27日开始布置使用,在校方9月1日完成了开学典礼后,委托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
事件二:该学校主要功能房间为教室40间,多功能厅1间,会议室5间,食堂1间等,在室内环境检测过程中检测单位对4类功能性房间各抽查了1间进行检测,最终检测结果为合格。
2.问题
(1)事件一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如有不妥说明正确作法。
(2)事件二中: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对抽检的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说明理由及正确 做法。
3.答案
(1)不妥之处:校方急于开学典礼,没有对建筑室内环境进行检测就开始使用。
正确做法: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2)不符合相关规定;
理由: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正确做法:
教室40间,按5%抽样为2间,但根据有关规定中“且不得少于3间”的规定,应抽检3间。原做法抽1间不符合要求;多功能厅1间,食堂1间抽检方法正确,全数抽样;会议室5间,应抽样3间。
2A320094 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一、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3)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4)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二、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三、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及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
(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
(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査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部门)或技术(部门)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四、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