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三 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P247案例
1)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2)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
3)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4)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四、补充
41、单位工程组成: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地下防水工程)、主体结构、屋面工程、装饰装修、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等10分部工程
42、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基础;主体结构防水、排水、注浆、细部构造防水、筏形与箱形基础等分项工程
43 、主体结构分部应包含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钢管混凝土结构子分部、砌体结构子分部、钢结构子分部、型钢混凝土子分部、铝合金结构、木结构
4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P308(外墙防水为装饰装修工程)
2A320096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等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要求后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有关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3)存在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且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有关资料,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预验收通过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所施工的建筑工程进行自检,并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完整后,移交给总包单位。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5)P270-271
1)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有关验收规范涉及的监理职责。
2)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6)补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对于不同性质的建设工程还应满足其他一些具体要求,如工业建设项目,还应满足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与卫生设施、消防设施以及必需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有关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可交付使用。
(7)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对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单位经自行检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已预验收通过的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可组织进行验收。有几个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当其中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完成,并经自行检验,也可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