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案例分析
2026-04-07
【背景资料】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在招标与施工阶段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中因地震导致:施工停工1个月。已建工程部分损坏;现场堆放的价值50万元的工程材料(施工单位负责采购)损毁;部分施工机械损坏,修复费用20万元;现场8人受伤,施工单位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24万元(其中建设单位受伤人员医疗费3万元,施工单位受伤人员医疗费21万元);施工单位修复损坏工程支出10万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申请。
【问题】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分析事件1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承担哪些经济损失。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各是多少?(不考虑工程保险)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事件1中建设单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1)现场堆放的价值50万元的工程材料的损毁;
(2)建设单位受伤人员医疗费3万元;
(3)修复损坏工程支出10万元。
事件1中施工单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1)部分施工机械损坏的修复费用20万元;
(2)施工单位受伤人员医疗费21万元。
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50+3+10=63万元。
停工损失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但工期相应顺延。故,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工期延期为1个月。
(1)现场堆放的价值50万元的工程材料的损毁;
(2)建设单位受伤人员医疗费3万元;
(3)修复损坏工程支出10万元。
事件1中施工单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1)部分施工机械损坏的修复费用20万元;
(2)施工单位受伤人员医疗费21万元。
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50+3+10=63万元。
停工损失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但工期相应顺延。故,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工期延期为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