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经济法
2007-12-24
甲作为乙的行纪人与丙订立买卖合同,由于丙未按约定履行合同致使乙的利益受到损害,除另有约定外,则乙的损失( )。
A.应由丙承担,甲负连带责任
B.应由丙承担
C.应由甲承担,丙负补充责任
D.应由甲承担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纪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每月的最后1日支付
B.每季度的最后1日支付
C.2006年和2007年的6月30日各支付一次,到期还款时支付剩余期间的利息
D.2006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剩余期间的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100元
B.120元
C.140元
D.150元
A.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B.承兑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C.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D.背书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