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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申论
2013-10-26

给定资料
1.临近岁末,中国互联网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用户资料泄露事件 2011年12月26日爆发。国内多家网络安全机构发布红色预警称,CSDN、人人网、猫扑、l78游戏网等多家互联网站遭黑客恶意公开数据库。鉴于已有超过5000万个用户账号和密码在网上公开扩散,特别是部分网民习惯为邮箱、微博、游戏、网上支付、购物等账号设置相同的密码,多家机构呼吁广大网民尽快修改重要账号的密码,而上述被卷入泄密风波的网站也已向用户敲响警钟。
这场令人闻之色变的“密码危机”,最早源于2011年12月21日。当天上午,有黑客在网上公开了开发者技术社区CSDN网站的用户数据库,包括600余万个注册邮箱账号和与之对应的明文密码,在业界引发轩然大波。
CSDN通过微博紧急回应称,目前泄密原因尚未查明,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也正在调查相关线索。同时,CSDN已经对现有2000万注册用户的账号密码数据库全部采取了密文保护和备份。紧接着,人人网、178游戏网等5家网站用户数据库又相继被公开,以打包压缩文件的形式放在网盘中公然供人下载。记者下载后发现,几百万用户的账号密码在其中一览无遗,这让不少用户感到如坐针毡。随后,更有猫扑等数十家大型网站被曝已经遭黑客“暴库”,即将面临同样的命运。
金山毒霸负责人表示,此次有多达千万用户资料被泄露,其中不乏一些名人的资料,是中国互联网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用户资料泄露事件。
2.此次泄密事件只是我国互联网发生安全隐忧的一个例子。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网络规模的持续扩大、应用的不断丰富以及电子商务的逐步普及,互联网安全的严峻形势正日益凸显,互联网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困扰。一觉醒来查账,百万存款消失;网银交易刷卡,账户口令被盗……信息买卖、信息诈骗,利用个人信息打开的一个个犯罪“黑洞”正在侵蚀着人们的安全底线。
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现象已是司空见惯,你去售楼处买房,出不了三天,家装公司就会打电话向你推销装修;你去车市买车,很快就会有人向你推销保险。或许你会感到惊讶:“家装公司、保险公司怎么知道我的信息?”秘密就在于商家已经将你“卖”丁。
目前。以牟利为目的的贩卖个人信息问题十分严重,曾有一家公司出售了l.5亿条个人信息,每条要价0.3元到l.5元。面对个人信息被盗、被出售,公众很烦¨也很无奈。
江苏南京市一家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陈某告诉记者,在南京,大大小小装修公司有几千家。一些公司花钱到物业或售楼处购买业主资料,挨个打电话推销。一份名单上有三四百个业主,只要能做成两三笔生意就够本了。
2012年3月20日,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网络倒卖个人信息案。被告人吴某原本在北京从事销售工作.无意中在网络上获得了一个所谓挣钱的门路——买卖个人信息。吴某觉得这是一个可以补贴家用的兼职,于是,他开始通过网络QQ群认别人那里以每条0.05元左右的价格买人信息,又以每条0.5元转手销售。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吴某通过此种行为获利2万元。
2012年1月初.江苏常州市一论坛网帖称“常州十几万中小学生家长信息遭泄露”。从卖家的一张截图中可以看到西新桥某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班级、学号、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这些信息被众多培训机构获得后,进行了轰炸式推销。
在常州搞教育培训的杨先生告诉半月谈记者.经常有人向他兜售家长或者学生的个人信息,一份名单标价300~500元不等。一位姓郑的家长告诉记者,有一段时间,他经常接到各种培训机构打来的电话,要么是宣传培训的好处,要么是让孩子去参加备种培训课程,有的甚至直接通知他去拿什么培训资料。“被培训机构拿去个人信息,顶多是多接一些骚扰电话。万一到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手中,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这位家长显得十分担忧。
信息泄露已经成为影响亿万群众生活的新的民生问题。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报告显示,2011年上半年,遇到过病毒或木马攻击的网民为2.17亿人,占网民总数近半。有过账号或密码被盗经历的网民达l.21亿人,占24.9%,较2010年底增加了3 1个百分点。商务应用的发展滋生了网上诈骗等问题,有8%的网民最近半年内在网上遇到过消费欺诈,该群体网民规模达到3880万人。
3.信息是符号,也是财产。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个人信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个人信息权作为重要的公民权利内容日益受到世界各国重视。从法律意义上讲,个人信息权一般指公民对其个人信息依法羔享有支配、控制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捍卫公民的个人信息权要面对的技术问题、法律问题等都分外复杂。
“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与其说不重视,不如说漠视,极端漠视。’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专家谢伟民告诉记者。他认为,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正在不断地“被透明化”,公民自愿和不自愿地需要留存个人信息的场域越来越多,而信息的采集者又极端不负责任,任其泄露,甚至主动买卖。“据我所知,一些很知名的大公司都参与到信息买卖的交易中。”
事实上.利用个人信息从事非法获利的黑色链条已经形成。“黑客”攻击获取某公司采集的用户信息数据库,倒卖至市场获利,与公司内部员工乃至公司本身倒卖数据库并行不悖.成为信息泄露的两条主要路径。
“黑客”的攻击,是一些网站数据库失陷的原因。“‘黑客’也分好多层次.最成功的是‘拖库’的,拿到网站的所有权限,把所有的内容都下载走。”金山反腐毒工程师李铁军说。
一些网站疏于防范,给“黑客”带来了不少可乘之机。李铁军说:“一些互联网企业收集的用户信息在后台是用明文的方式存在,也有的只是做一些简单的加密,这对‘黑客’来讲几乎没用。‘黑客’一旦入侵,这些信息就一览无余。此外,一些小企业对数据库的管理不善,也易造成泄露。在管理较恰当的企业,应该是具有相应权限的员工才能访问数据库,且每次访问都会有日志留下记录,并有比较专业的审核系统。”
李铁军告诉记者,每天仅微博账户被盗者就有几万人,几乎每分钟都有人发现账户被盗。被盗的账户在评论和私信中都夹带广告。“‘黑客’比较多地利用‘撞库’的方法盗号。因为完全拿到某网站微博的用户账号数据库是比较难的,但2011年年底泄露了那么多用户数据,而大约有20%的用户对不同的互联网服务使用同一账号和密码,拿这些账号、密码去套用.不少就成功了。”
拿到数据后,下一步就是交易。“‘黑客’们会在黑市里、小圈子里交易,往往是私密访问的论坛、QQ群等,外面的人基本上看不到交易的细节,只能看到交易结果。有些‘黑客’还会对账号进行筛选,有些账号里有虚拟货币等,就尝试去盗取,完全没价值的账号,就用来发广告。这些账号的购买者也主要是想做广告的企业。”李铁军透露。
一个不容乐观的数据是,根据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的分析显示,国内83%以上的网站存在各种安全漏洞,大部分网站基础防护能力薄弱。而据一家券商TMT研究部门的调研数据,目前中国互联网公司的信息安全支出,在整体IT支出中的比例不到1%,欧美的比例则达到了8%-10%。
一方面是吝于投入、难挡“外贼”;另一方面,更有企业滋生“内鬼”、开门揖盗,甚至整个企业自为盗贼。
“不少网站收集完用户信息后,干脆就倒闭了,带着信息消失了。通过欺诈的形式来收集个人信息也非常普遍。”李铁军说,去年有人谎称在淘宝上做一个“一元秒杀”的活动.几百元的商品只卖一元,在两三天之内就收集到了几万名用户的信息,然后立刻“人间蒸发”。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怎么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确是个难题。”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政策与发展研究所教授阚凯力说。
4.2012年4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透露,《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目前正在国家标准委进行最后的技术审批。预计上半年正式出台。
个人信息的泄露已呈决堤之势,个体在社会生活中急速“被透明化”。然而,个人信息安全却缺少专门法律规范。令人欣慰的是,中国已开始探索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的有效途径。工信部直属的中国软件测评中心透露,他们联合30多家单位起草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已正式通过评审,正报批国家标准,将为企业处理个人信息提供行为准则。
《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收集、加工、转移和删除四个主要环节,其中还提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最少使用”的原则就是获取一个人的信息量时,只要能满足使用目的就行。比如,一些网站只是办一件小事,却让用户填包括家庭住址、手机号等很多信息,这就不符合“最少使用”原则。“安全保障”则是要求个人信息管理者一旦收集r个人信息,就必须建立一套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内部管理流程,以及应对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中国软件测评中心副主任高炽扬估计,个人信息泄露中70%~30%属内部作案,这是“安全保障”原则没能落实好所致。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在收集个人信息阶段告知的“使用目的”达到后应立即删除个人信息。不过,目前普遍的现状是,一旦信息被采集,即被采集者保存至数据库,极少有“用后即删”的。
令人遗憾的是,此次个人信息安全国家标准通过后,仅是技术指导文件,并非强制性标准,甚至也不是推荐性标准。
5.此次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对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作用有限,最重要的还是得立法。
“工信部制定这个指南,其实是为了敷衍前段时间大规模泄密引起的强烈不满,只是虚应故事,很难说有实质的作用和意义。比如说,谁来保证信息用后即删?去行政机关办事,白纸黑字登记,用后会销毁纸张吗?信息保护没有那么简单。”北京律师董正伟认为。
上海律师杜跃平则认为,目前信息保护问题虽已到“深水区”,但还在“摸石头过河”,工信部出一个指南。毕竟“聊胜于无”,可以在实践中积累些经验。但匙键还是要出专门法,可先出个专门条例.以后再上升到法律。“主要还是得立法,”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杨培芳也表示:“现在有些部门规章,但层级不够,要有专门法律,进行细化归纳。原有的东西可以延用,但还要增加一些新条款,能覆盖种种新现象。”
据工信部电子科技情报研究所副所长刘九如统计,目前有近40部法律。30余部法规以及近200部规章涉及个人信息保护,但内容较为分散、法律法规层级偏低。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确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被认为是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标志性事件。修正案首次将公民个人信息纳入刑法保护范畴,规定要追究泄露、窃取和售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责任。但这一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较为人所知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该法主要起草者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其中民事权益包括隐私权,个人信息即包含在隐私权里面,但没有明说。而一旦泄露了个人信息.可适用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遗憾的是,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目前并无一部专门法规。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安全法》自2003年起已部署起草,但这项立法建议一直未能进入正式的立法程序。
董正伟认为,该法搁浅的主要原因在于这几年行政权力扩张过快,社会管理出现行政化加强、法制淡化的趋势。“如果要保护个人信息,对不断推进的实名制会形成约束。两者出现对抗,法就立不下去了。”
在董正伟看来,2012年1月1 E1起开始实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对查阅居民身份证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限制,显然有助于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过,目前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允许版权所有人采取技术保护措施。“这简直就是承认微软黑屏合法化,等于让计算机软件程序所有人可不择手段地私自非法入侵用户计算机系统,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危害性很大,也让刑法中‘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条款难以执行。”
“我建议起草一部公民权益保护法,其中单列个人信息保护章节。首先要定义什么叫个人信息,哪些信息不能随便采集,要划禁区。要规定什么情况下才允许使用公民信息。身份证信息要严格控制使用,这是个基本原则。不能落实公民身份信息保护措施的机构。没有任何理由要求公民出示身份证。此外,还要考虑是否要专门成立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机构,要有人负责,不负责的话,保护就是一句空话。泄露信息应承担什么民事或刑事、行政责任,立法也一定要写进去。而公民信息被泄露,也有权要求精神损失费,对精神损失费可设下限规定,不低于多少钱。”董正伟建议。
杨立新也认为,“最起码应有个条例。什么是个人信息,个人信息谁有权采集,谁有权使用,使用范围是什么,违反这些规定应怎样承担责任,这些都是立法中最主要的问题”。
而在法律未出台之前,应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杜跃平建议,对互联网企业。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管,企业不得指令用户提供详细信息,“未必要实名制,也未必要填准确真实信息,应该也同样可以使用网站服务”。
6.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事关公民安全、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介绍,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国内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已经出现了向黑社会性质组织转化的趋势,必须引起高度警惕,黑社会性质组织猖獗的地区往往呈现道德水准下滑、法治环境恶化等特征,应坚决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何家弘说,我国应尽快出台统一适用的公民信息安全保护的基本法,明确立法保护范围、个人信息使用者的义务等内容。对于有效保护个人信息,更重要的是执法,要坚决打击这类违法犯罪行为,保证现有法律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在香港,违法发送促销电邮,最高罚款50万港币。何家弘强调,对予以窃取、购买等方式非法获取和滥用公民信息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确立相应的民事赔偿机制;对涉嫌非法披露或出卖个人信息的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从严惩处。公安机关最近采取的专项行动,对于打击此类犯罪很有成效,但是必须保持执法的常态性和持续性。
调查显示,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府部门和公司企业是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重灾区”,突出表现在少数工作人员身上,但根子在于这些机构放松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管理,任由“内鬼”横行。何家弘认为,要建立严密的监管体系和防范制度。具体来说,对于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要完善其收集、保存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规章制度。
作答要求
一、根据“给定资料”,概括公民个人信息普遍遭泄露的原因。(20分)
要求:概括准确、内容全面,不超过200字。
二、假定你是某街道办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请参考“给定资料”。为当地居民社区宣传栏拟一份《关于个人加强信息安全保护的宣传材料》的内容要点。(30分)
要求:内容具体、简明、通俗,利于老百姓理解,条理清楚;不超过500字。
三、根据“给定资料”,结合当前实际,以“个人信息安全”为话题,自选角度,自拟标题,撰写一篇议论文。(50分)
要求: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流畅:800~1000字。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公民个人信息普遍遭泄露的原因有:一是公民信息保护意识缺乏,经常在有意无意闯将个人信息泄露出去;二是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不健全,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目前我国并无一部专门、权威的法律;三是行业监管乏力,网站疏于防范,存在安全漏洞,企业对数据库管理不善;四是利益驱使信息买卖盛行,不法分子潜入数据库盗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来谋取巨额利润:五是企业内部员工乃至企业本身倒卖数据库。

公民个人信息是不容侵犯的领地。然而,近期各种违法和有害信息屡禁屡现,个人信息遭到严重泄露的现象频频发生,信息泄露已经成为影响广大居民生活的新的民生问题。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仅需要政府与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有效打击,相关企业做好防范;更需要各位居民朋友们提高警惕.不断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
首先,避免或减少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密码、家庭住址等重受信息,尽量只提供与消费有关的信息,必要时,可考虑使用邮箱地址、办公室电话、单位地址等相对安全的信息来代替。
其次。尽量避免不同的互联网服务使用同一账号和密码。以免给犯罪争子提供可乘之机,防止信息泄露范围的扩大化。
最后,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更要提高警惕,要选择信誉好、安全性较高的网站购物,选择安全可靠的支付手段,并注意留存证据。在接到陌生人电话和短信以及邮件时,也不要轻易相信,不要怕麻烦,应多向相关部门求证,以免上当受骗。
没有安全,何谈隐私;没有安全,何来幸福感。不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我们都要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免给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手机上数不清的广告短信,邮箱里莫名其妙的垃圾邮件;时不时地还能在电话里听载保险销售员热络的寒暄,房屋中介熟稔的推介,骗子们煞有其事的威胁……这样的经历,很多人都有,痛恨非常却又无可奈何——本应深藏在“安全盒”中的个人信息,正以决堤之势不断被泄露。
公民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已经是信息化社会的顽疾之一。 长此以往,必须将破坏全社会的诚信氛围,降低公众“安全感”指数。鉴于个人信息泄露的高发及其背后的利益驱动,对当前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我们绝不能等闲视之,而应举多方之力,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网络安全体系。目前,我国缺乏专门的综合性信息安全法律来规范网络行为,无法明确用户、企业等相关方面的责任义务,不能有效保障信息安全。因此,需要加快信息安全立法,完善网络安全体系。要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为查处此类犯罪活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同时要高度重视各种新技术的运用可能带来的安全问题。加大对地下产业链的跟踪监测和打击力度。
加强互联网企业管理和自律。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一方面是由于企业吝于投入、难挡“外贼”,另一方面更有企业滋生“内鬼”、开门揖盗,甚至整个企业自为盗贼。由此,必须引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技术手段的完善和建设,切实推进日常运行中的安全保障工作,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提升用户安全能力。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仅需要法律的保障和制度的规范。更需要公众在平时做好信息泄露的防范工作。对用户来说,要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在互联网上注册信息时尽量不要留下过多个人真实信息.密码的设置要有技巧。同时也要尽量筛选安全性高的网站进行交易。
从网络运行到网络信息内容,每一环节的安全都关乎国家安全以及公民的基本利益。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加快应用普及,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亟须相应的法律、制度的保障,网络自身亦应增强安全意识。尽管当前要解决的难题还较多,目前的保护措施也还处于试验阶段,但假以时日,在以人为本的执政导向下,我国政府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必将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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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现在审核的准确率接近80%。但仍然离老百姓的要求有差距。”江苏省住建厅副厅长彭向峰表示。虽然江苏省在保障房分配工作中一直努力探索,但目前仍然面对很多困难:一是低收入认定的过程中。体制不健全,没有法律依据,有些信息没法查;二是对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手段还比较落后;三是力量薄弱,基层工作部门面临严重的人员不足。
有关专家指出,如果住户收入出现变化,如何及时获知并清退,现在丕缺乏有效的途径,很多地方只能靠公示和举报。至于退出,租金补贴的住户,比较好退出,通过停止补贴或者提高租金就可以。实物配租的租户,要让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心甘情愿地退出,无论是技术上还是法律上都需要进一步探索。
4.当前。房产税被寄予厚望——抑制房价、改善资源配置、促进公平效率、缩小贫富差距。现在上海、重庆已启动试点的房产税改革,从严格概念上讲,所涉的税种应该是指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在多种因素制约之下,这一改革是在全国人大审批通过、授权国务院制定实施办法的“房产税”框架下启动试点,引入两个实质性的新机制:一是把房产税覆盖面扩大到一部分消费住房;二是要作一定形式的税基规范,确立房产评估值概念并发展其方法。虽两市试点方案细则不尽相同,但都包含着向较标准的“房地产税”(“不动产税”)靠拢的倾向。
关于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前一段时间,已发生了公开的和内部的激烈争论,指责上海、重庆两市的试点成效不足,一个说法是税收收入很少;另一个说法是并没确‘看到房价急速下跌,“动静不大”。而住房保有环节上的税是按年征收,并不能急于马上判断可以征收多少税上来。在接近年底的时候,才可判断这一年可以收上多少税来。但其实这两个地疗都不会太看重第一年能收多少税,而且对这个税的成长逻辑都心里有数,以后它的成长性肯定没有问题。这个税改最重要的任务。在上海、重庆这样的发达地区,一定意义上还不是筹集收入,而是要调节经济和社会生活,但未来的财源支柱属性将会逐渐显现。
另外,房价并不会因局部试点应声而落。这样一个税制不可能改变中心区域不动产价格的上扬曲线,因为中国现在城镇化水平才50%多,以后要一路走高到70%~80%才能相对稳定。其实没有力量能改变这个上扬曲线的基本模样。但是有了这个税以后,它会使这个曲线的斜率降低,发展的过程更平稳,减少泡沫,不会频繁大起大落而造成对社会生活的负面冲击。
试点后,在重庆和上海的高端不动产,都明显出现了成交量下降、价格趋稳的现象, 这就是很明显的正面效应,是它已体现的作用。重庆统计表明,前几个月里,高端的住房成交量已经下降了28%。另外上海管理部门原来多年想追求的优化一些不动产的配置的目标,这次发现通过税制的具体设计,取得了很好的实际调节效果。
沪、渝试点的探索还是颇具意义的。我们虽不能指望房产税一来房价就应声下跌,但我们有理由期待。随着制度的建立完善、各项改革的扎实推进,我们的房地产市场会更趋理性化。而除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作用,房产税还有更为深远的意义——给地方财政提供一种稳定的税源,从根本上改变不可持续的“土地财政”模式。
改革虽然有很多值得肯定之处,但确实应当非常审慎。管理部门要尽可能把政府关于未来改革的一些基本考虑作出必要的信息披露,给社会公众吃定心丸。如果说刚刚房改拿到了自己有完全产权的房子,然后马上要征房地产税,可能大多数人会有意见。所以在这方面应该非常清晰地给社会公众(包括公职人员)一个“定心丸”:以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所谓第一套房或者家庭人均计算下来的一定标准之下的基本住房,是不被这个税覆盖的。当公众了解大体情况以后,反对的意见自然会越来越少。
限购、限贷政策实施到2012年已一年有余,效果比较显著,但这终究是行政性手段,对于调控市场而言终究不能长久,更别说地方政府始终有突破这一政策的冲动。调控房地产市场,终究还是要回归使用经济手段。房产税,毫无疑问是目前最为理想的手段。现在的关键是看这一税收的实施细则是否具有针对性,比如计税方式实行累进税,计税起征点不能定得太高,再加上严格执行.相信房产税必定会产生应有的效果。
5.新中国建立之初,我国的人口结构里面,农民占大多数,老百姓最期盼的就是打土豪、分田地、解决土地问题。而现在,改革开放30多年了,在国家慢慢富裕起来的同时,“住房难”成了老百姓最期盼解决的问题。
黄石作为一个有着三千多年矿冶史文化的城市。是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和原材料基地。在共和国早期的建设中,黄石人民率先深入百米井下,鏖战铁水滚滚的高炉。这里机器轰鸣、钢花飞溅,作为典型的工矿老区,黄石在为国家建设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历程中,也累积了突出的住房矛盾。
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黄石和很多地方一样,随着矿产资源的迅速枯竭,很多国有工矿企业破产。大量的简易房在历经半个世纪的风雨后,逐步成为了棚户区。但湖北黄石以大无畏的精神.攻坚克难,开全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建设改革之先河,打造了全覆盖、可持续的“黄石模式”,让老百姓在住房问题上一步奔小康。
黄石市建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城区政府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决策和协调机制,形成了由市里主抓,棚改办牵头抓,属地政府、市直部门、大型企业加入、社会参与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三位一体”联动体系。并由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众邦公司共同推进的“三驾马车”运作体系,形成了三者既相互配合、共同协作.又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的工作格局。黄石市还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住房保障工作体系和检查、督办、考核体系。
2012年2月,黄石市进一步出台实施“新国八条”调控房市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控制2011年黄石城区新建住房平均销售价格同比涨幅低于本年度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强力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通过新建、配建、改建、购买以及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建设中,必须按规定的比例强制无偿配建公租房,鼓励开发企业自主经营、建设公租房;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进度;放宽廉租房住房准入标准:加大土地的有效供应,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在公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规划布局和建设中,黄石市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以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和重点工程、园区建设为载体,坚持通盘谋划、统筹推进,高水准编制规划,科学化布局项目,充分满足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过程中不符合廉租房政策的住房困难群众和重点工程、园区、新区建设拆迁户的住房问题,逐步向城市外来人员等扩展.既实现了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目的。又有效地推动了城市建设的转型升级发展。
随着黄石安居工程的不断推进,一片片棚户区得到改造,一幢幢公租房拔地而起,一批批中低收入家庭喜迁新居。黄石绕磁湖而建,如今美丽的磁湖边洋溢着这样的口号:住保障房,圆安居梦,暖百姓心。
作答要求
一、根据“给定资料”,概括我国房屋租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20分)要求:概括准确、语言简练,不超过250字。
二、“给定资料”反映了我国保障房市场中存在的问题,请就如何规范保障房市场提出对策建议。(30分)
要求:对策建议合理可行,条理清楚,语言简练,不超过450字。
三、根据“给定资料”,结合当前实际,以“房地产业调控”为话题,自选角度,自拟标题,撰写一篇议论文。(50分)
要求: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流畅;1000~1200字。

2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答卷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4、考生可以在本试卷页的空白位置或草稿纸上打草稿,但所有题目都要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在其他位置一律无效。
二、给定材料
1、2006年11月7日,广东省物价局日前发布消息,居民电价听证会定于当月17日举行,从7日开始到10日止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代表。按照听证会惯例,物价部门一般会提前10天公布听证代表名单。但距离此次电价听证会只有10天时,正式代表名单却还没有公布。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法规没有规定一定要公布听证代表的名单,这就是说听证会可以不公布听证代表名单,只要公开举行就行了。
记者通过各种渠道查询得知,广东省一社会团体的官员被推荐为正式听证代表,当记者联系到他时,他表示:“在听证会举行之前,我这里是无可奉告,等听证会开完之后,我可以接受你的采访。”当记者表示:做听证代表不能只提自己的意见,能不能在听证前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时通过公开方式联系,他则表示“到时候再说”。
2、我国这样一个大国,公众不容易直接对政府的决策发表意见,而党和政府制定的政策所要解决的社会公共问题却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有许多政策只有依靠公众的合作与参与才能贯彻执行,例如环境保护、社区发展、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政策,若没有公众的支持,即使政策制定出来了,贯彻执行仍相当困难。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之下,我国听证制度应运而生了。
最早引进听证会制度的是领风气之先的深圳市。1990年,深圳市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价格咨询委员会”,委员包括全市行业代表、专家学者、政府管理部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委员会直接参与了深圳市水价调整咨询和决策过程,这是我国听证会制度的雏形。
听证会制度真正在全国普及是在6年以后。1996年,《行政处罚法》将听证制度纳入了行政执法程序。1998年,《价格法》将听证制度引入了价格决策领域。由于价格问题涉及面广,大大小小的听证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2000年,《立法法》又将听证制度引入到立法领域。2004年施行的《行政许可法》,更是扩大了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能够说明自1996年至今的10年间,全国究竟举行了多少听证会,但是,就是在这10年间,听证会一下子成为许多人耳熟能详的词汇,日渐深入人心。
3、2004年8月13日,江苏省物价局就教育“一费制”举行听证会。会前,省物价局、教育厅都对听证的内容三缄其口,发给听证会代表的听证材料也被当作“机密”,不让向外界透露。无独有偶,同年9月9日,天津市物价局举行调整居民住宅供热价格听证会。会前,主办单位也在提供给代表的听证材料上印了“注意保密,阅后收回”字样。本该公开的听证内容却被如此“保密”,实在令人费解。
4、2005年9月27日,具有不同行业背景、收入各异、甚至操着不同地方口音的20名公众代表聚集北京,在中国最高立法机关首次举行的立法听证会上就个税起征点究竟应该是多少钱发表意见。这些从4982名报名者中遴选出来的代表与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起草部门、财税部门的代表一道参加立法听证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当时正在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中提出,把现行的800元/月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月。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们提出的标准却有天壤之别,从800~3000元不等。而经过听证会的讨论,草案中原来的1500元的标准,最终被确定为1600元。
主持听证会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表示,在常委会审议法律提案过程中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5. 2005年11月10日,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开全国先例,在网上举行了《坚持以人为本,创新行政执法》公开立法听证会,受到国务院法制办的高度关注。此次听证会上,300条网民建议剑指“野蛮暴力执法”。两个多小时的立法听证会,新华网进行了全程直播,引起了台湾、香港、澳门、上海、北京及国外许多地区的8万多网民强烈关注。重庆市人民政府对此次进行网上听证的内容进行归类梳理,形成《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其中网民提出的100多条合理建议和意见最终被采纳,占网上听证收集的网民群众意见的40%。该《决定》已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06年10月30日,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又在新华网(重庆频道)举行了《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网上立法听证会,就10大问题进行听证。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代表、市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律顾问及教育界专家等多方代表倾听了网友的意见并在线展开讨论。
6. 今年3月份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某政协委员提出价格听证中老百姓最关心的是“涨”还是“不涨”,然而,拿出来听证的往往不是“涨”与“不涨”,而是“涨多少”。在老百姓的印象中,听证会几乎“逢听必涨”。他还发现,听证会后公布的是行政决定的结果,却没有公布听证结果。老百姓只是从媒体报道中获知听证结果,目前的法律法规也未明确必须公布听证结果。另外,这位政协委员还指出,有些参会代表是行政指定的“单位负责人”或是与听证单位有着共同利益关系的“社会各界人士”。
7. 2005年10月22日,记者看到葫芦岛市新城区2号小区一住宅楼门口贴着这样的一个“缴费通知”:“你户应该在10月25日前交纳2005~2006年度取暖费24元每平方米。逾期不交者,将按照《葫芦岛市城市供热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处理: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通知落款为“葫芦岛热网有限公司”。
记者走访了葫芦岛市的另外几个供热企业,这些企业都按每平方米24元的标准收取供暖费。这个标准比去年的供暖费标准每平方米高3元。
2005年10月25日,葫芦岛市政府就供暖费上调问题,召开了价格听证会。会上,供暖部门提出的新取暖费收费标准正好是每平方米24元。听证会上,葫芦岛市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宣读了“供暖成本监审结论报告”,报告称,经过对葫芦岛市5个供暖企业抽样测算,2004年,葫芦岛市社会平均供暖定价成本为每平方米21. 15元。
8. 新京报讯,2005年11月26日,清华大学明理楼内,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某教授的主持下,艾滋病防治模拟立法听证会开场。这是自2002年中国法学界为中国艾滋病防治首次举行模拟立法听证后,再次进行模拟立法听证。
本次听证会围绕两个议题展开:一是关于综合医院在为患者进行手术和探入性检查时,是否应强制检测艾滋病;二是政府是否应出资为吸毒者提供免费的清洁针具以及药物替代,还是应立法对吸毒者强制戒毒?
围绕第一议题,上午的模拟听证会上,16位不同职业和生存背景的听证人以真实身份发表自己的观点,主持人则就相左观点分别与听证人展开驳辩。
作为两次听证会的筹划者,这位清华大学的教授称,本次听证会最大的改变是立法者和政府官员不再担任听证主持人。“对每一种观点都持质疑态度,才能取得最全面、最完整的社会信息向立法者和决策者提供参考。”他认为,听证会必须由法律执业者而非政府官员主持,因为官员会带有明显的政府倾向性,会影响听证人陈述自己的真实意见。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事实上,在听证会制度中,不同国家对于听证会主持人的选择有着不同的规定。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是由行政机关的长官或其所属职员指定。比如,韩国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之职员或其他由政令所规定之人主持”。而我国台湾地区规定,“听证,以行政机关首长或其指定人员为主持人”。
这次模拟立法听证会通过网上报名招募听证人,不受职业和人数限制,但尽量选择针对一个议题持不同意见的公民。为了保证立法听证的广泛参与,此次模拟听证会也引入全程速记。听证会内容记录多达5. 5万余字。主持人表示,这些记录将向社会公开,同时整理出听证报告。提交卫生部和国务院法制办。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人员参加了昨天的防艾模拟立法听证会。
9. 2005年6月17日,郑州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上,某代表的一声“我反对涨价”,被“淹死”在其他21名代表的赞同声中;9月25日,还是在郑州的供暖调价听证会上,一位代表声若洪钟:“我坚决反对涨价!”依然架不住其他22位代表的滔滔“涨”声。
其实不只是郑州,广州的地铁票价听证会被人称作新闻发布会,北京的世遗景点票价听证会也因与网上民众调查大相径庭而遭非议。事实上,全国多数城市的价格听证会,都面临质疑,大有声誉扫地之虞。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大家都不跟听证会玩儿了。2005年郑州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涉及消费人群18. 5万人,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30余人而已;而供暖听证会涉及数十万人,物价部门仅征集到32位报名者。
10. 2004年7月15日,本是预定开秀水街撤市的听证会日子。但是这天听证会不开了,先来一个座谈会。这是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安排的秀水街市场撤市的座谈会,但作为市场主体的商户代表,是经过努力才争取到旁听的机会。直到这次座谈会,大多数商户才搞清楚,原来是规划、消防、外事、市政管委会等4个部门向朝阳区政府提出要撤销秀水街市场的建议。消防部门认为,秀水街市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外事部门称,市场周边有诸多使领馆,市场在那儿不太合适;市政部门说,市场占压了4种市政管线,也有安全方面的隐患;规划部门的理由是秀水街市场违反了有关规范和审查规定,属于违章建筑。4个部门还拿出了各自领域内的法律法规作为拆除秀水街市场的证据。商户们不解的是:为什么在专门为商户举行的座谈会上,政府没有让他们听到这些撤市主张。
朝阳区某人大代表曾经是朝阳区分管城建的副区长,当年秀水街市场的设立就是他一手操办的。他表示,如果今天要讨论拆除秀水街市场,是不是应该把当年参与秀水街市场缔造的知情者请来共同商榷。他本人的到场也是一个偶然,他从报纸上看到朝阳区政府要组织秀水街撤市的听证会,就带着自己的“代表证”来旁听。
1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某研究员曾公开表示,美国著名的肯尼迪听证会,它曾迫使美国制定了法律,并最终于1985年废除了美国民航业的管制机构。而肯尼迪听证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听证会的参加人。肯尼迪听证会总共进行了7天,参加人主要来自于政府机关与学术界,包括交通部部长与助理部长、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总统工资与价格稳定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司法部反垄断局局长、联邦贸易委员会主席,以及一些从事管制改革研究的著名学者。
这些人参加听证会,不但能保证听证会的专业水准与权威性,也能通过公开听证的压力,迫使他们亮出真实的想法,真正形成“高手过招”的格局,进而形成决策过程的公开化。
12、在公众一片对出租车涨价的反对声中,北京出租车价格调整听证会在2006年4月26日如期举行,这次租价调整方案简单概括为:一是将1. 60元/公里车型租价标准调整为2. 00元/公里;二是建立油价与租价联动机制。
在“涨不涨价”这个听证会议程下,代表们围绕的话题只能是涨不涨价,其他问题,比如车份儿钱太高、出租车公司的垄断利润、政府的特许经营权等等都并未涉及。而在涨价议程下,民意代表强烈反对的结果,至多只能使涨幅小一点。
最关键的是,涨价的听证议程要求反对者对出租车公司的运营成本要有清晰的了解,因为把握住了成本信息,才能扼住涨价的咽喉——可这方面的信息恰恰是极度不对称的:想涨价的出租车公司对自己的运营成本最清楚,恰恰是反对者对这些很不了解,他们只能靠想涨价者提供的成本信息对想涨价者进行反驳,而想涨价者怎么会向听证会提供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呢?
三、申论要求
1、概括给定材料的主要内容。
要求:全面、准确,字数不超过200字。(15分)
2、针对给定材料所反映的目前听证会存在的问题,试拟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
要求:条理清楚,字数不超过300字。(20分)
3、结合“给定材料5”、“给定材料6”和“给定材料9”,谈谈在现阶段用网上听证的方式召开价格听证会是否可行。
要求:简要明确,字数不超过300字。(25分)
4、结合给定材料,请以“从我国听证会制度的发展说开去”为副标题写一篇1000~1200字的文章。要求:观点明确,论述深刻,文字流畅,自拟主标题。(40分)
3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答卷时间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4.考生可以在本试卷页的空白位置或草稿纸上打草稿,但所有题目都要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在其它位置一律无效。
二、给定资料
1.行业协会是对一个国家、地区及至世界经济起着重要作用的权威性的社会中介机构。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国家,行业协会在管理成员企业上的作用甚至超过了政府。资料显示,全世界共有各种国家、地区及国际协会组织2.3万个,其中有关贸易、商业、科学、工程技术的协会就达5155个。有关专家认为,行业协会是具有同一、相似或相近市场地位的特殊部门的经济行为人组织起来的,界定和促进本部门公共利益的集体性组织。其行为方式主要有四种:(1)组织和实施成员间的合作行为;(2)与其它协会组织订立集体性合约;(3)变通或影响政府公共政策,以保持和增加其本身和其成员的利益;(4)提供能够影响交易行为和效果的各类信息。也就是说,行业协会是一种管制方式,借助于它,同行企业相互联合,并将权力授予一个中心组织,以增进共同利益,管制行业内行为,并使产业内成员及那些其战略和行为能危害行业利益的成员之间的关系有序化。
2.目前我国各行业大多建立了行业自律协会,有行业自律公约,然而我们也不得不面对一些尴尬:
某市7家液化气经销企业曾联合拟定《市区燃气行业自律协议书》、"处罚规定"等,对液化气实行统一批发价、统一分配利润,还统一将批发价由每瓶38元抬高到40元;火红一时的"全国牙防组"所做的认证,竟是一个没有认证资格的"认证";百姓非常信赖的"3.15"标志,也被一些企业好好涮了一通,使全国消委会的形象大大受损;近日,中央电视台又曝出新闻,所谓"抗菌认证"标志是由无认证资格的中国抗菌协会导演的假货。
这些案例多少都有政府背景或专业背景,这些组织或单位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威信,以至老百姓把他们的"认证"作为购买商品或消费的重要依据。因此他们的所作所为对社会诚信的"杀伤力"巨大。与此相似的所谓"认证"、"标志"、"排名"活动,还有很多,而且仍在蒙骗社会。
3.2007年7月26日前后,10多家知名方便面企业宣布统一调整方便面价格,最高提价幅度达到40%,平均提价幅度在20%。8月16日,国家发改委认定方便面价格联盟违法,协会和企业相互串通操纵价格。8月17日,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发表道歉信,表示将立即撤销三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价格调整的相关材料,同时倡导"行业内企业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尽量消化成本上升压力,认真维护消费者权益,力保方便面市场价格的稳定。"
类似的事例早就发生过。在2002年6月9日召开的"中国彩电企业峰会"上,9家彩电生产企业达成的一个合作意向是加强行业自律,制定一个时期各类彩电产品的最低限价,共同遵守,相互监督,并且要成立价格巡查小组。这种"行业自律"的做法经政府有关部门裁定,违背了《价格法》有关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规定,很快被强制纠正。
对待违法规定,发达国家的法律"棍子"更硬得多,狠得多。美国最大的证券经济公司--美林集团,因向投资者发布与美林投资银行业务客户有关的过于乐观的报告,被法院罚款1亿美元,而且还面临监管部门调查和巨额民事赔偿。专家介绍,在发达国家,由于法律完善,执行严厉,使得各行企业一旦违规违法就必然身败名裂,倾家荡产。比如,在美国金融市场200多年的历史上,至今还没有一家大型企业金融服务公司在受到刑事起诉后能继续生存。
4.近年来,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形势一直是高速增长态势,与此相伴的却是机电产品混乱的出口秩序。由于不少企业利用降价手段参与出口竞争,或以次充好,伪冒名牌,使我国机电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一路走低,甚至使"中国制造"的形象受到影响,一些产品已退出市场。面对混乱的出口秩序,要确保出口的质量和出口产品价格的稳定,维护"中国制造"品牌的信誉,单靠市场调节或引导功能是远远不够的,行业协会的作用不能缺位,出口企业的自律以及企业之间的相互监督也不可缺少。
5.2007年8月中旬,阿里巴巴诚信社区商业防骗论坛副版主,联合历届中国十大网商代表以及阿里巴巴的网商、淘宝网"诚信防骗局"公约热心网商,共同发起了《网商诚信自律公约》,并在阿里巴巴商业防骗论坛和淘宝网"诚信防骗局"论坛公开征集公约条款,最后确定公约的具体内容,向网商大会的主办方阿里巴巴申请在会上发布。
《网商诚信自律公约》以诚实守信、平等互利、严格自律等为基本原则,规定在国家法律范畴内进行网上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保证交易主体身份合法性、信息真实性。目前,已有大批网商加入该公约。公约是网商间的一个诚信自律多边协议,其成员应严格遵守公约自律条款,违者将在公约框架内予以披露惩戒并定期公布,同时将公约成员履行条款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作为信用评价的参考数据。
6.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我国《价格法》亦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即竞争法中所说的价格联盟、固定价格行为或价格卡特尔。因其对市场竞争秩序危害巨大,严重损害了用户、消费者利益,故为各国法律严格禁止。至于行业自律价,如果仅是一种警戒线、举报线、没有强制性,那么并不违背法律,尽管有多此一举之嫌;如果变成了处罚线、低于行业自律价者要受到处罚,而不管有没有低于其个别成本,那么行业自律价自身就违法了,不具备法律效力。
7.2007年7月8日,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播出题为《纸做的包子》虚假新闻后,多家媒体转载转播,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它不仅违反国家法律、新闻纪律和新闻职业道德,干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还损害了新闻工作者队伍的整体形象,损害了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这个案例暴露了一些新闻从业人员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淡漠、政治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同时也反映出一些新闻媒体的管理存在严重疏漏,缺乏责任意识和把关能力。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虚假新闻炮制者××因犯损害商品声誉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8.2007年初,两家高级别协会在为企业评定星级的问题上发生口水战:一方发布的检测结果是:某企业获得多项"五星"标示,另外多家企业要么无星,要么星级很低;另一方指责对方根本不具备检测资格。旁人很难说清谁是谁非,谁在真正代表消费者利益干事。但有一点很清楚,争吵的深层原因,在于一方动了另一方的奶酪,打破了评定、评比"利益链条"上利益分配的态势。某些行业存在的"有偿评比,利益均沾"现象屡见不鲜。甚至不少检测标示、评定名次,乃至统计结果,花钱就可以买到,媒体公布或消费者看到的结果,难免已经悄悄地被金钱"漂染"过了。
在发达国家,调查机构、行业协会及统计机构,不得接受任何企业任何形式的赞助与捐助,目的在于防范评比及统计结果受到干扰。一旦有数据造假的丑闻,这个机构可能遭遇灭顶之灾。在我国,行业协会、调查机构,接受乃至索要企业赞助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逐利,他们可以抛弃诚信准则,向企业妥协。
9.近几年,湖北啤酒行业发展迅猛。由于各大啤酒企业都与所在地政府存在某种特殊关系,使市场竞争变得错综复杂。例如武穴市政府就曾号召市民"爱我武穴,喝我武啤",并用红头文件为当地啤酒打市场。然而,这种啤酒在其他两个城市却被红头文件的"拳头"打出了市场。另外,众多啤酒企业为谋求更大市场份额而在打价格战。湖北酒业协会负责人指出,低价竞争大大削弱了企业赢利水平,可能导致产品质量下降。如果啤酒企业间不能达成共识谋求自律,湖北啤酒业可能出现全面亏损。因此,该省召开了行业协调会,各企业负责人一致同意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各类啤酒的最低出厂价,形成由各大啤酒企业一把手签名认可的行业自律协议。同时,由协会出面协调省级工商部门,调查打击地方保护主义,维护全行业利益。
10.2002年6月28日,欧盟发出公告,决定对中国出口欧盟的打火机(包括一次性打火机、金属外壳打火机和汽油打火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经过紧急磋商,温州烟具协会决定选取15家打火机企业进行损害抗辩,1家进行市场经济地位抗辩(即抵于成本价)。2002年9月11日,欧盟反倾销委员会的几位官员两次到温州进行实地调查,对温州应诉企业的产品、销售、财务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对应诉企业提出的意见和事实予以理解和认可。2002年10月8日,温州东方打火机厂获得欧盟的市场经济地位确认;2003年2月,欧盟有关方面决定不进行初裁,2003年7月14日,欧洲打火机制造商联合会撤回了对产自中国打火机的反倾销诉讼,反倾销程序自动终止。
温州烟具协会的作为,反映了行业协会的生长和发展离不开市场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温州烟具协会在这场反倾销诉讼中将集体行动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对最终的胜利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第一,自始至终承担了大量的公共服务,例如统一聘请应诉代理律师;成立应诉小组,为各应诉企业提供行业材料;与立场一致的欧洲进口商协会进行信息的沟通和交换意见;在欧盟官员来华调查期间,代表打火机行业进行游说和说服工作等。
第二,综合行业的利益要求并向政府进行表达,尽量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力争取得政府的支持与配合,还通过媒体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11.有报道称,被誉为中国入世后"反倾销第一案"的铜版纸反倾销案以中国胜利告终。这是国内产业对国外进口的反倾销调查案件,也是《反倾销条例》自2002年1月1日生效实施后,依据该条例立案调查的第一起反倾销案件。
1998年以前,进口铜板纸基本垄断了我国市场。1999年后,随着金东方纸业、苏州紫兴等铜版纸生产线陆续投产,国内企业迅速崛起。为了保住中国的市场份额,国外几家企业拼命降低,以挤压国内企业生存空间,后来干脆把降低变成了倾销,导致铜版纸市场一片混乱,国内铜版纸产业已经被逼到了崩溃的边缘。为此,国内四家造纸企业在2001年12月29日向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提出反倾销申诉。
据金光集团中国总部经理回忆,"当时由于国外企业的产品倾销,国内铜版纸企业在不公平的市场环境下,面临巨大生存压力,我们就是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种保护不是闭关锁国,而是为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迅速作出反应,2002年2月3日正式立案,并开始了对进口铜版的反倾销调查。18个月后的2003年8月6日,中国商务部作出终裁决定,原产于韩国、日本的铜版纸对中国构成倾销,对中国铜版纸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无论从有形利益和无形利益来说,这一终裁对中国国内铜版纸企业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12.据新华社报道,今后我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将有章可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迈出了我国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重要一步。该办法从行业监管实践出发,将25种执业违规行为作为惩戒重点,内容覆盖违反注册会计师法,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情形,并规定了各种行为的具体构成以及相应惩戒。
13.2007年5月28日,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第十二届年会召开。会议总结了联合会在"打假维权,护优扶牌"方面的成果和经验,并对下一步打假维权工作进行部署。该联合会成立于1995年,目前联合会成员企业已由发起时的40多家发展到160家,保护的品牌也从61家扩展到260余个,已成为国内保护知名品牌最多的社团之一。近五年来,会员企业与执法部门配合查处侵权案件达1600余起,案值3430余万元。联合会已经成为义乌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载体。
14.新华网北京2007年6月15日电: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民政部批准,中国广告协会互动网络委员会日前在京成立。在这个行业自律组织的指导下,我国网络广告业有望日趋规范。据该委员会负责人介绍,互联网广告,在地球和空间上的无限制性,以及对消费者的引导作用都不可小视。该委员会的成立,有助于推动基于互联网、手机等互动媒体之间的互动营销,研究并规范互动网络广告营销模式。这位负责人表示,为实现网络广告行业的自我约束,维护广告市场的秩序和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该委员会专门出台了《中国互动网络广告行业自律守则》。今后,违反守则,逾期未予整改,情节严重的网络广告,互动网络委员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披露。
15.在中国这个尚不够成熟的市场上,恶性价格战屡见不鲜,导致相关行业发展后劲严重不足。事实证明,恶性价格战没有赢家,一些曾经赫赫有名的企业陷入亏损,濒临破产的困境。规范的商品经济可通过市场调节来调控市场,但在我国的许多市场领域却未发生明显作用。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市场高质量产品未能给予应有的回报,对假冒伪劣和以次充好的产品没有给予坚决的清理。这是市场未能得到优化、市场价格得以长期在生产成本线以下运行的根本原因。
16.德国约有30万个协会和联合会组织,从法律上讲,德国的行业协会可以分为公法形式和私法形式的两种协会。具有公法性质的是商会,企业主和企业必须依法参加,私法性质的协会是私人经济组织自愿联合形成的,其主要职能是在协会自治的框架内代表其经济利益。从行业协会的功能上讲,德国的行业协会可以分成市场协会和经济协会 。市场协会的主要功能是对市场条件和市场价格施加影响,这类协会主要包括卡特尔、合作社、标准化委员会、工会等,其主要目标是确立工资、休假制度,在供货条件等方面确立标准,制定德国工业标准等;经济协会在政府、政党及公众面前代表并贯彻其利益,这类协会主要包括德国工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纳税人联合会、房地产业主联合会等,其主要功能是简化税法、降低税率、促进进出口对标准的制定等施加影响。总的来说,行业协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延伸,也不是每个企业的喉舌,他们代表的是行业中所有企业(会员)的利益。 三、申论要求
1.请用200字以内的篇幅概括目前我国行业自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表达准确、语言简练。(15分)
2.试分析造成目前我国行业自律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建议。要求:分析合理,条理清晰,字数不超过300字。(25分)
3.请从行业协会的角度谈谈如何提高"中国制造"在世界上的地位。要求:简要明确,合理可行;字数不超过400字。(20分)
4."行业自律是非常必要的,但它不能解决商品质量和价格方面的一切问题。"请结合材料,联系实际,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写一篇议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论述全面,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自拟题目,字数控制在1000-1200字。(40分)
所有题目都要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在其他位置上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