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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申论
2013-08-13

给定资料 
1.在香港凤凰卫视的一期《一虎一席谈》节目中,有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说。在大陆,一个县长的儿子是不用为找工作犯愁的。他老子自然会给他安排好,甚至不用县长本人出面,儿子的工作自会有人为他安排好。这在中国是一个见怪不怪的普遍现象,为什么官员的子弟要比平民百姓的子弟各方面都优越呢?这是因为社会上存在严重的就业腐败。所谓就业腐败,主要是指一些官员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录用等公务活动中,违规操作,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友或者身边的工作人员在就业方面谋取特殊利益和特殊照顾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当前就业难、好岗位稀缺的情况下,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对这种就业领域的权力腐败和不公,急需引起重视,严加整治. 
2.2010年11月,F县财政局下属收费票据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务员),其招聘条件确定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国际会计专业,大学英语四级,F县户籍,女,年龄25周岁以下。”这次招考只有一个人报名,并且因此无须考试而被直接录取。该招聘条件做了诸多限定: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外学位、F县户籍、女、25周岁以下。经查,原来这是为原F县县委书记之女专门设置的。F县县委书记说,他的妻子急于给孩子安排工作,便找了他原先在F县工作时的老部下帮忙。类似招聘还有一种,突出特点就是报名的资格限制上有猫腻,通过特定条件,限制其他人的报名资格。同时,在报名、笔试和面试的某个或多个环节中进行“人为操作”,以实现这个岗位对特定对象的“专一性”和对其他人的“排他性”。 
在2011年H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招考笔试中.大学毕业生李娟以领先第二名12分的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但经过面试后。她却以0.08分之差应聘失败。随之有消息传来:胜出者是用人单位领导的女儿。种种迹象都让李娟坚信,她所参加的H省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是一次“萝卜招聘”。 
3.2010年12月25 13,部分网站和媒体报道了江苏工业学院(现常州大学)冷水江籍在校本科生曹博文被违规聘用为冷水江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一事。曹博文系江苏工业学院国际贸易专业2007级在校本科生.于2011年7月毕业。其父曹长清,时年54岁。系冷水江市原人事局局长。在2010年下半年的机构改革中.冷水江市人事局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组建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冷水江市委决定,原劳动局局长出任新局长,曹长清退居二线,不再担任领导职务。 
2010年8月16日,曹长清本人手书一份《请求安排子女工作的报告》,递交给冷水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曹长清在报告中说,“在即将退出工作岗位之时.特向领导提出将儿子安排到市财政局工作的报告”,“为党工作了几十年。从未因个人的事向组织上提出过要求”,儿子是“学经济管理专业的,请组织上给予关心照顾”。曹长清还谎称曹博文已经大学毕业,隐瞒了尚在校读书的事实。曹长清的报告在半个月后得到了市委书记刘小龙的批示:请市长和常务副市长“予以关照,研究解决”。40多天后,常务副市长陈伟志表示同意将曹长清的儿子“安排到市财政事业单位”。就在同一天.市长何志光在报告上签署了“同意”二字。 
一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官员说,类似的情况在基层并不鲜见,对于领导干部的子女就业, 一些地方会有一些“照顾”的惯例,这些照顾有的可能有文件.但大多数都是以不成文的形式存在。 
4.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法院院长徐周定的儿子徐行,26岁,高中毕业,已婚。育有一女。小学时得过心肌炎,智力比正常人低。2009年7月。东源县法院有工勤编制的空缺。于是。徐周定亲自主持法院党组会议,7名党组成员“一致决定”不经考试招录其儿子为工勤人员.具体工作是在档案室装订文书。在那份招录徐行的《东源县劳动合同》上,作为甲方的是东源县法院法定代表人徐周定,作为乙方的是他的儿子徐行.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这就是奇怪的不可多见的“父子劳动合同”。工勤人员虽不是公务员,但由政府人事部门制定编制、地方财政统发工资,福利待遇远远超过社会上的同类工种。是名副其实的“铁饭碗”。东源县法院的工资表显示.徐行月工资为1540元。东源县作为广东省欠发达地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刚刚跨过5000元。此前,徐周定已把儿媳录用为法院打字员。一个小小的基层法院.徐家三口上演了“父子兵”、“夫妻店”的丑剧,对于这起事件.当地一些群众表示不满.他们认为.大学毕业生想进机关事业单位要公开招考,能“过关斩将”的没几个人,而法院院长儿子轻易就能“吃皇粮”.还有公平吗?
5.“大学生”拿到文凭是不容易的,家庭几万元、十几万元的投资,自己十年寒窗,才得到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可是在很多政府官员那里只不过走走过场,甚至打个招呼就可以轻松拿到,就是花钱也无非公家报销。各种名目繁多的进修学习方式,各种不可细说的职称评定都为官员拿文凭大开方便之门。有些科目公开挑明就是为具有职权人物开设的,如EMBA.EMPA等等。各级于部学校都是发放文凭的合法渠道,有谁介意其质量和标准。有的文凭全国不承认,地方承认就行,地方不承认,行业承认就行,都不承认部门承认就行。反正群众是没有权力查干部档案的。一个研究生学历。简直连小学生都可以拿到。还有一些企业的高管们,不惜花钱找一些国内外的培训机构买一个假大空文凭,保住自己的岗位。注水文凭的泛滥,不知阻挡了多少人才的就业之路。某省级电力公司,为了让领导们的孩子拿到有分量的“上岗证”,内部规定:凡局级领导子女,可由公司出钱去国外电力大学委培留学:处级领导子女可由公司出钱去国内名牌电力大学委培。毕业后,全部安排进公司优越岗位.致使很多优秀人才难以进入。而对于无权无关系的人来说。好工作、好岗位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虽然从表面上来看,那些好工作好岗位是没有价位的,也不存在买卖工作一说,但在实际上,那些好工作好岗位都是有价的,找一个好工作都是要付出代价的。为了找个好工作,除了阿谀奉承之外就是送礼。大学生家长为了自己孩子就业,往往提前若干年就开始活动,就业形势越是紧张,送礼之举越是严重。请客在当前已经是提不起来、没人理会的事了,三千五千也拿不出手,为找到好工作必须出大价钱。每逢年节,各单位一把手、人事干部家中往往顾客盈门.遇见红白喜事更是喧天吠地。可怜那些自认为满腹经纶的莘莘学子,不想出血、或没有能力出血,就只有“望洋兴叹”的份了。一名热门专业的女硕士生在湖南某网站上发帖子,她开价20万元请人帮忙,只为找一份“月薪3000、有编制、稳定”的工作。从报道看,这个女硕士已成家,丈夫有钱,所以,宁可出20万元。帮她找个编制内的安稳工作。简单算一算,月薪3000元,一年36000元,不吃不喝赚回20万元.就需要六年时间。有人认为,悬赏20万元找一个编制内工作,反映出编制内工作的“吃香”,一个女硕士找一份月薪3000元的稳定工作,居然要花费20万元“人情关系费”,可见现在的求职成本未免太高了。 
6.湖南省平江县林业局某副局长,其妻子、儿子、女儿等9名亲属都在平江县林业系统工作.被称为“平江史上最牛的局长”。温州市公路管理处近年来招聘了36人,15人为温州交通系统领导的直系亲属,被人们称为“世袭局”。 
新华社2011年1月13日报道:广东汕尾市烟草专卖局第三任局长陈文铸,其舅舅蔡秀任是首任局长。而与陈文铸有亲戚关系的至少22名职员,集中分布在汕尾市陆丰市烟草局和汕尾市烟草局,有胞弟、堂弟、表弟、妻弟,有堂妹、表妹、妻妹,有表兄,有连襟(妻子的姐夫),还有弟媳的亲叔叔……当地群众将汕尾烟草系统称作陈文铸的“亲友就业基地”。 
并且.陈文铸的亲友把持了财务、营销、仓库和监察等核心业务岗位。与此同时,汕尾市烟草专卖局解聘了7名职工,而这7人反映他们都是业务骨干。 
安插亲友“走后门”.以前是被人们深恶痛绝的,现在却司空见惯了。最巧妙的方法就是相互交换.你给我安排儿子,我给你安排女儿。为了避嫌,有些地方政府甚至作出内部规定,正科级干部子女就业可以在本县相互交叉安排。税务局长的儿子到财政局上班,财政局长的女儿到税务局就业.工商局长子女进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局长子女到工商局……如此这般,各得其所,皆大欢喜。 
从近年来曝光的就业腐败事件分析,能够走通的渠道,只有在论坛发帖,引起媒体关注。而媒体对就业腐败事件的一次次曝光。仅仅是一个个个案,可就业腐败现象却并非一些个案,而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媒体曝光的只是可见端倪的冰山一角。 
7.由于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高度集中体制的权力运作方式.使得权力被极大地强化起来。对部分掌握着公权力的官员来说,利用自己手中的特权可以名正言顺地安排子女亲友进入自己所在的单位.或者通过其广阔的人脉关系安排子女亲友进入其他好的单位并获得相应编制。充分利用“隐性”的特权和“潜规则”,以多种方式帮助自己的子女亲友获得待遇优越的工作。虽然我国的监督体系已比较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互相补充,但不可否认的是,“办事一挥手、花钱一支笔、用人一句话”的情况从未削弱,“规章制度贴在墙上。说在嘴上,做做样子,搞搞形式”的现象仍十分普遍。正是因为这种对权力有效监管的缺失,在就业方面造就了用权力绕过制度约束安排人事的可能.也正是因为对权力崇拜的无限放大,出现了多部门人员沆瀣一气违纪操纵人事的现象。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建钟说:“近期曝出的几次事件都是通过举报的方式.通过网络让世人所知.这恰恰暴露出我们目前对于事业单位招考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在中国。父母安排子女的工作被视为是一种“人之常情”,即使对其中一些不公平、不透明的暗箱操作行为心存不满,也很少有人去举报揭发;甚至当腐败暴露,有关单位为了保持“稳定”大局,使工作“正常”持续进行,也往往是轻描淡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以罚代法,这样更纵容了就业腐败现象的发生。事实上,我国现行法律对就业腐败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即便东窗事发,也只是对官员进行公开批评,取消其子女的编制,没有其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在一些地方的党政机关.可以按照公务员人数的10%。15%配备后勤服务人员.他们的工资也由当地财政拨发。对于这些工勤编制人员的招聘,人事部门没有任何限制和要求,也就是说全由用工单位自行决定。这种状况使得许多“官二代”即使成绩不佳.不用参加任何考试也能顺利得到一份与公务员待遇相近的工作。而事业单位的招聘也没有具体的制度规范。各个单位的招聘条件、考试成绩以及面试等环节。大多由本单位自行确定,不像公务员考试那样公开透明。这是很多“官爸爸”们能够轻易地把自己的子女安排到事业单位的一个重要原因。 
8.“就业腐败”究竟是“无法可依”还是“有规不循”?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教授任剑涛表示,“院长儿子进法院”看似在程序上无法可依,实际上是有规不循。因为公务员避亲制度十分明确。任剑涛教授说,根据原人事部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的录用等公务活动中,凡涉及直系血亲等亲属关系的.应自行申请回避,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广东省东源县法院院长徐周定在自己担任“一把手”时,主持会议并做出录用自己儿子的决策.显然违背了上述规定。徐周定搞“父子兵”、“夫妻店”,还违反了《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守则》。该守则规定,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在招干、招警、参军、调动、晋级、升学、就业、出国、赴港澳、户口迁移等方面谋取特殊照顾。正是因为有规不循,就业腐败案件才得以大量出现。 
9.2013年4月21日,山东省金乡县鸡黍镇镇长韩寒辞去现职。同一天。韩寒的父亲,济宁市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韩东亚也辞去职务。此前。有网友质疑韩寒是依靠父亲的关系。在三年之内完成了从科员到正科级镇长的“火箭式升迁”。
2013年4月23日,记者致电金乡县纪委.一位工作人员称。该事件目前已经由济宁市纪委介入调查,金乡县方面并未参与,对事件进展也不了解,“所得到的信息都是从网络上获取的”。实际上,类似的被“火箭提拔”的官员并不鲜见。 
2013年4月22日,湖南省委宣传部通报了“湘潭县27岁副县长徐韬”的调查结果,称在徐韬的升职过程中.相关组织部门存在一些程序问题,6人被作出批评教育、党内警告等处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干部年轻化”、“破格提拔”、“异地任用”正在成为一些地方违法违规提拔干部的借口.症结在于目前提拔干部的刚性规则执行不到位,对问题官员问责太轻。 
10.在就业形势严峻、好岗位稀缺的当下,好能力不如好关系,机会不均等是最大的不公。长此以往,社会阶层之间由内而外、自下而上的正向流动机制迟迟不能建立起来,社会结构将变得越来越隔膜、僵硬而脆弱,这对于促进社会流动、构建社会和谐都是非常不利的。同时干部利用权力为自己垄断了社会上事业编制、优越岗位的进人权,践踏了最基本的社会秩序.破坏了社会的公平竞争原则,而受损害的却是政府在人们心中的公信力与凝聚力。真正的人才难以脱颖而出,一些庸才得意猖狂,社会就不会有真正的创新、发展活力。有消息说,与群众打交道最多的是事业单位人员,“事业编”占行政人员的50%。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一代不如一代.靠关系吃饭。谈何发展?
浙江平阳县电大校长“父亲招聘儿子”事件曝光后.平阳县政府决定.对事件责任人林传杯,免去其平阳电大校长职务,平阳县纪委常委会决定对其妻许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林廷耀的平阳电大法学教师拟录用资格。呼和浩特人民广播电台招考作弊情况曝光后,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予以高度重视.研究决定:一、取消本次呼和浩特人民广播电台前期专业测试及考试成绩.通知参加此次专业测试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报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取消作弊考生的报名资格;二、责令呼和浩特人民广播电台退还本次收取的每人50元专业测试费;三、由市纪检委监察部门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次专业测试过程中出现的舞弊行为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及时向社会通报。 
2012年8月,帮儿子违法更改公务员考试成绩的中山市人社局纪委书记梁国影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中山市农业局局长陈锦标被建议免职,副局长何金寿被免职。更改成绩的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科员撤职调离,另有2名面试考官被免职。8月6日下午,中山市政府新闻办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山市人社局副局长吴镜芳代表市人社局向社会鞠躬道歉。 
11.对于就业腐败事件,仅有道歉和改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到每一个徇私舞弊者。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行政法学专家邹荣说.在冷水江市的“在读学生进事业编制”事件中,直接操办的市编办等单位工作人员固然有责任。而且纪检、监察部门已经依法依规追究了“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但是,作出亲笔批示的市委、市政府领导是否也是违反了规章制度,是否也是“相关责任人员”?
邹荣说,2010年9月,韩国外交通商部长官柳明桓因为“特招”女儿事件引咎辞职,值得我们认真对照。“如果不问责到底,我们就会成为一个‘集体无责任’的社会。” 
对发现的就业腐败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不应只停留在只对官员进行公开批评.取消其子女的编制等表面,还要把“违规进人”变成政策上的“高压线”,像考核计生工作,维稳安全工作一样严格。对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要从法律层面探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进人”行为的刑事定性和量刑。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建钟指出,应将事业单位招考的规范和惩处纳入法律途径,对违纪招聘的责任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仅仅处以党纪、政纪处分。 
12.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于2011年3月3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强化规范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要求所有公开招聘都要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内定名单、依人画像、设置歧视性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早在2009年9月,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已明确提出“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2013年1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全党同志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领导干部的选拔和任职,党内条规有明确细致的规定.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也有严格的规范和约束,谁要是脱离法定程序在背地里搞内定游戏.谁就是挑战党纪国法.与公众为敌。 
作答要求 
一、根据“给定资料2—6”,请你概括目前就业腐败的问题表现。(15分)
要求:紧扣“给定资料”,全面准确。不超过300字。 
二、根据“给定资料7—9”,指出就业腐败产生的具体原因。(10分)
要求:条理清楚,全面准确。不超过250字。 
三、结合“给定资料”,请就如何做好就业腐败治理工作给出你的具体解决措施。(20分)
要求:紧扣“给定资料”,条理清楚,措施有针对性。不超过300字。 
四、假如你是M市人事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为规范人员录用机制。请结合“给定资料10-12”中的相关内容,拟写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20分)
要求: 
(1)只写标题和正文: 
(2)紧扣“给定资料”,内容具体。条理清楚: 
(3)不超过400字。 
五、请以“破除就业腐败潜规则”为题,写一篇内容充实的文章。(35分)
要求: 
(1)主题应与“给定资料”相关,但不必拘泥于“给定资料”,切忌空谈对策: 
(2)观点鲜明,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3)字数1000-1200字。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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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市级)参考答案及评分说明 
一、根据“给定资料2—6”。请你概括目前就业腐败的问题表现。(15分)
要求:紧扣“给定资料”,全面准确。不超过300字。 
【参考答案】 
一是设置门槛,量身定做。个别地方公开招聘虽然形式上公开规范,但却在具体环节上设置门槛,为某些人就业“量身定做”。[3分]
二是内部招聘,“垄断”就业。个别单位为领导子女“内定”就业指标,普通求职者很难通过正常招考途径进入单位。[3分]
三是文凭掺水,排挤人才。有些地方政府官员罔顾质量与标准,通过非法渠道得到注水文凭,使得真正的人才得不到重用。(3分)
四是送礼花钱。购买职位。很多好工作必须要花大价钱才能得到,地方官员以职位之名收取贿赂。[2分]
五是用人唯亲,“近亲繁殖”。少数地方招工通过种种渠道,将亲戚朋友安排到本部门,致使工作岗位上亲属集聚。[2分]
六是权力交换,“交叉”安排。安插亲友“走后门”,通过相互交换的方式,达到皆大欢喜的目的。[2分]
二、根据“给定资料7-9”,指出就业腐败产生的具体原因。(10分)
要求:条理清楚,全面准确。不超过250字。 
【参考答案】 
就业腐败产生的原因分为内因和外因两方面。 
内因:一是公权私用。很多官员利用手里职权之便大行子女亲友工作安排之私。[1.5分]二是有规不循。很多提拔干部的刚性规则执行不利位,在程序上存在一系列问题。[1.5分]
外因:一是监督力度不够。我国对权力缺乏监督,领导可以绕过制度安排人事。[1.5分]二是惩处不力。我国现行法律对腐败处罚过轻,违规成本代价偏低,导致违法违规现象严重。[1.5分]三是制度存在漏洞。一些地方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制度不够规范和公开透明,给就业腐败以可乘之机。[1.5分]
三、结合“给定资料”。请就如何做好就业腐败治理工作给出你的具体解决措施。(20分)
要求:紧扣“给定资料”,条理清楚,措施有针对性。不超过300字。 
【参考答案】 
当前就业腐败具体反映为内容垄断、权力交换、任人唯亲等,针对这些,提对策如下:一要公平竞争、防止“量身定做”。[2分]用人单位公布的招聘要求应经上级批准审核,使岗位真正做到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开放,实现全社会公平竞争。[2.5分]二要加大惩处力度。[2分]应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到每个徇私舞弊者,将招考规范和惩处纳入法律途径,对违纪招聘责任人追究其法律责任,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2.5分]三要加强监督。[2分]遏制就业腐败,劳动保障部门、高校和媒体应积极介入,形成监督合力,对就业程序进行多重监督。必须彻底公开透明,摒弃暗箱操作。[2.5分]四要加强管理。[2分]完善相关法律,并对违反者的处罚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招录回避制度并严格执行,保障程序公平,遏止就业腐败。[2.5分)
四、假如你是M市人事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为规范人员录用机制,请结合“给定资料10~12”中的相关内容,拟写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20分)
要求: 
(1)只写标题和正文: 
(2)紧扣“给定资料”,内容具体,条理清楚: 
(3)不超过400字。 
【参考答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近来就业腐败事件频频发生,造成新的社会不公,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根据国家反腐倡廉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人员录用机制,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2分]一、坚持公开,增强行政机关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2分]行政机关公开招聘要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内定名单、依人画像、设置歧视性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2分]
二、严肃纪律,提升行政机关公开招聘工作公信力。[2分]要认真落实相关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2分]
三、强化监管,确保行政机关公开招聘工作有序进行。[2分]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强化监督。[2分]
五、请以“破除就业腐败潜规则”为题,写一篇内容充实的文章。[35分]
要求: 
(1)主题应与“给定资料”相关,但不必拘泥于“给定资料”,切忌空谈对策: 
(2)观点鲜明,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3)字数1000~1200字。 
【参考例文】 
破除就业腐败潜规则 
曾经,在社会上流行一句话——“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后来逐渐变成了“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如今,父母社会地位越高,权力越大,社会关系越多,动员和利用这些资源为子女就业服务的能力越强,子女的工作就越好,人们惊呼:父亲就业时代到来了。 
造成毕业生就业难的诸多因素中,就业不公无疑占据了重要地位。在现实中,掌权者可以通过“交叉安排”、“量身定做”、“考试作弊”、“公示巧合”、“人才引进”等种种隐蔽或半隐蔽的手法,“安排”自己的子女进入官场,找工作靠关系,这种就业腐败的严重后果,不仅严重伤害了社会公平,还使得公众滋生出严重的“仇官心态,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与稳定。社会必须改革,破除就业腐败潜规则,要让“好爹”我们不能把公共权力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不敢把自己拥有的权力当作荫庇自己子女或帮助其他权力者谋取私利的工具,破除就业腐败潜规则,需健全规章制度。制度具有根本性和稳定性,建立制度是预防就业腐败的有效手段,要紧扣“一把手”的用权过程,对其在用人上的权力范围、行使方式以及决策责任作出具体规定,使之既有利于工作,又能受到有效制约。同时,要深化干部选拔制度改革,完善招聘程序,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通过公开选拔招聘,才能获得工作机会。 
破除就业腐败潜规则,需发挥监督合力。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加强监督是确保公开公正招考的必要措施。要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防止和克服“一把手”在用人问题上独断专行,随意安排人员进入单位,加大问责力度,针对领导干部录用自己的子女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腐败现象,强化媒体舆论监督,在网络、电视、电台和传统纸质媒体上开辟监督就业腐败专栏,以拓宽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渠道。破除就业腐败潜规则,需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办是惩治腐败的主要途径,也是防治就业腐败的有力手段, 
要坚决查处并清理违规、违纪招录进来的人员,并建立违规人员信用档案,对其实行严格的从业限制:给予违规的公职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触犯刑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建立公务行为终身负责制,在人事招聘活动中推行责任到人、记录在案、问题倒查等制度。通过严厉的惩处,强化警示作用,达到遏制就业腐败的目的,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与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息息相关。就业腐败不仅践踏了社会公平正义,伤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也直接伤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影响社会肌体的健康发展。只有坚决遏制就业腐败,破除潜规则,才能建立一个正常、健康的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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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会议指出,实行“营改增”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行,这有利于解决因局部地区试点导致的政策差异和税收征管风险等问题。 
扩大地区试点,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据测算,2013年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通过实行“营改增”,激发企业活力,形成新的增长点,不断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改革试点方案,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平稳有序推进。跟踪分析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要推动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研究合理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理顺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各级政府要转变政风,倡俭治奢,过紧日子,把钱用在刀刃上,为推进“营改增”创造条件。 
2.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择机纳入营改增试点,主要是考虑到这两个行业每年营业额相对较大,而且在涉及增值税的抵扣环节计算等方面时不那么困难。C专家表示,2012年.财政部下发文件将铁路企业的营业税下划地方,为铁路运输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做好了前期准备。邮电通信业由于涉及的企业数比较少,而且基本上都是央企,有利于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两个关系国计民生的服务行业即将进入营改增试点,效果如何也广被期待。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副教授姜旭说,与交通运输行业一样,将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范畴。实际上是推动铁路融入服务业的具体体现,不但可以降低物流成本,还能够推动大交通一体化,缩短城市之间的差距,意义深远。但就两大行业何时正式开始试点,还没有定数。可以佐证的是,2012年建筑安装业曾被提及要纳入试点,但由于在抵扣以及税负问题上难以协调,最终被暂时搁置。对于此次“营改增”试点扩围。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匡贤明认为这是个利好消息。从前期试点情况看,试点行业的企业总体税负减轻不少。今后,广播影视制作行业、铁路运输、邮电通信也会纳入试点。有人建议,税率的设计要更加科学和具体。比如。如果中国联通改革试点,适用6%的增值税率,企业税负率会下降2.4%,利润将会增加五成以上;反之,如果适用11%的增值税率,税负率将增加约1.4%.企业盈利就会有三成被吞噬。对此,匡贤明表示:“这个问题不是现在才出现,上海2011年试点时也出现了这个问题。但是,营改增的基本出发点是降低企业税负,税务总局的表态是至少保持平稳。然后略有下降,也就是说,这项改革基本属于就低不就高的标准来定的,这是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
第二,具体的税率我觉得可以进一步优化,基本出发点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活力,现实生活中出现因营改增而增加税负的可能性不太大,不必太过担心。当然,具体细节上的进一步科学化,我认为是必须的。”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营改增”试点地区纷纷降低2013年度财政收入目标.为“营改增”预留空间。例如,北京、天津、浙江预计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分别增长9%、12%和8%,比2012年分别下降1、3、0.5个百分点。 
业内人士预计,除税收的“量变”,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将带来制度上的“质变”,会引起分税制改革破冰。这位人士表示.目前地方主体税种仍是营业税。当“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后,这一主体税种地位将动摇。当务之急是为地方找到新的“财源”,保证民生等刚性支出。多位专家建议,可将房产税、资源税等作为考虑对象。分析人士表示,一般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成比例为“75:25”。为调动地方积极性.“营改增”试点地区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收入全归地方。 
F专家透露,这仅是权宜之计。某试点地区较可行的试行方案是将中央与地方的增值税分成比例调整为“55:45”。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指出.目前营业税几乎是我国地方政府唯一的主体税收,一旦取消营业税,增值税规模将更大,由此带来的如何构建地方税体系、如何重新分配中央与地方税收划分等问题.都需要对现行财税体制进行深度改革。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营改增”的改革绝不仅限于税收制度改革层面.对财政体制的相应调整和完善必然会产生连锁效应,会涉及到转移支付、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收入划分及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甚至涉及政府与企业、居民之间的关系,可谓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应抓住“营改增”改革契机.加快推进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 
3.“‘营改增’让我们小微企业受益匪浅。”谈及“营改增”,创业两年多的合肥海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程华喜形于色.这项改革不仅让她的公司税负减少了40%以上.同时下游企业税负也得以降低。高程华在2011年创办了合肥海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这是一家专业从事知识产权代理、科技基金申请咨询、科技认定咨询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属于安徽省试点“营改增”涉及的行业范围。“粗略估计,公司一年可省6万元以上。”高程华说。“营改增”之前,她的公司每年要按照营业额度的5%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公司税负降低为营业额总量的3%。仅仅是2012年的11月、12月两个月,公司税负就减少了1万多元。6万元对大型企业而言九牛一毛,但对创业伊始的小微企业却能派上不少用场。“这笔钱可以为企业寻找新的空间,也可以作为公司培训专业人才的技术投人。”高程华表示。她说,除了自己的企业可以从“营改增”受益,下游企业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因为她的公司可以给下游企业开具发票,下游企业凭此折算成本抵扣进项税额.税负同样减轻了。也就是说,假设企业运营成本100元,产值150元,按照50元为基准缴税,而不再像以往的营业税按照150元为基准计算税负.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营改增”能让企业减少重复交税。就营业税而言.其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同时,现行税制下,增值税与营业税征收对象不同.使增值税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不配比,也容易导致重复征税。减税让利并非“营改增”的惟一目标,专家指出,打破第三产业发展瓶颈.推动第三产业细分化、专业化是其中一个重要目的。服务业主要交纳营业税,过去企业为减少重复交税.容易向“大而全”或“小而全”方向发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消除了重复征税.企业就可以放下包袱向专业化细分发展。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周振华认为.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不仅是减税的数量问题,主要是改变了经济运行的机制.对第三产业分工的细化很有意义.可谓是一次革命性的变革。对大多数企业而言。“营改增”后能得到不少实惠,但不同类型企业获益不一。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税务系主任陆新葵副教授介绍说。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全部营业额,如果一件商品由生产者流通到消费者手上,中间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的次数就越多。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仅仅是本次增值额,无论其中间环节有多少,企业的负担都能降低。“营改增”试点后,因增值税是对销售额扣除进项等费用后的差价征税.所以整体上企业税负减轻。“改革试点后,对于那些可扣除设备、物料比较多,物流环节比较多的企业而言,得到的实惠比较多。”陆新葵强调说。一些大型交通运输企业,原来交营业税,其适用税率为3%.如果一年运费收入为500万元,则要交15万元税,改革后,购置交通设备和加油时进行增值税抵扣后.税负较原先减少5.23万元;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来说,原来购置设备时需要缴纳增值税.销售创意产品时需要缴纳营业税,改革后,只须对产品增值的部分缴税:另外,此次试点扩充到的广播影视作品行业,有人估算,“营改增”可能将原来相关5%的税率进一步降低。除企业得到实惠外.消费者也是受益者。“营改增后,如果企业或行业的实际税负降低了.会导致产品的销售价格有适当的下降.从而有利于消费者降低购买成本。营业税是我国地方第一大税种,企业和消费者得实惠后,政府税收可能减少。对此,地方政府表示并不担心。因为减税有利于企业发展.企业经营状况好.政府的税基就可能越做越大。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也说:“只要把税制的障碍扫除,有利于服务业的长期发展.哪怕是牺牲一些税收收入也是值得的。” 
4.2012年12月18日.一项调查显示,上海“营改增”试点后。有64.1%的受访企业税负减轻或基本不变,24.2%的企业税负下降超过30%。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全部实现减负.其中48%的企业税负下降超过40%。这项调查由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对试点涉及的6+1行业(即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和交通运输业)中的部分企业开展调研。本次调查通过问卷与座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样本包括闵行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的128家企业。这次“营改增”试点涉及的行业中,物流辅助服务业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受惠最多.分别有82.4%和81.3%的受访企业税负减轻。一般纳税人企业税率虽有所调整.但由于“营改增”使本企业可抵扣进项税增加以及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使可抵扣进项税增加.实际税负也明显减轻。“营改增”消除重复征税.为处在困境中的企业“雪中送炭”:为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提供扩大规模的良机.为其“锦上添花”。调查显示,30.5%的受访企业对“营改增”试点表示“很满意”,40.6%的受访企业对“营改增”试点表示“较满意”,两者合计达到71.1%。总体来看,“营改增”对企业利大于弊,受访企业对其发展前景普遍看好。“营改增”后,多数企业税负下降,企业负担减轻,资金更加充裕。对部分税负增加的企业,财税部门也及时出台并落实了财政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过,调查中发现,有35.9%的受访企业反映税负增加。其中,交通运输业和鉴证咨询服务业受影响较大.有58.6%的交通运输业受访企业税负增加。他们认为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税率的提高,即原来按营业额的3%缴纳营业税改为按增值业务的11%缴纳增值税。虽然进项税抵扣范围已渐趋合理,但企业仍有不清楚、不明确的地方。43.4%的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业受访企业税负增加。、另外。部分企业提出,希望提供高效便捷的政策咨询服务平台,进一步简化税负增加部分返还流程.健全“营改增”相关的各类税费征收制度。此次把现代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目的是降低现代服务业的税负、促进其发展。但调查显示.有相当部分的研发、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和文化创意服务业企业以及物流辅助服务业企业税负增加。其中,有92.9%的受访企业认为“实际税率提高”是其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42.9%认为“房租、物业等费用在总成本中占比较大的项目不能完全抵扣”是其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调查建议,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小微型服务企业发展,使现代服务业企业真正能从“营改增”中得到实惠.建议适当降低其税率。此外,调查还建议,在当前形势下。适度延长部分优惠政策的有效期.帮助航运企业渡过困难时期:为一些劳动密集型及科技型服务企业创造更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 
5.现行税制以营业收入的全部金额征收营业税,不仅存在重复征税现象.而且不利于企业提高经营水平、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由于税负大多数都转嫁给了消费者,也不利于扩大消费需求。加大“营改增”试点力度,并尽快扩大到所有地区、所有相关行业.无疑对减轻企业和纳税人负担、促进消费、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营改增”主要涉及交通运输、现代服务、建筑、餐饮等三产服务行业.特别是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行业。在税费改革还严重滞后。各种游离于税收之外的收费项目还较多的情况下。“营改增”效果也会受到很大限制。增值税与营业税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抵扣,亦即增值部分才需要缴税。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很多收费项目并不能抵扣。如过桥过路费、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摊派等。对企业来说,无疑与税收一样.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则不属于抵扣范围。如此一来,交通运输、物流企业等,在“营改增”后,可能就很难得到实惠。搞不好,税负还会出现上升。虽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的介绍.实行“营改增”后,税负上升的企业只有5%左右。但是,具体到某个行业、某个地区,则有可能比重会更高,如物流企业、物流企业较多的中心地区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在推行“营改增”的同时,加快税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费改税,将收费项目也全部纳入到税收制度范畴.以税收的方式改变目前的收费现状,是十分迫切的问题。必须注意到.就算实行“营改增”后,95%的企业税负出现了下降,但在收费项目仍然较多的情况下.“营改增”的实际效果也是大打折扣。该抵扣的项目由于是以收费的形式存在,没有能够得到相应抵扣。相反.如果实行费改税,企业不再需要面对形形色色的收费项目,“营改增”效果可能要好得多。对企业产生的减负作用也要大得多。特别是消费者,也会因为“营改增”制度的实施.得到更多实惠。 
6.近日,《21世纪》就营改增实施情况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樊勇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21世纪》:营改增这一政策被认为是2012年财政政策的一大亮点,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请您分析一下,此次营改增扩大试点有何影响?对小微企业有多大作用?
樊勇:我个人认为,营改增不仅是2012年财政政策的亮点,而且可以说是自1994年以来,最大的一次税制改革。增值税是中央第一大税收,营业税是地方第一大税收,这项改革无疑是“十二五”期间最重要的财税体制改革。相比而言,社会议论热烈的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改革,其实际影响要小得多。营改增能够优化产业结构.这不仅仅是对第三产业而言,它对第二产业也是一个利好,能促进企业的扩大再生产。通过促进企业专业化生产程度来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此外.营改增整体是一项减税政策,但是具体到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企业,由于生产方式不同.减税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实行增值税,有一个特点很明显,就是劳动密集程度较高的企业(因为人工成本较高。而外购的设备及材料较小)税负会较高。从增值税的角度讲,如果外购的设备、材料或者劳务当中能够抵扣增值税的越多,税负会较低,反之,如果全靠自己封闭式进行生产的话.没有任何的抵扣,那么税负就会偏高。 
贾康:小微企业方面可能有一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考虑。2012年年底前简易征收办法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由原来的最高5000元/月调到了最高20000元/月。上海的小微企业应是照简便不做抵扣的方法,只对流转额做一个匡算,营业额在20000元/月以内的企业没有税负.20000元/月以上的企业才进行具体的完税。上海20000元/月以上的企业覆盖面是多少,税务如何处理.需要调研之后才能具体分析。我个人推测,上海对营业额在20000元/月以上的小微企业的处理办法无非也是纳入现在营改增的实际管理过程,超出20000元/月的营业额部分与其他企业的处理方式是一样的。所以,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如果在起征点之下,对它来说没有直接影响:如果在起征点之上,就可以纳入整体改革方案。 
《21世纪》:在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您认为营改增或者其他结构性减税政策还有哪些改进空间?贾康:我认为大方向确定之后,改进空间主要还是技术性的.不是根本性的.新增的试点不一定完全拘泥于上海的方案设计,可能会允许各个地方有一点自己的特色.最后把共性的经验稳定下来,形成一套规范的覆盖整个市场的办法。这需要磨合操作方案,通过不断地试错、调整,最后使整个统一市场上全覆盖的抵扣链条按照一套办法、一套规则运行,从企业层面来看,我认为很多中小微企业反映的负担过重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其实目前负担重的因素主要来自税外而非税内,所以结构性减税一定要结合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作纠正,特别是对一些权力环节的变相索贿行为进行惩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良好的效果,否则征税方面有所减少,但企业仍然感觉负担沉重,仍然对政府怨气冲天,而且往往在权力环节面前“有苦说不出”,背后诉苦时,又税与非税不分地一古脑说成“税负过重.使我们活不下去”。 
樊勇:第一,如果在其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大营改增的试点地区、试点行业,能够增加其政策效应。第二,在增值税扩大征收范围改革完成后,可以考虑进一步优化税率结构。并适当下调名义税率。当然,这是一个前瞻性的问题,需要通盘考虑我们的财政支出。如果把营业税都改为增值税,增值税将占到我们国家税收的接近60%。那么对于这样一个税种.能不能减少一些,我觉得是可以讨论的。我们目前的减税是间接性的,这样风险比较小,但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可以做一些直接式的减税。 
《21世纪》:国际的相关理论与实践有哪些方面值得我们下一步改革中借鉴?
樊勇:增值税最先起源于法国,是一个较新的税种.但发展速度很快。实行增值税的国家. 
20世纪60年代不到10个,至今已经超过150个。其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对政府来说.增值税具有很好的筹集财政收入的能力(尤其在全球经济不景气,各国财政面临困境的情况下):第二,相对其他类型的流转税,增值税具有更好的经济中性特征。 
如何优化增值税的制度和管理是目前比较受关注的。增值税的最大缺点是具有累退性.因此通常会对一些日常生活用品设置低税率降低增值税的累退性.如1994年我国建立增值税制度时对一些基本生活用品也设计了13%的低税率。但是,国外最近一些研究表明.设置低税率对消除累退性基本无效,为充分发挥增值税的优点,增值税应朝单一税率的方向发展。这次改革我们对交通运输行业、现代服务业又增加了11%和6%两档低税率.也就有了17%、13%、11%、6%四档税率,其中后面两档低税率并不是为了消除累退性.而是为了平衡行业之间的税负。可以看出,国际趋势与我们目前的做法是不太一致的.说明增值税的税率设计还值得研究改进。 
7.“营改增”是中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该政策已在上海等九个省市进行试点。到2013年2月底,参加试点的企业数达到了112万户。国税总局数据显示.自2012年“营改增”试点开始至2013年2月份,全国共实现减税超过550亿元。 
2013年4月22日,财政部表示,将组织北京、天津、广东等12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试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调查。调查对象是试点地区财政、国税、地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以及试点企业。财政部称,全面了解情况,有助于为下一步试点政策的全面推开和补充完善提供对策建议。调查重点是试点政策运行情况,试点对地方经济、财政、企业产生的影响,试点的政策效应等。调查采取动态跟踪的方式进行,自2013年4月初开始。12月底结束。对试点方案确定的“1+6”行业(交通运输业以及现代服务业6个行业)。每个要选取不少于10户典型企业确定为跟踪企业。财政部表示,调查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一是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纳入试点范围行业类型、数量、管理方式以及主要经济指标。 
纳入试点范围企业数量、性质、生产经营状况及纳税总体情况(含税负增减变化),试点政策对当地经济、财政、企业等产生的影响等。 
二是动态跟踪企业相关情况。包括改革对跟踪企业所带来的影响,税负变化情况(同比和环比)、出口服务免税和零税率免抵退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情况.试点政策在不同地区执行中是否存在差异、具体差异情况及其原因等。 
三是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包括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地方出台的相关财政扶持、补贴、奖励政策执行情况及效果,各项试点财税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
作答要求 
一、“营改增”扩围引起广泛讨论,请认真阅读“给定资料2”,谈谈你的认识。(15分)
要求:全面、准确、条理清楚。不超过300字。 
二、请结合“给定资料3”,概括“营改增”能带来哪些好处。(10分)
要求:全面、简明。不超过250字。 
三、假如你是上海市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请你根据“给定资料4”。为领导写一份情况反映。(20分)
要求: 
(1)只写标题和正文; 
(2)准确全面,条理清楚; 
(3)总字数300。400字。 
四、请根据“给定资料5-6”,就如何改进“营改增”实施效果,提出你的对策建议。(20分)
要求: 
(1)对策建议合理可行: 
(2)条理清楚,语言简练: 
(3)不超过350字。 
五、“营改增”能触发人们许多思考,请参考“给定资料”,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35分)
要求: 
(1)立意明确,有思想性; 
(2)联系实际,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内容充实,语言畅达; 
(4)总字数800~1000字。 
2 给定资料 
1.2013年4月27日,江苏省扬州市物价局召开瘦西湖景区门票基价听证会。据该局日前发布的公告,现行瘦西湖景区门票基价为60元/张,而由于景区投入增加、游览面积扩大、品质提升、成本上涨等因素,拟对门票基价重新核定为120元/张。据不完全统计.“五一”小长假全国超过20个知名景区门票将涨价,涨幅从20%到100%不等。在通胀压力之下,国内一些景区门票纷纷跨入“百元时代”,让不少人感慨“游不起”。有游客问:景区是国家公共资源,门票能说涨就涨吗?有媒体对全国(不含港澳台)130家5A级景区门票价格(旺季)进行了统计。其中,近半景区门票已上百元.超过一成景区更在200元以上。在发达地区,一些级别较低的景区门票也突破了百元大关。业内人士认为,今年国内将出现新一轮景区涨价潮。因为,2007年国家发改委规定,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调整频次不低于3年。国内许多景区最近一次价格调整时间是2008年左右,今年恰逢“解禁年”。根据已公布的调价信息,未来数月内将有超过20个知名景区门票涨价,涨幅从20%到100%不等。还有的景区明里不涨价.却通过剥离门票中的交通费或提高索道费变相涨价。“必须反对不顾中国游客的消费能力和可接受程度.以经济利益为目标,无限制提高门票价格的倾向。”中国旅游研究院区域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所副所长马晓龙说,“我国旅游景区门票存在价格混乱的情况,各景区门票定价机制不透明,广大游客对景区门票高价格不满。” 
2.2013年的五一假期,从国家发改委传来全国1200余家景区门票价格下调的喜讯。但细看降价名录却又让人高兴不起来:知名景区少、降价幅度有限,有的甚至涉嫌“名为降价、实做广告”。总之对普通民众来说。还是“太贵了”。借发改委公布的这份明细表,可以了解国内景区的票价现状:知名景区均已进入“百元时代”,不少超过200元,即使“五一优惠20%”也极少低于百元。这样的门票价格,再加上路费、住宿费,一趟出游对工薪家庭来说并不轻松。景区票价高涨,难以遏制的获利冲动是直接推手。国家发改委出台意在抑制票价的“3年调整期”,很多景区却趁机“3年必涨”。今年发改委部署“五一优惠”,诸多景区“无视”,黄山、九华山、峨眉山、九寨沟等景区打起了“擦边球”,将优惠期定在小长假之后的“淡季”,这是“五一优惠”还是“广告促销”?值得注意的是,这几家景区包括连日争议未休的凤凰古城。要么是上市公司、要么正在“攒业绩”准备上市,而地方政府是其重要股东。政府本应是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公众旅游服务的提供者,却成了参与逐利的“主角”或“军师”,角色错位是景区票价高涨、票价难控的深层次原因。不同于欢乐谷、迪士尼等商业景区、人造景区,那些风光秀美、文化底蕴深厚的公共景区是全体国民的共有财富,其精神价值远胜于物质利益。倘若仅仅因为门票价格,就将许多人挡在门外,不仅会带来新的文化鸿沟,也是典型的“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就景区门票收费而言.可以有两个基本判断,一是公共景区的维护运营全部由国家财政承担不太现实,收取一些必要费用属于世界通例:二是在中央委托地方、地方委托机构的逐层代管模式下,如何避免“大众所有、小众管理”异化为“大众所有、小众得利”。这是问题的关键。湖南凤凰的高价门票,直接受益的是当地政府和公司.间接损害的是商户和游客.长远损害的是当地旅游业。问题的核心在于,掌握着现实的定价权的是谁,而真正在乎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又是谁,经济学有个术语.叫做“外部不经济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主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自己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摆脱门票经济.实现公共景区的公益功能,同样要克服这种“外部不经济性”,实现社会整体福利的最大化。对公共景区的所在地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是克服景区利益政府化、政府利益私人化的倾向。实现这种转变,需要地方政府革新发展理念、摆脱短视思维,从而打造旅游经济的升级版。 
3.“九寨沟门票收费主要有两个作用:第一是控制游客数量,第二是补充景区各项经费支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章小平说,“景区的事业性支出、建设资金支出、日常资源保护的经费.都要向门票‘伸手’。”其中最主要的支出是生态保护。比如,架设了60余公里的木质人行栈道:修建了诺日朗旅游服务中心,污水以罐装形式运至沟外污水处理站处理;建设免水冲环保型厕所、环境保护站以及景区智能系统等设施。另外,九寨沟管理局2002年起关闭了景区内所有家庭旅社.每年要拨款800万元作为景区居民的基本生活补助费,同时安排了600多名沟内居民从事环境保护和经管服务工作,这些支出都靠门票和车票来补贴。近年,景区工作人员工资上涨。也是运营成本上升的一个因素。外国不少景区会利用自身资源从事商业开发。比如法国卢浮宫.主要途径包括设立营业摊点、场地出租以及外部赞助等。墨西哥金字塔每年收入可观,但绝大部分收入来自酒店业、餐饮业、纪念品和工艺品销售、出租车和导游费用。而我国景区多数单纯依靠门票作为主要收入。对此,马晓龙表示、依托拓展服务性产品内容、增加服务性赢利点才是景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向。继房价太贵“住不起”、药费太贵“病不起”、墓地太贵“死不起”之后。景区太贵“玩不起”再度引发社会热议。时下,风景区门票价高之所以让公众纠结,一方面是老百姓外出旅游越来越多,毕竟生活水平提高了,老百姓的旅游需求不断增长;另一方面是景区门票价格越来越高,玩遍136家5A级景区需要普通百姓一年不吃不喝,且这136家5A级景区仅有寥寥几家是免费的,这样的比例实在太低了。5A级景区“皇帝女儿不愁嫁”,无疑是国内旅游市场不成熟的体现。而旅游门票高得离谱的背后除了旅游产品结构不合理外.景区的攀比心理和地方财政对门票收入的依赖更是旅游门票价高的“推手”。国内景区门票价格普遍过高,早为公众所诟病。根据现在国情来看.国内5A级景区票价确实太高了。很多景区还以“涨价限制客流”为名继续调高票价。实际上这些风景名胜区多是垄断资源,游客根本没有别的选择。这说明高端景区在定价时对游客的感受和承受能力欠考虑。在这种定价机制背后,透出景区权属不明的尴尬——到底是全民所有还是部门所有:定价是市场说话还是政府拍板。在此背景下,政府更应关注的是景区定价机制,使之回归公共性定位。这包括景区定价是否考虑国民收入水平,是否经过严格的民意机制,最终是否体现了景区的公共属性。 
4.与国内逢黄金周、小长假等旅游旺季景区门票节节攀升的现状不同,国外景区鲜有涨价. 
不少景区的门票价格自制定价格之日起几十年不变,有的甚至出现降价。美国黄石国家公园自1916年开始向游客收费.规格为步行入园每人每票10美元。这一标准直到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相关立法后,才得以依法上调至12美元。常年低价的背后是外国政府对景区财政的大力扶持。旅游在这些国家具有更多的公益色彩,其休闲功能和人文教育功能为政府所重视。较低的门票价格得以让更多人拥有享受自然和接受文化熏陶的机会。在一些发达国家,越是著名的景点,门票价格反而越低,甚至免费开放。意大利政府为拯救比萨斜塔。维修工程花费了数千万美元.门票约15欧元.每日通过限制参观人数,维持景点的正常运营。当地政府坚持不涨价,希望国民从旅游中获得更多文化体验。同时。国外也鲜有票价“旺季高,淡季低”的状况。相反地。有些国家的景点票价在旺季不升反降,逢节假日推出优惠票价,如俄罗斯克里姆林宫就借节假日发售家庭套票。圣彼得堡郊外的喷泉之城彼得宫,周末的学生票比平日低20%。 
凤凰古城一位副县长“凤凰古城不是涨价,因而不用开听证会”的言论经媒体披露后引发质疑,景点门票正规的定价、涨价程序由此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西方发达国家,景区票价一旦制定就不可随意提高.很多国家以不同方式严格规范涨价程序。以保证人们对公共文化财产、自然以及历史财富的欣赏和利用。在美国.根据现行的国家公园门票标准,公园每年有权向国家公园管理局申请对门票价格进行微调,但需要给出足够的理由,其中最主要的是物价上涨因素。法律还规定,如果调整票价,新价格必须在公布一年后才能生效,这也是大部分美国景区门票价格多年保持不变的一个原因。在加拿大,景区想要提高门票价格必须经过严格的听证会审议。听证会包括提出议程、信息公开、听取民意、广邀社会代表和媒体的参与、不预设结果等环节.这些措施保证了听证会的公信力与说服力。一般在听证会前一个月,人们就能在政府相关机构的官网上查询到会议日期、议程、场地及参与方法,当地报刊、广播和电台等媒体也会告知人们听证会及讨论提议的相关资讯。届时。不仅市长、议员、公园局委员、提案提出方会参与,媒体、专家和市民也会通过自由报名参加,且没有名额限制。正因如此,听证会经常因为参与人数过多而更换场地。听证会上,景区涨价的提案若被驳回,必须经过5年的冻结期,才可以重新申请。2008年。加拿大公园管理局建议提高国家公园门票价格的提案被驳回。经过5年的冻结期,今年1月初.管理局才得以再次提出涨价提案。直到4月,提价协议才进入批准阶段。意大利各地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制定均由政府文化遗产部管理.只有在景点的历史价值、建筑或展品的历史和艺术价值发生变化,维持景点正常运转的水、电、能耗明显改变。或环境因素导致维护成本发生变化等情况下,才有可能调整价格。 
5.针对景区收费问题,欧美等国制定了专门的旅游法律法规。1996年,美国国会成立国家公园管理局并通过《国家公园法》,明确划分了收费公园与不收费公园,规定收费的国家公园门票最高不能超过20美元,年度公园卡不超过50美元。各公园的门票与娱乐项目收费的80%应用于支付公园的维护和管理开支,其余的20%上交国家公园管理局统一支配,用于补贴不收费公园的维护与管理。另外.法律还规定热门公园或景点不能为控制参观人数而擅自提高门票价格,但可以通过限制门票数量、规定参观时间段等措施来限制游客数量。如纽约的自由女神像、费城的独立厅和华盛顿的国会山均属此类.华盛顿纪念碑的管理人员则每天早上免费发放一定数量的参观票来控制登高人数。加拿大在国家公园的管理方面有完善的法律和管理体系。加拿大于1911年成立世界上第一个国家级公园保护机构——联邦公园管理局,又于1930年通过《加拿大国家公园法》,规定国家公园的门票价格变动必须经议会上、下院立法通过,而且需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布。 
一些欧洲旅游大国对于旅游景点,尤其是历史文化遗迹的管理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法律制度。在意大利。相关法律规定,如确需调价,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充分酝酿。并提出建议报文化遗产部价格管理委员会审批。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2012年《中国休闲旅游客户需求趋势研究报告》显示.国内景区门票占游客花费比例最高,达到21.92%,其次才是交通、购物、餐饮、住宿和文化娱乐。目前,国内大多数景区对门票涨价给出的理由是资源保护、控制游客数量、补充景区各项经费支出等。观国外景区,并未将压力转嫁到游客身上。而是广开渠道,获得各方的资金支持。国外很多景区有政府补贴、社会捐助、基金支持、自主创收等多种经费来源,门票收入只占其收入的很小部分。即使这些国外景区不收钱,当地政府也不会因此蒙受很大损失。俄罗斯圣彼得堡叶卡捷琳娜宫的琥珀宫享誉世界,所需维护经费颇高.其主要通过与大型企业合作化解经费压力。事实上,旅游业的产业链相当长,能带动100多个行业的发展。有研究表明。旅游业1元的直接收入隐含着6.8元的间接收入。门票少收一点,通过链条上的其他部分增补,景区的整体发展反而会更好,不少国外景区的成功案例都证明了这一点。许多外国景区围绕自身的资源特色开展一系列衍生服务,以减少日常经营对门票收入的依赖。 
6.一片“涨”声中,杭州西湖的“免票时代”已步入了第11个年头,2002年,西湖环湖南线景区整合工程率先提上议事日程。11年间,杭州取消了130多个景点的门票.占到了景点总数的70%.免费开放的景区面积达到了2000多公顷。“杭州西湖免费开放对于游客而言,不仅仅是节约了门票开支,同时环西湖景点得以打通,带来的旅游体验也是无与伦比的。”杭州市旅游委员会主任李虹表示。“西湖免费开放后,门票减收和增支总共有5000多万元资金缺口.但房租加上市政府的体制性补贴基本就把缺口填上了。”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宣传处处长华雨农介绍说,西湖免费开放带来了巨大的人流效应,景区内的商业网点租金水涨船高。比如花港观鱼。免费前一年门票收入为800万元,免费开放后,一年新增200万元的管理维护费用。但景区商业网点服务项目创造了税源,仅物业出租一年就有2000万元,刨去免门票和管理维修费,仍然有1000万元的净收入。这只是西湖免费效应的一小部分。华雨农将免费西湖理解为“跳出西湖经营西湖”。即将免费西湖作为一个品牌,吸引更多人选择到杭州作为旅游目的地,从而促进旅游消费。华雨农说,西湖的“241算法”(即每个游客在杭州多逗留24小时,杭州的年旅游综合收入便会增加100亿元)至今仍然适用。西湖免费后。直观上降低了游客的旅游成本,使更多人愿意来杭州,游客逗留时间延长。李虹认为,杭州放弃了只占游客支出很小部分的门票,让游客将钱更愉快地花在住宿、吃饭、购物、娱乐等方面,这使杭州的餐饮、旅馆、零售、交通等服务行业获得了新的发展空间,为杭州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和经济效益。放弃一张门票钱,激活的是全方位的旅游休闲消费.旅游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城市现代服务业的整体发展也得到提升。具体数字更能说明西湖免费对旅游消费的拉动作用。杭州市旅游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杭州市共接待中外旅游者8567万人次,比十年前2001年的2591.94万人次增加了2.31倍:2012年杭州市旅游总收入1392亿元人民币,比2001年的249.76亿元人民币增加了4.64倍。西湖免费的十年内,国内景区中只有南京玄武湖等少数几家跟上了“免费西湖”的脚步。浙江工商大学旅游学院教授仲向平认为.虽然照搬“西湖模式”可能“水土不服”,但杭州推动景区免费开放过程中的顶层制度设计、后续管理理念却可资借鉴。比如,西湖免费模式提供了一种“经营景区”的新理念,把西湖从“园中湖”变成“城中湖”,算收支账不局限于景区的“小账”,更着眼于城市产业发展、经济增长的“大账”。 
“许多景区与周围经济的关联度低。虽然降低门票价格能促进周边经济发展,但景区并不能从后续城市旅游收入中得益。”仲向平表示,从长远来看,应该将景区变成整个城市旅游产业链中的一环.与周边关联产业协调发展,这样才可能形成良性循环大格局。 
7.2013年4月25日,《旅游法》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明确“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是《旅游法》的一项立法宗旨,严格保护旅游资源是《旅游法》的重要内容。然而,《旅游法》制定的初衷并不局限于此,《旅游法》作为我国首部国家级旅游立法,在应对旅游市场现实问题的同时,更多地是着眼于从多角度重塑健康的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良好的市场秩序之下,零负团费、景区涨价等都不再称其为问题了。 
作答要求 
一、“给定资料2”中谈到。单单提高景区门票价格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请结合“给定资料2”分析“芝麻”、“西瓜”分别指的是什么,这句话又该如何理解?(10分)
要求:简洁、准确。不超过200字。 
二、依据“给定资料2-3”,简要概括景区“三年必涨”的原因。(15分)
要求:全面、准确、客观。不超过200字。 
三、阅读“给定资料4—5”,谈谈国外景区价格管理的做法及其给我国的启示。(20分)
要求:条理清晰、内容全面。不超过400字。 
四、某市欲召开一次景区管理研讨会,会上就“西湖风景区管理模式”进行探讨。假如你是 
该市一名工作人员,请根据“给定资料6”为领导写一份《关于研讨西湖风景区管理模式的意见稿》的提纲。(20分)
要求:条理清晰、见解深刻。不超过350字。 
五、名山大川是全社会共同的资源,优秀的历史文化应该为全民共享。请你结合“给定资料”,以“景区价格管理”为主题,写一篇文章。(35分)
要求: 
(1)素材不必拘泥于“给定资料”: 
(2)内容要联系实际: 
(3)观点鲜明,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4)字数1000-1200字。 
3 给定资料 
1.每到岁末年初,圣诞、新年接踵而至之时,喜欢网上购物的人们总会频繁地按着手中的鼠 标,“出入”于各网络店铺间,很多年轻人准备趁年节之时出手“淘”上一两款漂亮的瑞士名表, 既时尚又脱俗,还能给自己“长长面子”,但鱼龙混杂的现实,却令他们望而却步。 记者从有关方面得到一份售卖仿冒瑞士梅花表的网店名单,上面列有的70余家网店,均 开在一家著名的购物网站上。“其它网站也有,但这里比较集中,就列了出来。”梅花表公司北京 代表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网络上真是假货横行,这些网店对梅花表已经构成了商标侵 权”。记者按着售假网址到几个网店“逛”了一番,发现包括梅花、欧米茄、劳力士、百达翡丽在内 的几乎所有的瑞士名表,都可以在网站内的“品牌手表区”找到。记者随机记录了几款表的价 格:梅花表宇宙系列三针全金面钢带机械男表480元;梅花表全自动机械表320元……网页上 还统计了买家、卖家的可信度,一般都在百分之九十以上。然而,记者从梅花表公司北京代表处 有关负责人处获知,梅花表的价格几乎没有在5000元以下的,个别款的石英表,也要3000元。 记者注意到,有的网店在手表的英文缩写或音译汉字上打马虎眼,如将瑞士Titoni梅花手表写 为“TITONI”,百达翡丽写为百达菲丽等等。 
“瑞士手表目前还没有采取网络销售这种渠道。几乎所有的瑞士品牌手表,都是在瑞士生 产组装,到中国直接进驻大商场销售的。”中国商业联合会钟表商分会会长常彦群明确地告诉 记者。 
除了价格上的悬殊差别,冒牌手表与真品手表相比,从外观上一看便可知道。但由于是网 购,消费者看到商品实物时。往往为时已晚。据瑞士梅花表公司反映,他们在北京和上海的专业 店维修部曾多次接到消费者送修的假梅花表,其低劣的机件、粗糙的外观,与做工精细、款式典雅的瑞士梅花表相差甚远, 常彦群认为,说到防范,一个根本的办法就是不要去那些销售假表的网站上购买瑞士品牌 表。在网上购买了假表,一是质量得不到保证,二是坏了无处维修,三是无法投诉,消费者的利 益无法得到保证, “网络销售的确有快捷方便的独特优势。但对于手表这种奢侈品行业,应该说此种销售方 式并不成熟,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网络售假难以避免。像这种冒用知名畅销品牌,生产和销 售材质低劣的假高档手表以获取暴利的行为,不仅背离了诚信商德,也给钟表市场造成了非常 不利的影响,而且构成了侵权,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针对目前网店假表泛滥的情况,常彦群 表示。 
近些年,价廉品丰、省时省力的网上购物受到许多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的喜爱。但许多人 在品尝网络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尝到了上当受骗的滋味。虚拟市场的法律真空,使得相关纠纷 急剧上升,网购维权步履维艰。社会各方不断呼吁有关方面真正“出手”,予以有效监管,以保障 网络消费的安全性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些地方还带头“吃螃蟹”,拿出了一些令人关注之 举,但几乎都没有了下文。
2.郑州市民袁女士在淘宝网店上拍了一辆婴儿车。但是,已过半月,袁女士仍未收到货物, 淘宝网页显示卖家未发货。而这个当初拍价仅有63.7元的小车,现被卖家标价为1062元,袁女士非常气愤,要求淘宝网和卖家承担连带责任,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并交付婴儿车。 目前,袁女士仍未收到网购的小推车,而网页也一直显示卖家未发货,袁女士曾先后多次 提醒卖家尽快发货,并向淘宝网进行了客服投诉,但是,没有任何的回应。为此,袁女士再次拨 打了淘宝网集市消费者热线,电话语音提示,消费者必须先向卖家进行协商,协商无果的话,淘 宝才会介入。但是,让袁女士无奈的是,卖家一直就不在线,自己的留言对方根本就不回复。 袁女士向记者讲述:“我很少在淘宝网买东西,因为身边的朋友有人在上面遇到过不好的 购物遭遇。但是这次很令自己生气,因为孩子急等着用婴儿车,苦苦的等待半个月,也没有一个人给予回复。我在淘宝网查询到该婴儿车卖家的信息显示:注册时间2010年09月09日,卖家 信用为无,卖家好评率:0.0%,买家好评率:0.0%。这个三年前就已经注册的网店,莫非是一家 ‘黑店’?但是,淘宝网为什么一直没有对其进行查处?况且,这个网店现在依然在对外进行销 售,这不是明目张胆地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吗?” 
3.新春伊始,家住北京左家庄的孟先生就遭遇了一件“烦心事”,正月初五,他发现自己新网 购的某品牌手机触屏不能使用了。孟先生带着手机到该品牌售后服务中心维修,却被告知买到 了一部翻新机。 孟先生表示,手机是过年前在淘宝网上网购的。价格为2600元,比市场上同款手机便宜 1000多元。卖家承诺是行货新品,并称可以全国联保,自己觉得非常“实惠”就买了。拿到手机 后,从外观上看不出一丝异样,刚开始用时也没发现异常。但手机使用一段时间后,开始出现触 屏不灵敏的情况。正月初五。这款“实惠”的手机彻底停摆了。 正月初七一上班,孟先生立即带着手机来到该品牌售后服务部,经过检查,技术人员告诉 他,手机是翻新机,不保修,也没有自费维修的价值。“因为维修费远高于手机的成本”。据技术 人员介绍,网上销售的手机有些是翻新机或者缺陷机,只有少数运气好的消费者偶尔能买到全 新手机。现在手机翻新水平越来越高,不但外观跟全新的一样,甚至连识别码以及保修卡都能 克隆。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在日常受理投诉中网购遭遇翻新手机、水货手机和山寨手机的情况 并不少见。但网购因没有相关凭证、取证不易导致维权困难。因此,消费者一定要在购买手机时 索要经销商的发票、凭证。 
4.“明明看到的都是好评,怎么到手的东西那么烂?”赵女士最近在某网店买了一件韩版大 衣,可到手发现,衣服与图片式样有所出入,色差明显,做工也非常粗糙,一圈毛领子更是掉毛 严重,导致深色大衣的肩部、胸口、背部都粘上了白毛。“这件大衣我本不想购买,但看见网站首页上清晰地标注着‘月销千件’,且用户评价都很不错才动了心,最后怎么名不副实呢?”赵女士 很郁闷,当她向电商反映时,对方却称由于并不是质量上的明显瑕疵,所以不能退货。因为商品 本身并不算太贵,不想过多纠缠的赵女士也就打消了退货的念头。 此后,在进行商品评价时,赵女士按自己的真实想法给予了差评。但随后她发现,自己的差评没两小时就被淹没在了“水军”的好评之中,“这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网上的好评都有玄 机”。再到网上仔细一看,原来所谓的“月销千件”只是商家打广告的噱头,衣服的月销售量虽然 较多,有200多件,可远远低于宣传的数量。不仅如此,大部分好评都是“卖家态度不错”、“挺好 的”、“尺寸合适”、“价格便宜”等无关痛痒的留言,而对产品本身质量如何、做工怎样却少有评 论。赵女士这才意识到,商品评价可不像她想的那么简单。 某电商平台负责人建议,虚假评论和销量常常会误导消费者,所以当消费者选购商品时, 应保持理性按需购买,对评论多留些心眼。当发现评价只是给予好评而不留言或留言属于对任 何产品都适用的空话或套话时,就应多掂量掂量评论的可信度。通常。对有关产品使用体验的 评论才比较有借鉴意义,特别是很多网站推出的“追加评论”功能值得消费者特别关注,因为这 些评论往往更能帮助消费者了解实际的商品使用体验。毕竟首次评论时,不少消费者还没有真 正用过,或只是觉得外包装不错,卖家态度不错就给予了好评。 
5.张女士多年来一直热衷网络购物,“五一小长假”前几天,她在网上购买了近400元的美 食准备过节时享用。5月1日上午,她顺手拿出一瓶在网上买的商家自制柚子汁喝了起来。临 近中午时,张女士就出现了拉肚子的症状。连续几次如厕后,张女士依然肚痛难忍,不得不赶往 医院。据医生分析,应该是张女士购买的柚子汁质量不合格所致, 面对此次糟糕的网购经历,张女士表示:“这样不足百元的小商品,维权与否真是件尴尬 事,费时费力,成本会不会不划算,会不会太小题大做?再说,网购食品想维权的话实在太难了, 东西喝下去了,什么证据也没了,这次只能自己认倒霉了。” 某高校法学专家表示: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晰的小额网购纠纷适用于简易程序,但即便 如此,审理期限也在3个月。耽误时问不说,太多因素左右赔偿结果,搞不好就竹篮打水一场空 了。况且明显的质量缺陷还好,在涉及定价标准服务规范等因素的小额纠纷中,消费者缺乏专 业知识,又孤立无援,维权的意愿就更小了。专家认为,要想减少网络消费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现阶段消费者首先自身应加强网购安 全和法律意识,在网购过程中及时保存证据,考察卖家身份交易记录,做好防范;同时,消协和 工商管理等部门应当对消费者的投诉引起重视,开设比较通畅的渠道,邀请专业律师指导消费 者维权。
6.从“宅男”到上法院,一位消费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某电商“较起了真儿”,维权 之路耗时近三个月时间,问题还没解决。记者调查发现,随着网购消费者越来越多,网络维权却 难上加难,举证困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让很多消费者对维权望而却步。 习惯网购的章冬是个“宅男”,2012年12月底,他于某知名电商网站购买了价值一千多元、 容量3TB的某大品牌硬盘,但签收后接在电脑上才发现,虽然贴着3TB的标签,但这却是一块 已经用了2500个小时、容量80G的“披着狼皮的羊”。 章冬认为自己买到了假货,遂向该商家售后投诉,商家答应退换但不承认出现假货,称必须出具厂家检测报告。无奈之下,章冬找到了厂家。经鉴定。其所购硬盘是2007年1月生产的 80G硬盘,硬盘标签被倒置错误粘贴,属于被篡改过的硬盘。没想到,该商家收到厂家检测报告 后仍顾左右而言他。 章冬无奈之下只能向消协和工商寻求帮助。然而,几经周折,通过消协、工商调解后,商家 仍然不能给出令他满意的解决方式,于是将该电商告上法庭,3月12日首次开庭但未作出判决。 对于自己三个月维权中的辛酸,章冬显得很无奈。第一是维权门槛高。“网购消费者想要维 护自己的权益太难了,电商售后往往‘语气很温柔,态度很坚决’,绝对不承认错误。如果要证明 产品是假货,就必须找厂家开具检测证明,而多数厂家不会专门为消费者检测商品真假,这就 是一个特别大的门槛”, 第二,在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电商商家会使用“拖字诀”。商家往往将消费者的投诉案例一 次次转给不同的售后受理,使得消费者没有时间和精力纠缠,最终放弃讨回说法。章冬说,在交涉过程中,该电商的售后不断更换,每次都要从头至尾描述一遍问题,而此前答应的方案,往往 也被推翻。“所以很多人只能被动接受商家退换货的条件,维权行动往往不了了之,” 第三,有关监督部门在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作为甚少。章冬表示,根据自己的维权经历来看,消协和工商管理部门在消费者维权过程中能做的似乎也很少。一方面,12315的电话很难打通, 而接通后,消协又直接将投诉转给了工商部门,“给我的感觉是,消协似乎就只负责登记案件和 投诉转接”。而工商部门在受理了章冬的投诉后,并没有太多行动。章冬也不了解工商到底有没 有做一些工作,更不知道如何与工商进行沟通,最终只好选择司法途径。 然而,司法过程中牵扯的巨大精力是章冬没有想到的。章冬说,仅仅找被告所在地法院、递 交起诉书,就跑了四个法院,耗费了五六个工作日,每次往返乘车时间都要在四个小时以上,这还不包括平时打电话、网页投诉所花费的时间,几乎一整月的精力都耗在了维权上。章冬说道, 如果不是自己“脾气比较拧”,想要讨个说法,早已像其他人一样退换了事了。他表示:“杀鸡必 须用牛刀,在北京这样交通、舆论都很发达的地方,普通消费者维权都这么困难,那其他地区的 网购消费者恐怕就更难维权了。”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张延来表示,如今消费者网络维权仍然存在较多障碍, 网络产品交易支付、发货、收货阶段都存在第三方参与,在这些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证据很难搜 集,造成消费者举证困难。 
7.25岁的大男孩周飞,卖起化妆品来一点也不比时尚女性逊色。目前,他已经拥有三家实 体店和两家网店,两家网店的交易量都达到了四钻以上,平均月成交量达到了600多单。谈及 经验,周飞称,“沟通创造效益”。良好的沟通,不但可以减少客服成本,提高顾客下单的速度,同 时也是建立网店信誉的一个方式。 周飞在两大网络购物平台,分别开了一家网店。目前,这两家网店都成功冲到了四钻。周飞 认为,网店经营的是正品化妆品,利润率比较低,因此必须依靠走量才能提升店铺的营业收入。 提高网店的成交量,除了依靠强大的网络搜索推广外,还需要与顾客进行良好沟通的平 台。“做了这么久的网店,得到的最大经验就是如何与人沟通,”周飞说,“不管是网店还是实体店,与人沟通已经不是一种简单的经验,而是一门艺术”。现在很多电商平台都要求网店专门安排客服人员,与顾客沟通,这似乎不是网店成功的诀窍。但周飞却将“沟通”的艺术发挥到网店 经营的每个细节,他总结了自己的三条沟通细则: 一是细化“买前必读”:对于其他商品,也许一些顾客喜欢买便宜的水货,但化妆品这种擦 在脸上的东西,顾客在购买时都是慎之又慎。所以,诸如“是不是正品”这类问题,几乎是买家必 问的而且是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周飞认为,网购是建立在买卖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有必要 通过买前的沟通来避免在此类问题上浪费时间。所以,花点心思去细化一下“买前必读”来减少 重复沟通的成本是十分必要的, 在周飞的店铺中,和很多商家一样,都有一个“买前必读”的页面。但与众不同的是,这里列 出的信息都是原创的,并且言简意赅,非常细致,针对商品的质量、价格、包装、用量以及商店的 优惠等事项做了详细的说明,告知顾客不要在讨价还价、质疑商品的质量这样的问题上浪费时 间,从而提高客户与买家的沟通频率。节省网购的时间。 二是进行人性化沟通:周飞认为,不管是四星、四钻还是其他表明信用级别的标识,都只是一个符号,真正要建立信任,还需要买卖双方的有效沟通。正是这样,周飞的两家小店,才能做到 98%~99,9%的满意度,商品描述、服务态度、送货速度等每一项都达到了最高级别的“非常满意”。 网店的客服与顾客进行沟通时,客服的打字速度只解决了效率问题,还需要注意服务态 度。比如每个客服都会设置快捷回复信息,但有经验的客服,一般不会直接粘贴快捷回复,而是 会加上一些个性化的表情、语气词等,这样可以让顾客感觉亲切。 三是严把货源质量关:对于化妆品的质量,不但是买家关心的问题,对于卖家来说也是建 立信誉的关键。周飞说,顾客不是傻子,当他们对收到的产品质量很满意时,实际上已经无形中 传递了诚信经营的信息给他们。由于化妆品店货源参差不齐,每次进货,周飞都要亲自检查供 货商的所有证件,对每批货坚持“进3抽1查”的原则,确保货品的质量。 
8.某著名高校法学专家表示:“近年来,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种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行为不仅给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带来了严峻挑战,也阻碍了电子商务本身的发展。”目前, 美国、日本都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了自己的制度,而我国还没有与电子商务消 费者权利保护相适应的法律规范体系。同时,现有的法律也远远滞后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美国政府于1997年7月颁布了《全球电子商务纲要》,这是全球第一份官方正式发表的关 于电子商务立场的文件。依据该纲要规定的原则,美国分别与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国签署了 《电子商务联合宣言》,可以说,《全球电子商务纲要》正在成为各国电子商务政策的准则。美国 还制订了《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和《统一电子交易法》。在上述法案通过后,美国众议院法律 制定委员会通过了《全球及全国商务电子签名法(草案)》,以建立日后在跨国商务场合中电子 签名使用的法律基础。完善的法律体制保证了美国电商经济的良好发展。 而日本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法》。这部法律对政府、经营者、消费者三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同时,根据交易对象和交易形态的特殊性,日本在不 同的行业法中也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日本于2000年制定了《消费者契约法》,并于 2001年4月1日起,将此后订立的所有合同(劳动合同除外)都在其保护范围之内。 为了防止发生消费生活用品危害到消费者的生命和安全,保障消费者使用消费生活制品 的安全,日本制定了《消费生活用制品安全法》。这样,日本就形成了一个以《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法》为核心,包括商品价格、商品质量、商品卫生、商品安全等多种内容的法律体系,以保护消 费者的权益。日本于2001年6月通过了《有关电子消费合同和电子承诺通知的民法特例法》。 日本在2001年6月1日施行的《特定商品交易法》中规定,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商品销售,适用 于该法中的通信销售,并遵守与之相关的规制。在该法律中与电子商务交易有关的规定包括: 禁止夸大广告宣传、重要事实公示、书面承诺通知义务等。在制定、完善相关法律的同时,相关 政府部门应当设立专门机构,加大对互联网上交易行为的监管。 
9.2013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这意味着《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我国实施近20年后,随着人们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的巨大变 化。修改进入实质阶段。据参与这次法律修改的某专家介绍,消费者普遍关心的如消费者维权 “举证难”何时了、怎么规范和保护“网购时代”的消费、产品质量不过关、退货是否顺畅等问题。 此次《消法》修正案草案均有涉及。 许多消费者都有这样的经历,在商品房、网购、金融消费等领域,维权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举 证难,维权成本高。对此,草案明确了经营者的举证责任,也就是法律上的倒置举证规定:“经营 者提供的机动车、微型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消费者接受 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部分法律 界人士认为,此规定对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举证责任进行了倒置,消费者就不用再自己举证了。 避免了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难题,方便了消费者维权,也可倒逼经营者把更多投入放到品 质保证上来。 目前,网购逐渐成为消费者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但由于这种消费方式不易辨别商品真实 性,投诉的数量居高不下。在保护网购消费者选择权方面,这次草案赋予了消费者在适当时间 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但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 的除外。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货物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价款。 同时,在保护消费者的损失赔偿请求权方面,草案规定当网络交易平台上的销售者、服务 者不再利用该平台时,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也就是说,像“淘宝”、“易 趣”等等平台将要承担连带责任。 商品的服务和质量,影响到消费者日常生活,涉及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强化退 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规定是保证商品和质量的有效措施。 据草案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和当 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 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合同法规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 时退货:不符合的,可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现行《消法》没有规定“三包”的具体天数。这次草案规定,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 自收货之日起七天内,消费者仍可以不符合质量要求解除合同,扩大了退换的条件。草案还应 该进一步明确,退换货若产生其他费用。如交通运输费用等,经营者还要承担相应费用。 
作答要求 
一、请根据“给定资料1-4”,总结我国当前网络购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0分) 
要求:全面,准确,简明。不超过200字。 
二、“给定资料6”中,消费者表示“杀鸡必须用牛刀”,请结合“给定资料5、6”。谈谈你对这 句话的理解。(15分) 
要求:全面,简明。不超过250字。 
三、请针对“给定资料”中案例涉及的问题。结合“给定资料”,提出相应对策。(20分) 
要求:所提措施具体、有针对性。不超过400字。 
四、假如你是××市法制宣传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请根据“给定资料8”。针对网络电商写一 封公开信,简要介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情况,以期促进电商经济的和谐发展。 (20分) 
要求: (1)内容具体,符合实际;(2)通俗易懂,表达简明;(3)不超过450字。 
五、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经济蓬勃发展,但各种问题仍层出不穷。请你结合“给定资料”。自拟 题目,任选角度,写一篇议论文。(35分)
要求: (1)立意明确,对策可行;(2)联系实际,不拘泥于“给定资料”;(3)内容充实,语言畅达;(4) 总字数800~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