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6日 注会(专业阶段·税法)(第 5 期)
| 试题来源 | 税法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考试大纲 |
|---|---|
| 所属考试 | 注册会计师 |
| 所属科目 | 税法 |
| 对应大纲 | 《202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税法》 |
| 所属章节 | 第1章 税法总论 · 税法适用原则 |
| 覆盖知识点 | 税法适用原则;税法基本原则 |
| 试题分值 | 单项选择题 2 分 × 2、多项选择题 2 分 × 1、计算问答题 2 分 × 2,合计 10 分 |
| 难度 | 基础 |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体现的税法适用原则是( )。
A.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B. 法律优位原则 C.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D.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2.【单项选择题】(2 分)对同一事项,特别法与普通法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适用( )。
A. 普通法 B. 特别法 C. 由税务机关决定 D. 由纳税人选择
3.【多项选择题】(2 分)关于税法适用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针对新法实施之前的行为 B. 实体税法一般不溯及既往 C. 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有一定的溯及力 D.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要求纳税人寻求法律保护时应先遵守程序性规定
4.【计算问答题】(2 分)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6 年 10 月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200 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 13%;当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18 万元,款项已付。 要求:(1)计算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2)计算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4)指出若同一事项的新旧税法规定不一致,在税法适用上应遵循的原则。
5.【计算问答题】(2 分)某企业 2026 年度实现会计利润 500 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 20 万元(属免税收入),以及税收滞纳金 5 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5%。 要求:(1)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说明对国债利息收入和税收滞纳金的处理依据(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说明)。
答案与解析
解析:考查税法适用原则。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体现<strong>法律优位原则</strong>,故选 B。
解析:考查税法适用原则。对同一事项,特别法与普通法规定不一致时,特别法的效力优于普通法,应适用特别法,故选 B。
解析:考查税法适用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针对新法实施之前的行为,A 正确;实体税法一般不溯及既往,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有一定的溯及力,B、C 正确;程序优于实体原则要求纳税人通过税务行政复议或诉讼寻求法律保护时先遵守程序性规定,D 正确。
解析: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税法适用原则。要点:① 销项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税率,注意单位「万元」;② 应纳增值税额 = 销项税额 −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③ 新旧税法规定不一致时适用新法优于旧法原则。评分要点:销项税额 0.5 分、进项税额 0.5 分、应纳税额 0.5 分、适用原则 0.5 分。
解析:考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税法适用。要点:① 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 − 免税收入 + 不得扣除项目;② 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注意单位「万元」;③ 国债利息免税、滞纳金不得扣除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体税法一般从旧。评分要点:应纳税所得额 0.5 分、应纳税额 0.5 分、依据说明 1 分。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税法适用原则」展开,覆盖六项适用原则的名称与含义,并通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考查税法适用原则在具体情形中的运用。
相关知识点详见 → 税法考点精讲 | 第1章 税法总论 · 税法适用原则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https://www.cicpa.org.cn/
说明:2026 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 2026 年 8 月 29—30 日(6 科),综合阶段 2026 年 8 月 30 日;准考证打印 2026-08-11 至 08-30;机考。专业阶段单科成绩 5 年内有效,全部科目合格后方可报考综合阶段。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