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业务合作。托管业务主要包括安全保管基金资产、办理基金资金清算和会计核算、监督基金投资运作。商业银行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效益包括基金托管费收入、基金沉淀资金收入、基金资金清算收入、基金代销手续费收入。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相比,基金托管业务投入较少、风险较小、收益较高,因此,商业银行一直积极促进与基金公司在托管业务领域的合作。
委外投资合作。对于部分商业银行而言,管理较大规模的理财产品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商业银行选择将部分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资管机构来管理,而基金公司具有较强的投资管理能力,是一个很好的委托对象。
大类资产配置。大类资产配置是根据投资的需要,将投资资金在股票、债券、黄金、大宗商品、房地产、外汇等不同的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分配,以获取收益并降低组合收益的波动性。在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中,资产配置的多元化和分散化愈益重要。在大类资产配置合作中,商业银行负责调动整个市场的资源做大类资产配置,具体的细分领域则可以委托基金等专业机构进行投资,如此能为银行提供更好的风险收益结构。
智能投顾合作。目前银行在金融科技上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特别是在智能投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非常大。银行与基金在智能投顾方面的合作模式包括:一是银行可选择基金公司合适的智能投顾产品,结合自身客户特性,对产品进行一定包装改造,打造成符合客户偏好的定制化产品。二是基金公司可提供基于投顾策略的定制化合作,帮助银行销售平台由产品销售向策略销售转变,推动销售平台的差异化发展。如基于基金公司的量化团队的智能策略库,精选投资策略,打造激进、稳健、保守等不同策略组合。银行对前端产品进行一定包装,后端策略由基金公司制定,或基金公司与银行共同研究制定。三是个性化投顾服务,即客户可通过银行电子银行渠道,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选择不同的投资策略,由基金公司专业团队提供策略支持。四是银行自营资金管理服务,即针对银行自营资金,依靠基金公司的投顾系统,提供管理策略。
(2)银基合作模式展望
目前,我国银基合作模式正处于2.0到3.0之间的过渡期间,但委外投资合作模式尚有挖掘空间。一方面,银行的委外投资仍有一定空间,但需要满足尽职调查、名单制管理、总行审批、定期评估调整等一系列严格审慎的规定[7],对于未来银基委外投资合作仍留有余地。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缺乏权益市场的投资经验,而基金公司有优秀的基金管理人和投研团队,在权益市场具有持续沉淀和积累,因此双方在“固收+”产品上可以形成优势互补。银行在把握好绝对收益的特性上,通过委外投资风险资产的方式增厚产品收益。
同时,随着基金投顾业务试点资格扩容,试点机构可以在公募基金领域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这也催生出更多银行与基金的合作机会,促进银基合作模式向3.0转变。随着银基合作模式不断演进,未来银行和基金将迎来全面合作阶段,全面合作包括资金结算业务、代理资金收付业务、授信业务、负债业务、托管业务、代销业务、基金投资业务、跨境业务、子公司业务、其他资产委托管理业务等的合作,并在金融产品创新、投顾服务、咨询交流服务、培训等多个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4、银证合作模式分析
(1)银证合作模式现状
起初,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多采取代理经纪业务的方式展开合作,而随着金融创新的逐步深入,银证合作由单一的代理经纪业务合作模式向多元化、深层次的全面业务合作模式转变,目前在三大领域形成了合作。
图35:银证合作发展历程

数据来源:普益标准整理
传统经纪业务。传统分业经营模式下,银证合作伊始主要就是传统经纪业务合作。一方面,商业银行可提供银证转账、三方存管、两融存管等业务,证券公司提供多渠道投资、股票质押等业务,由此搭建跨行业资金转移桥梁;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资管产品投资标的多样,证券公司可提供诸如交易所债券交易等多方面的经纪服务,为商业银行开展逆回购交易、债券及ABS等标品投资提供交易便利。
资产管理业务。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的合作主要有三大模式:银证互为资管产品销售渠道、通道业务合作、投顾服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