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药事管理与法规
2025-06-1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A.致人重度残疾以上的
B.引发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C.生产假药的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D.造成轻度残疾的
参考答案
A,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违反假(劣)药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①致人重度残疾以上的;②引发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而非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③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④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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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提供虚假药物非临床研究报告、药物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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