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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税法
2024-07-29

中国居民企业甲公司为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其母公司乙公司为一家位于境外某国的外国企业。2022年部分相关业务如下:
(1)甲公司派遣中国籍雇员张某到境外乙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由乙公司支付并负担。张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2022年度在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所得折合(2)乙公司派遣1名外籍基层技术人员到甲公司兼职工作。该技术人员2022年2月1日首次来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22年度在中国居住天数超过183天。2~12月间,每月境内甲公司向其发放工资6万元人民币,境外乙公司向其发放工资折合人民币3.5万元。每月境内工作天数与境外工作天数的比例为2:1。
(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张某及该外籍技术人员在境内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因素;张某在境外缴纳税款取得合规完税凭证;不考虑常设机构因素。)
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部分)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张某在我国境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回答张某在境外取得所得应该在我国境内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
(3)回答甲公司派遣张某到境外工作,应该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外派人员情况的具体内容。
(4)计算外籍基层技术人员在我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以及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1)张某应在境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00-60000)×35%-85920-200000=43080(元)
(2)张某应当在取得境外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由于张某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张某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为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3)居民个人被境内企业派往境外工作,境外单位不是中方机构的,派出单位甲公司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派人员情况,包括外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身份证号码、职务、派往国家和地区、境外工作单位名称和地址、派遣期限、境内外收入及缴税情况等。 
(4)外籍技术人员2022年度在中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额=(60000+35000)×[1-35000÷(60000+35000)×1÷(2+1)]×11=916666.67(元)
外籍技术人员2022年度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16666.67-60000)×35%=85920=21391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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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某市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现场制作的堂食食品,取得不含税收入800万元,通过税控开票系统实际开票价款600万元。
(2)销售非现场制作的外卖食品,取得不含税收入300万元;销售现场制作的外卖食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
(3)与某企业签订员工套餐服务,约定每月提供中餐套餐5 000份,每份不含税价格20元,另收取每份1元打包费,每月末结算,当月未收到款项。
(4)出租餐饮大楼一楼档口,用于经营连锁网红美食,一次性收取租金收入100万元。
(5)当月收到投资收益30万元,该投资于2020年1月以500万元货币资金投资一境内企业,合同约定每年收取固定股息收益60万元,每半年结算一次。
(6)转让一食品制作专利权,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
(7)转让一栋经营用房,取得转让收入1 800万元,该房产于2016年1月由债务人抵债而得,债务金额为1 000万元。
(8)处置一台未抵扣进项税额的餐饮设备,取得含税收入6.18万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9)当月购进蔬菜10万元,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普通发票;购进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0万元;购进调制乳、淀粉,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智术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购进的食材当月均已领用。
(10)该企业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条件,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为5万元。
(其它相关资料:转让和出租不动产均选择简易计税,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申报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4)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增值税;
(5)回答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6)计算业务(6)应缴纳的增值税;
(7)计算业务(7)应缴纳的增值税;
(8)计算业务(8)应缴纳的增值税;
(9)计算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0)计算当月可以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
(11)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12)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 某生产化工产品的公司,2023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 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 300万元,营业外收入24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460万元,营业外支出210万元,税金及附加240万元,销售费用500万元,管理费用130万元,财务费用105万元;取得投资收益282万元,其中来自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得的股息收入1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
(1)签订一份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两年后合同到期时一次收取利息。2023年已将其中40万元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年初签订一项商标使用权合同,合同约定商标使用期限为4年,使用费总额为240万元,每两年收费一次,2023年第一次收取使用费,实际收取120万元,已将60万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将从发行者购进的一笔三年期国债售出,取得收入117万元。售出时持有该国债满两年,该笔国债的买入价为100万元,年利率5%,利息到期一次支付。该公司已将17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3)将100%持股的某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股权对价238.5万元,取得现金对价26.5万元。该笔股权的计税基础为180万元,转让时的公允价值为265万元。该子公司的留存收益为50万元。此项重组业务已办理了特殊重组备案手续。
(4)撤回对境内某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取得85万元,其中含原投资成本50万元,另含相当于被投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15万元。
(5)当年发生广告费支出48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广告费扣除额65万元。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其中20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当年实际发放职工工资300万元,其中含福利部门人员工资20万元;除福利部门人员工资外的职工福利费总额为44.7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9万元。
(6)当年自境内关联企业借款1 500万元,年利率7%(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支付全年利息105万元。关联企业在该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金额为500万元。该公司不能证明此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也不能证明实际税负不高于关联企业。
(7)当年转让一项账面净值为300万元的专利技术,转让收入为1 2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计算所得时,不考虑相关税费)。
(8)该公司是当地污水排放大户,为治理排放,当年购置520万元的污水处理设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投入使用,同时为其他排污企业处理污水,当年取得收入30万元,相应的成本为13万元。该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设备,为其他企业处理污水属于公共污水处理。
(其他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业务(8)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9)计算该公司202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