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经济法
2008-01-05
某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00万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 ( ),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要约。
A.300万元
B.500万元
C.30万元
D.400万元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30%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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