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经济法
2007-12-25
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哪项不符合新《公司法》的规定?( )。
A.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
C.作出增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D.应当编制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依据《公司法》第58条规定,公司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60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第62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38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此,D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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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B.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
A.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B.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C.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D.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