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经济法
2007-12-25
按照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 )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A.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B.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C.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D.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
参考答案
A, B, C, D
答案解析
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
B.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
C.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
D.破产财产分配完毕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
B.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C.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前因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金
D.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前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