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经济法
2007-12-25
日本的两家公司计划在北京合资经营食品加工企业,其合营企业可以采取( )的组织形式。
A.有限责任公司
B.合伙企业
C.联营公司
D.经过批准可以采取其他责任形式
参考答案
A, D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联营公司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企业组织形式。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间可以增加注册资本也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B.合营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其出资份额时,须征得合营他方同意
C.合营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其出资份额时,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D.合营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其出资份额时,合营他方有以较低的价格购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