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经济法
2007-12-24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
A.董事
B.监事
C.副经理
D.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参考答案
C,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法》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根据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该题针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知识点进行考核】
【该题针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知识点进行考核】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召开时
C.债权人委员会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召开时
D.占债权总额1/6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
A.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B.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则不能申报债权
C.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D.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