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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申论
2015-06-04

给定资料
  1.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4年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会议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举措。会议讨论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强调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影响。
2014年8月15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与公众见面。此番出台的意见稿,对不动产登记的原则、适用范围、登记簿册、登记程序、登记机构等具体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在中国的施行提供法律依据和可操作的行动指南。
由于中国官方已在2014年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时间表.此番路线图的初步确定和加入,也意味着中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在经过七年缓慢前行甚至停滞后。终于有望到达终点线。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指出.意见稿“交卷”说明中国高层已将抓紧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2.买了新房却不能顺利办房产证,这该成为问题吗?事实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存在的问题.只是不动产登记乱象的冰山一角。
20世纪90年代中期,民法学者就提出要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将近20年过去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为何始终“难产”?2007年,我国制定了《物权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2013年3月,新一届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转变职能方案》
提出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2014年7月.在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专家建议稿起草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组织的立法研讨会上。多位专家就这一话题进行了研讨。
我国现有的不动产登记体制建立于改革开放初期,最初从林业登记开始,逐步发展到土地登记和房地产登记。“这些登记一开始都是为了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的监管,发展到后来也并无变化.即登记是为了适应行政管理。”孙宪忠表示。
以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为例.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谭启平认为,这已经被一些行政管理部门视为行政管理的有力“抓手”,一系列与房屋开发建设相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如竣工验收、税费征收等都搭上了“便车”。而这已经偏离了不动产登记的初衷。
“不动产登记并不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孙宪忠强调,“建立这一制度,本意是为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提供官方的、公开的、恒久的、统一的法律根据和措施。这是基本的立法功能。”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申卫星认为.确权只是不动产登记的原始功能.后面又生发出征税等其他功能。“登记’两个字看起来简单。其实含义是多重的。这表明不动产登记立法还任重道远。”申卫星说。
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实行的是多头登记,林木由林业部门登记,草原由农业部门登记,土地由土地部门登记.房屋则由房产部门登记。
“这样的登记制度,尤其是土地和房屋登记的分离,存在极大隐患。”孙宪忠说。比如,业主以其不动产向银行抵押贷款时.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则抵押权的设立在土地部门登记;如果土地上有建筑物,则在房地产部门登记。如果同一个债务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多次借贷并且需要设立抵押担保时。则抵押权会登记在不同部门。
在部门利益的格局下。这种各自为政的状态很难被打破。有网民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权力合并的过程.这会让部门之间在权力占有与重新分配上产生分歧。不受约束的权力让人贪恋,在尝惯了“手有公章、批文余香”的美味之后,很少会有人或有部门主动出让手中权力。除此之外.可能还涉及下属机构和人员的撤并裁减.这些问题都需要解决。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主任牛凤瑞说,不动产类别、性质十分复杂,且城乡之间有较大差异.给统一登记工作带来挑战。仅从城市的房产来看,就存在“房改房”、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多个种类,“产权怎么明晰、性质怎么确定都很难操作”。
农村近年来人口结构变化巨大.宅基地的位置、大小、性质等还涉及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统一登记在细节上的难度非常大。牛凤瑞说:“比如。宅基地虽然为集体所有。但是在农村实际上可以世代继承。很多农民听说开始确权登记以后都回家去盖房子。”不动产登记要落实起来,未来不能不考虑一些关联效应.比如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等。这些都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国家很多人不愿意暴露自己的真实房产。政策出台后大部分人可能不会明确反对,但从保护个人隐私的角度考虑少数人会有抵抗情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俊伟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后,不动产信息登记更便捷、公平,技术条件会更完善。但发挥不动产统一登记对于预防和惩治腐败还需要开放性的环境保障。核心问题就是要保护个人隐私,推动社会平稳过渡。“不能一下就完全放开,这可能会引起社会不满情绪,我们还是要承认现实基础的。”张俊伟表示。
登记资料公开和查询制度是不动产登记具有公信力的保证.但是在我国这项制度还存在很多不足。在英国。登记簿是向公众开放的:公众可以获得土地登记局保存的电子格式的土地登记簿历史副本。目前我国只有国土资源部的《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对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的范围和程序作了较详细规定。另外,我国对不动产登记查询一般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提供相关证明.经登记机关审查和缴纳查询费用后,才能查询到相关资料。在英国,土地登记机关通过计算机对土地登记系统做实时更新.方便在英国各地都可以很容易地进入系统,进行检索、查询等。
  3.“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这一重大论断,将第一次在产权层面得到确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次明确给出定义: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依照条例,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建设用地、宅基地和海域的使用权等都将纳入登记范围。
“条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全国统一登记的路径.首次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表示.不动产登记是为摸清“家底”,过去提到不动产往往城乡分离、对城为主,这次明确的范围更广,内容更全。这是我国首次在不动产登记实施层面对“大家底”给出国家定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出台,将使多头管理、权益管理链割裂问题得到进一步协调。”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说。,
“不动产登记改革.大多数人狭义地理解为城市房地产问题,广阔的农村地区通常被忽略。”汪利娜说,随着明确城乡不动产统一登记,城乡土地物权将进入平权时代,农村建设用地及房产价值不高.集体土地流转难等问题可能破题。我国最大的不动产家底在农村地区。但这“家底”有多大.不动产登记将提供产权统计基础。
长期以来。我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分散在住建、农业、林业、国土等部门。不动产登记数据分散、“九头治土”、行政成本高之声不绝于耳。例如,要查阅某工厂是否已抵押,需到土地管理部门了解土地是否已抵押.到房管部门查阅房屋是否已抵押——现行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繁杂、条块分割、权责不明,给当事人造成极大不便,也给不动产交易带来安全隐患。
孙宪忠表示.还有一些地方、部门私设程序,不仅增加当事人的负担,而且存在寻租空间,利用程序来“创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以法规形式打破这一格局。
根据征求意见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将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得到最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
我国城乡间土地权属不一样.城市土地属于国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集体所有又不像股份制可以通过股权明确为个人利益。“这种二元化土地制度,无论对城市还是农村土地管理都有诸多不便,在农村尤其突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扫清制度障碍.建立城乡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其出发点。”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说。不动产登记“城乡统一”将加快确权,解决抵押权、处置权以及最根本的交易权等在农村土地“产权缺位”,赋权于民。使农民以产权保生存、以产权谋发展,向城乡一体化总目标迈进。
“物权法的落实、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小产权房’问题破题,甚至由此产生的公证制度、赔偿救济制度等问题,都会因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形成‘倒逼’改革压力。”党国英说,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层面将对管理改革和创新形成“倒逼”。
法学专家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倒逼”出来的.随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然有力促进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改.进而“倒逼”我国不动产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深化改革将获得更多的“地气”。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立法依据为物权法。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撰文指出,我国法律中对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的登记作出规定的法律众多。如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行政法规位阶低于法律。因此必须对现行法律妨碍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条文进行修改或废除。对于不动产登记问题上的空白.也要通过增加相应法律条文予以明确。
针对征求意见稿,专家意见正浮出水面,特别是建议要充分利用公证制度的优势.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登记信息的真实性需要实际审查,登记部门难免有些力不从心。公证将大大减少法律隐患。
  4.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深入,房产税逐步进入到人们视野中。由于房产税改革涉及社会公平、税制改革、利益分配等诸多敏感问题,对于开征房产税,各方态度不一.对房产税的.实际效果尚存疑问。
甘肃天水的王女士夫妇都是高中老师.一个儿子在外上大学.2002年在当地买了现在的这套住房。“早就听说要征房产税.我认为人总要有个居住的地方,所以首套不该征.可以从第二套房起按面积征税,这样人们就不会再疯狂买房了,剩下的房可以给真正需要房的人。”
拥有一套住房的太原李女士也表示,不应该对首套住房进行征税。“很多人都是攒了一辈子钱,就是为了住个大点的房子享受一下,好不容易买上还要交税?如果按照平方米数征.大家都不会愿意的。但对两套或多套征收,我没有意见。”
毕业后在青岛工作5年的新市民步先生.目前只拥有一套50多平方米的刚需房。“现在我们是三日之家,倒不担心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但考虑到将来会有改善性需求.如果将来有能力再买一套房,可能就会超过人均面积,被迫纳税了。我们的选择有两个,要么现在就买二套房,要么今后增加家庭成员。无论是现在背房贷还是将来多付‘奶粉钱’.这两个选择都会大大增加我们的生活成本。”步先生盼望着,政府能仅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征税。“我想为我年迈的父母再买一套房.让他们在青岛颐养天年。”
拥有4套房产的私营企业主刘先生认为:“我们的钱也是自己实打实拼出来的.攒点房产也不容易。如果不能财产公示,不收贪官的税,只收富人的税。那改革就是在制造不公平。”
合肥的张女士拥有3套住房,她表示:“不应该征房产税。买几套房是个人的权利。况且我的房也不是用来投资的。”
天津事业单位干部李明有两套住房,一套自住、一套出租。他表示.工薪阶层房子占个人财产的比重非常大,收入有限,租金是重要的收入来源,“现在我第二套房的房贷都没还清.交税加重了老百姓负担。对我而言,要是收税,我不能眼睁睁赔本,肯定要转嫁到房租上去.这样不仅难降低房价。反而会推高租金价格”。
另外,上海某公司职员刘女士也对目前增量试点方式提出不同意见.她认为.像自己这样刚刚买房的其实是穷人,而作为房产税征税主体的富人早就买了房,按照试点做法.改善居住条件的正当诉求要交税、享受了利益的富人却不用,这既是一种“既得利益固化”.更是“劫贫济富”,“是在制造新的税收不公平”。
21世纪中国不动产副总裁及上海区域董事长张卫平认为.通过房产税向拥有多套房产的业主征税,提高业主持有房产的成本,可以抑制投资投机需求,逼出空置的住宅走向市场.从而调整楼市的供求关系。抑制房价。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表示,房产税最重要的意义是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和为城市公共服务提供长期融资。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政府应及时将对未来改革的基本考虑作必要的信息披露.给社会公众吃定心丸,这样原本站在反对方的一部分人会站在支持方。他指出.应免征第一套住房,以保障公众生活必需。另外,在中国投资渠道稀缺的背景下,第二套房具有社会保险功能.相当于给自己买了商业性的社会保险,因此,应税率应从轻。“所以总体来说.应免征第一套住房,第二套住房税率从轻,三套以及以上实行累进制高税率。”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意见稿的出台,为房地产税开征提供了必要条件。他说,从各方面释放的信息看,房地产税开征是必要的,但一直没有征收.其中一个重要障碍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没建立起来。施正文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的相关法律草案,最快2016年审议,2017年通过。此外,房地产税征收可能赋予地方一定的自由度,各地依据自身情况决定开征时间和细节。
  5.在国外,不动产登记制度已实施多年,这一制度在让不动产信息公开透明化的同时.还成为了征收房产税及国家反腐的“利器”之一。
谙熟德国房地产市场以及相关制度的张琳帮助许多国人实现了在德国的置业梦。她介绍说,购房人看中了房子之后,购房的程序正式开始。等到付款完毕之后就可以通知公证处了.这个时候才开始房屋的交接工作。整个过程走完之后公证处会到法院去正式办理房产登记。
德国不动产登记的做法由来已久,其法律依据可以追溯到1897年生效的《土地登记条例》、1900年生效的《民法典》以及之后陆续颁布的一系列法律。一百多年以来.德国权利登记制度作为房地产交易的法律依据一直为人们所奉行。不动产权属的变更必须登记.登记之后方才具备法律效力。
联邦德国土地登记的执行机构是地方法院内设立的土地登记局。德国《土地登记条例》第1条即关于不动产登记机关及其管辖的规定,其中第1款是:不动产登记簿由地方法院(不动产登记局)统一掌管。
据介绍,德国房地产登记簿通常包含一份清单和三个分簿。有关房地产本身的情况诸如地点和面积,所有者的相关信息和房产获取方式,使用负担以及抵押权情况都有详细记载。该登记簿是记载房地产权属关系的权威文件,也是所有者财产关系的证明。房地产登记簿由德国当地法院负责管理并开放查询。
由于公证机关的参与,交易自身以及交易方信息的准确性都能得到保障。张琳表示。由于购房人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都会得到严格审查,在德国几乎从来没有听说过在房产交易中使用虚假信息的事情.
新加坡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来源于英联邦广泛采用的托伦斯登记制度.这一制度随着上世纪60年代新加坡土地所有权法案的生效而逐步取代原有的土地契约制.
托伦斯土地登记制度是一种制度严密、权责分明的登记制度,登记具有绝对的公信力。政府通过设立土地登记机构,专门负责土地登记事宜,所登记的土地或不动产,由政府担保,保证其产权的权威与合法,而不是以双方交易或转让契约合同为保证。已登记的土地及不动产.其权利人、土地面积、地块位置、边界及其相关权益等都经过政府登记机构的审核和认定.政府保证其准确、真实。
据了解,新加坡的电子系统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基本上可以做到让所有人查到某一块地契所在地块的详细信息,房主姓名、国籍等信息,这套房子在建好后有多少买家转手.以及目前这套不动产有没有相关贷款、按揭等信息。如果支付更多金额的信息费,甚至可以查到房子所在地块的规划图。可以凭此判断未来地铁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否会影响到未来房子的发展。不光是房屋买卖的委托律师可以查到,房产中介可以查到。任何普通人都可以顺利得到这些信息。就算你不精通电脑,到土地管理局,他们的工作人员也会很乐意给你提供这样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通过某一个房产查询到业主信息.而反过来如果普通民众要查询某一个人名下有多少房产则是不被允许的。这涉及个人隐私,所以信息的公开也需要平衡。
日本的土地等不动产登记机关是在法务省内部的民事局下设立的。分法务局、地方法务局、支局、派出所4种形式,并通称为登记所。
《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除非依登记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依据契据登记制度。由国家设置的登记机构在登记簿上记载不动产物权状况.以便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进行查阅。
日本的法务省实行的是直属中央的垂直领导结构.法务局及其下属机构都是法务省根据需要设置的。地方政府无权设置法务机构,各级法务机关的设置和其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不是相互一致的。法务省依据不动产登记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独立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的于扰。
各登记所的土地登记业务根据《不动产登记法》第12条的规定由登记官负责办理。登记官有两种权力:一是书面审查权。即对提出的登记申请,查看是否符合不动产登记法规定的多种登记要求;二是实际调查权,即实地查看申请人申报登记的不动产与事实是否相符。但依该法第13条规定。当登记官自己、其配偶或其直系亲属为登记申请人时.登记官则不能以其身份独自办理登记。该条规定,在这种场合,必须有已在该登记所进行了登记并且与登记申请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成年人2人以上作保,方能进行登记。在此场合,登记官还应做笔录,与作保人共同签名盖章。
登记簿誊本的交付和登记簿的查阅,都必须交纳一定的费用。根据《不动产登记法》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簿可以公开查阅的原则,《登记手续费令》第3条规定了查阅的费用,如登记簿或其附属文件的查阅费为200日元,地图或建筑物所在图的查阅费为每页200 日元。
作答要求
一、请结合“给定资料2”,简要概括当前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难点。(15分)
要求:准确全面,语言简练。不超过150字。
二、请仔细阅读“给定资料4”,评析双方的不同观点,并谈谈你的看法。(20分)
要求:分析合理,条理清晰,语言简练。不超过350字。
三、“给定资料5”介绍了国外已实施多年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请结合给定资料,归纳国外不动产登记制度。并说明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可以从中得到的启示。(25分)
要求:内容具体。表述清晰。不超过450字。
四、阅读给定资料,根据对资料中“我国首次在不动产登记实施层面对‘大家底’给出国家定义”的理解,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充实;
(2)结构合理,语言流畅;
(3)总字数1000~1200字。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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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一、请结合“给定资料2”,简要概括当前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难点。(15分)
要求:准确全面,语言简练。不超过150字。
【参考答案】
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难点有:一是不动产登记功能的认识存存在分歧,不动产登记具有明显的行政管理印迹。[3分]二是不动产登记机关不统一,各自为政,利益藩篱难突破。[3分]三是城市产权复杂,城乡差异大,给统一登记工作带来挑战。[3分]四是不动产登记涉及个人隐私,人们不愿配合。[3分]五是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公开程度低、查询方式不健全。[3分]
评分说明:
共5个要点。每个3分。
要点的含义相符或相近即可给分。每个要点要么给满分,要么给0分。
二、请仔细阅读“给定资料4”,评析双方的不同观点,并谈谈你的看法。(20分)
要求:分析合理,条理清晰,语言简练。不超过350字。
【参考答案】
支持征收房产税的一方认为.应免征第一套住房。以保障公众生活必需,征收第二套及vg,上房产税,抑制投资投机需求。[2分]
反对征收房产税的一方认为.买房是个人权利,房产税会转嫁到房租,应加强官员财产公示,打破既得利益障碍。[2分]
双方针对征收房产税的观点都是片面的。[2分]对于房产税的征收,既要看到居民财富,又要看到家庭负债以及对老人与子女的赡养、培养负担。[2分]征收房产税,有利于遏制过快增长的房价,遏制投资投机行为和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2分]征收房产税,需根据各地区不同情况,细化征收范围,确定起征点,保障低收入人群和房产面积合理的人群的生活权益.免征第一套住房,第二套住房税率从轻,三套以及以上实行累进制高税率。[2分]
政府应及时对未来改革做必要的信息披露.给社会公众吃定心丸。[2分]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外,还要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官员财产公开制度。[2分]
评分说明:
本题分值由结构分和要点分两部分构成。
结构分.能从“概括评论对象一发表个人看法”两个方面组织答案的,赋结构分4分。
要点分:共8个要点。每个2分。
要点的含义相符或相近即可给分。每个要点要么给满分。要么给0分。
三、“给定资料5,,介绍了国外已实施多年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请结合给定资料,归纳国外不动产登记制度,并说明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可以从中得到的启示。(25分)
要求:内容具体.表述清晰。不超过450字。
【参考答案】
国外不动产登记大致采用权利登记、托伦斯登记、契约登记三种登记制度。[1分]德国采用权利登记制度。由地方法院的土地登记局登记管理,同时公证机关参与登记,保证交易双方信息准确。[3分]新加坡采用托伦斯登记制度。政府设立土地登记机构,担保产权的权威及合法,登记信息形象全面,登记查询则注重信息公开与个人隐私并重。[3分]日本采用契约登记制度。设立在法务省内部的民事局下,登记机关采用垂直化管理模式,而登记信息通过收费方式提供公开查阅。[3分]
启示:一是突出法制建设,向统一依据法律的方向迈进,形成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体系。[3分]二是引入公证制度,强化法律保障,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3分]三是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3分]四是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问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3分]
五是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3分]
评分说明: 
共9个要点。其中国外不动产登记制度概况要点1分。其余要点每个3分。
要点的含义相符或相近即可给分。每个要点要么给满分。要么给。分。
四、阅读给定资料,根据对资料中“我国首次在不动产登记实施层面对‘大家底’给出国家定义”的理解,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充实;
(2)结构合理,语言流畅;
(3)总字数1000~1200字。
【参考例文】
                                                                                                                       不动产登记时代让“家底”见阳光
          2014年8月15日,《不动产登记暂行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与公众见面,这是我国首次在不动产登记实施层面对“大家底”给出国家定义。蹉跎七年路漫漫,随着《条例》的面世,不动产登记时代终于呼之欲出。《条例》首次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有利于国家全面摸清“家底”,改变“九头治土”的现状,消融城乡二元“坚冰”。
不动产统一登记。保障农民财产权利,消融城乡二元“坚冰”。我国最大的不动产家底在农村地区。当前,我国城乡二元化格局存在的户籍、地籍这两大“支柱”,直接造成了农业户口与城市户口不平等、城市建设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不平等。对农民而言,通过不动产登记,可以将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在内的权益明确所有人.使得他们在城镇化进程中自身财产权利得到保护。不动产登记确权明属,将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扫清制度障碍,奠定法律基础。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信息联网,加快房产税的推进。长期以来,不动产登记分散在各个部门,土地、住房等基础性信息不透明。不动产统一登记,将使房产底数彻底阳光化,为加快房产税立法创造适当的时机,通过调节税率对投资性房产进行调控。多部门信息共享,有助于监管部门掌握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决策部门摸清家底.为未来在土地使用和规划方面做到科学安排提供依据。如此一来,方能准确征收房产税,以此避免社会两极分化.真正做到“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改变分散的物权登记方式,打破部门利益藩篱。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模式始于计划经济时代,分属不同管理机构,涉及近10个部门。目前在登记过程中,存在的多头行政、依据繁杂以及登记机构重叠交叉等问题。成为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最大阻力。《条例》的出台将以法规形式打破这一格局,切断某些部门的利益期待.将部门独享信息资源改变为公共统一的信息流通渠道。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减少办证环节,提高政府治理效率,更加便民利民。
         不动产登记时代,让“家底”见阳光,需要引入公证制度,强化法律保障,统一登记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方便社会依法查询。不动产登记在后续的操作中,也许还会遇到重重阻碍。但是,改革的步伐就是要向着维护国家利益、谋百姓福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方向迈进,不会因为少数利益的藩篱而稍作迟疑。“东风既起,三军可动”,我们相信不动产统一登记必定会为广大百姓带来更大的福祉。
评分说明: 
一类卷[32~40分。基准分36分]:能围绕“不动产统一登记”立论.观点鲜明、准确、见解独特:能紧密联系社会实际。论据充分:结构完整。逻辑严密:语言流畅。书写工整无误:不少于1000字。
二类卷[24~31分。基准分28分]:能围绕“不动产统一登记”立论。观点明确、合理:能联系社会实际.论据较充分:结构完整.层次较清楚:语言通畅.书写工整无误:不少于1000字。
三类卷[16~23分。基准分20分):能围绕“不动产统一登记”立论.硬点不够明确;联系社会实际不够紧密:结构欠完整.条理不够清楚。语言不够通顺:不少于1000字。
四类卷(15分以下.凡符合以下任意一项者.均在本等级计分]:一是观点完金脱离材料:二是篇幅不足600
字;三是不分段落、标点的:四是摘抄原文为主的:五是文面错误较多的。
说明:
1.没有标题.扣2分。
2.每3个错别字扣1分。最多扣2分。字数1200字以外。每超过50字.扣1分。最多扣3分。少于1000字.每少于50字。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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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给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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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阳光”已有时日,竞价招标,至少表面上程序大多相当完备。近几年也查处了一些政府采购的腐败案,但总体来说,并未治住“政府一出手,价格往上走”的采购怪状。
按说,采购经招标,招标又有严格的规程,政府去采购,也是纯粹的买家,集中采购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是反常的,这里面必有假招标存在。但是,从实际情况看,不仅假招标一般不会有人去查.监管单位还往往制定了高于市场价的“采购指导价格”,客观上为采购黑幕打了掩护。
例如,一台笔记本电脑,一般也就5000元上下,政府采购的价格上限却是1万元,这样不管买的是什么笔记本电脑,只要价格在1万元以下,就都算“合乎规定”,既然合乎规定了,还要去查什么呢?
政府采购的黑幕。不只是价格的虚高。还有“李代桃僵”的乱买。例如本来的办公需求只是一只U盘,却按市场价买来一台iPhone。又比如说买一台三星最高档手机,采购名目却是“社区监控设施GPS管理系统和社区矫正应急管理系统”,那就显得十分必要,而且不管价格如何,都物超所值了。
阳光采购是限制权力的一种“微改革”。总体上,权力是没有约束的,但在采购上有一点,在述职述廉上有一点,在信息公开上有一点。这里一点,那里一点,都是“视条件许可”而有之,说起来是“小步不停步”,不断有进展.但总体上权力仍然伟岸,这一点那一点的“微改革”,就如同撒了些调味的胡椒面。于是,我们就看到了阳光采购变成腐败的新途径,价格不因阳光而下降,反而抬高了。
政府采购的制度设计并非不完备,既有相关法规,也有实施细则。但是,实际情况是.“防火墙”起不到应有作用,审批关、招投标关和事后公告关都存在不少疏漏。以审批为例。政府的采购资金需要由财政部门出。而审批权就掌握在财政部门手中,审批关口很容易形同虚设。在招投标环节,虽然程序开放,但实际上政府中意的企业,很容易通过围标等手段中标,导致“价低者得”成为空话;在事后公告环节。由于缺乏规范,只公布结果,社会各界难以监督。
政府采购制度不能发挥有效作用,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政府采购作为典型的政府行为.实际上处在封闭运行的状态中。买什么、向谁买、怎么公之于众,基本是政府说了算,外部监管力量无从介入。由于不存在一个可以真正将政府采购权束缚起来的“笼子”.所以。不出现政府采购价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情况,反而会是咄咄怪事。
还要看到.预算制度的不够科学,从另外一个角度刺激了政府采购价格的虚高。一些政府单位,为了防止下一年预算被减,总会在年底突击花钱。预算结余多的单位,为了花完钱,宁愿让采购价一涨再涨。让政府采购真正阳光起来、正常起来,需要治的痼疾不少。政府采购是政府行为,应由政府内部完成.就更需要决策民主化。政府采购的相关监督权必须分散。比如,审批权力可以交给人大。以此避免自己监管自己的问题。这也是公共财政走向阳光财政的必由之路。目前仍显粗糙的招投标和公告环节。需要重新设计,使之真正发挥出监督作用。而最好的监督方式是.采购由政府完成,监督则主要交给社会。财政预算还需向科学化、专业化大幅迈进。
政府部门不应是“高富帅”,而应做“葛朗台”。当政府部门的钱来得不是那么容易。花的时候需要仔细掂量之时.“只买贵的”的豪放劲儿.自然会收敛。
政府采购,是行政行为的一个窗口。是否得当,是否科学。是衡量行政能力高低的一个重要方面。行政体系改革,不妨把政府采购作为一个重要突破口。
  2.“只买贵的,不买对的”,政府采购“不差钱”催生了众多“豪华采购”“天价采购”,甚至暗箱操作.违规采购。这些采购乱象公然发生在民众和法律眼皮子底下,“阳光采购”沦为“阳光下的腐败”。为何政府集中采购这项一直被视为节约资金、减少浪费的最佳方案。会出现如此有悖初衷的现象?其实.问题并不在于制度本身,而在于执行中的偏差。比如因审核不严造成预算过高,存在不花白不花心理;因监管不严造成权力过分集中,供应商由原来需要到处跑关系发展为“拿下一人”即可,等等。最为关键的原因。还是在于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信息透明度远远不够。
“政府取信于民的重要原则之一便是公开、透明。”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蒋洪开门见山地说道.“有关部门应公开各种采购方式的相关流程及具体结果.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可信。”蒋洪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种传言不攻自破。
蒋洪表示,《政府采购法》中的部分程序并未细化;法律颁布于10年前。部分条款不再适合当前实际采购情况……这些也可能导致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指导意见。蒋洪建议健全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建立起完善的政策执行环境,真正体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理念。
以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约束机制为例,他表示。在项目评审中,一旦专家受利益诱惑,造成采购结果的不公正。专家并不承担责任。“为什么不能通过立法来强化、约束评审专家呢?这就需要更为科学的顶层设计。在能做到的范围内。只有尽量地规范.才能防止一些问题的发生。”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表示,“量身定做”的情况在政府采购领域已很普遍。目前的监督部门主要有财政部门、代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和来自供应商的监督,比较有意义的还是发挥有竞争力的其他供应商的监督作用,一是因为他们比较专业。二是因为他们动机最强。不过,他介绍说,根据招投标实施条例。对招投标存在异议,可以实名举报。但是因为需要实名,所以很多供应商有顾虑。“不能得罪采购人啊,即使举报属实.采取重新招标了,举报人担心可能会被采购人报复”。
在何红锋看来.相关部门的观念需要转变,比如有些政府部门对招标办提出“零投诉”的要求,很多地方政府把“零投诉”作为工作指标,“他们把投诉看成坏事,这能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吗?连投诉都不让投诉.监督制度就发挥不了作用.这也是没有道理的”。
  3.许多国家十分重视政府采购的立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以法律形式规定政府采购的范围、方式、程序、政策和监督管理等事项。英国早在17世纪就开始政府采购立法。美国于1809年通过法律规定联邦政府合同要通过竞争方式订立.至今已颁布500多部涉及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国际性和区域性组织也相继制定了政府采购的协议、示范法和指南。以规范统一各国的政府采购管理。世界贸易组织于1994年修订了《政府采购协议》(简称GPA),要求签署成员制定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与GPA规定保持一致。
在国外,早期的政府采购仅限于政府部门使用政府预算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实施公共政策需要,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逐步将涉及国计民生的铁路、市政工程、电力、通讯、机场、港口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涵盖了公共机构和部门所有的采购活动。并且凡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即使是向私人融资或者是由私人企业承办,都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在欧盟国家,凡是属于政府事权范围内的采购事项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处于经济转轨的俄罗斯,其政府采购范围更广泛,包括政府所需的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小到办公用的笔、纸,大到铁路、奥运会项目,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购买性支出的比重高达80%。有的国家或地区甚至将依靠政府授予许可证或专属经营权的企业也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目前.许多国家政府采购的规模一般占年度GDP的10%~15%。
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较为成功的经验表明.采购程序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公开透明、加强制约、规范操作、预防腐败等目标,其中财政预算和支付手段在政府采购程序中发挥着基础性管理作用。
许多国家对各部门采购从业人员都有资格要求,如美国等称为“采购合同官员”。采购人员资格分为不同级次.各级次都有相应的条件和职责,级次的获得和晋升必须通过考试。各部门只有获得采购资格的人员才能组织采购活动和签订合同。有资格的采购人员独立开展采购活动,各部门行政首长不能干预。也不能改变他们作出的决定。采购人员对所作出的决定要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许多国家已经开始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有的已初见成效。德国要求从2006年1月起.联邦一级政府的所有通用货物和服务必须通过政府统一开发的电子平台采购。
韩国已形成由电子招标、电子订货、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构成的一个完整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各国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模式尽管不尽相同,但对其概念和构成已基本达成共识,即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尤其是因特网).确立公共部门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形式。这种采购形式的核心内容是重新确立采购机构与供应商之间关系的方式,打破时间和空间障碍.增强采购信息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从政府采购管理的实践来看.运用电子手段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
  4.为让政府采购价格降下来,J省N市纪检监察和财政部门开始了艰辛的探索之路。他们深入供货单位、采购单位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多次到外地学习好做法、好经验,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2010年年底,N市在全国首推协议供货产品“网上竞价”的新模式,全力破解政府采购中存在的诸如价格偏高等问题。
2011年1月1日.N市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购买“零星”“小额”和“经常性”的计算机、打印机、数码相机、空调、医疗设备等18类协议供货商品的采购方法实行改革,即由原来采购人直接与供应商洽谈采购商品价格的办法.改变为采购人与多个供应商通过网上竞价采购商品.实现政府采购效率与效益的有机统一。据统计.截至5月12日,全市网上竞价采购成交次数1300次,总预算金额达1627.7万元,成交价格1438.4万元,比采购前预算价格节省189.3万元.节约率为11.63%。
2012年N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网上竞价系统再“升级”,新增的手机报价、短信提醒、批量采购等功能让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类产品成交率更高、速度更快、价格更低。“升级版的协议供货网上竞价系统.更加有效地防止了政府采购中不当交易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升了资金节约率,从而实现政府采购效率与效益的有机统一。”N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1如是评述。
“网上竞价”模式的主要做法如下:
第一.把握政府采购改革关键环节。一是采购人和供应商“背对背”。政府单位需要采购的产品品种直接在网上竞价平台公布,但只公布产品名称、规格、售后服务要求以及要货时间等,没有需求方的单位名称、联系姓名和联系电话。想上网竞价的供应商在平台上看到需求后,可发布价格等基本情况,但不能公布企业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上述所有信息也对政府采购操作部门、监管部门全部“屏蔽”。在规定的时间内,多家企业报价后经过几轮竞价,最后确定一家最低报价企业成交。此举有效地隔离了采购人与供应商的联系.避免了可能出现的幕后交易、暗箱操作等不正当采购行为。二是政府采购供应商竞争“面对面”。开发网上竞价系统手机报价功能.供应商通过装有“安卓”或者“苹果”操作系统的手机.可在规定时间内随时随地上网参与竞价。同时,推出短信提醒功能,每个工作日16:30后,对公示的采购项目向供应商进行短信提醒。每个工作日15:00后,短信提醒采购人项目竞价结果和待办事宜。项目成交确认后,短信提醒供应商尽快办理合同签订。针对以往采购人自选商品品牌,且经销该品牌的供应商数量较少,相互串通,容易形成价格同盟的情况.引入多品牌比价方式,采购人在选择产品品牌时必须选择多个品牌:为杜绝品牌垄断行为,在实行网上竞价时规定:在同一中标品牌内除了中标人指定的供应商之外.政府采购机构还能另外指定同一品牌的其他供应商.此举加大了竞争力度.达到了“便宜”的目的。三是政府采购“一网通”。传统政府采购方式从确定采购需求、联系供应商、议定商品价格到签订采购合同等事项均需人工办理。费工、费时、效率低。网上竞价采购设置“购物车”、商品浏览、采购分类、商品过滤查询等功能,具有产品信息量大、手续简单、操作方便、方式灵活等优点,从采购发起到采购结束只需两个工作日.所有事项均在网上完成。
第二.创新协议供货商品网上采购方式。一是单品牌反拍。采购人在提出产品需求时.自选
一个品牌并在网上发布需求.由3个以上供应商进行网上报价.经多轮反向竞价后形成最低价格,最后由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采用本方式采购的产品主要包括便携式计算机、数码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等。二是多品牌比价。采购人提出2个以上(含2个)同档次的品牌在网上发布需求,协议供应商同时在网上报价,系统自动将最低报价供应商推荐给采购人.由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多品牌比价方式与单品牌反拍方式相比,产品价格竞争更加激烈。采用本方式采购的产品主要包括台式计算机、显示器、投影机、空调、路由器等。三是批量化采购。针对以往单个部门小额零星采购,缺乏对供应商的吸引力等情况.开发批量集中采购功能,系统对各单位发布的采购需求自动“合并归集”,将不同采购单位采购的相同产品进行汇总。待产品数量达到一定额度后.网络自动发出汇总后的采购需求。各供应商对这一经过“整合”的总需求展开网上竞价,形成规模优势,吸引供应商给予更多优惠.进一步提高资金节约率。
第三,建立政府采购过程实时监控机制。一是建立政府采购过程数据库。应用政府采购网上运行系统,对采购过程实行全程留痕,全程记录采购人、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的各项操作,以及每一次产品竞价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二是建立政府采购网上电子监察系统。采购主管部门随时在线跟踪监督,任何单位任何人的每一次网上竞价都会留痕迹,并保留15年。一旦发现问题,采购单位、监管、监察部门均能通过采购过程数据库,还原每一次历史采购记录,分清各方责任。同时,不定期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不规范采购行为的发生。三是建立协议供货商网上竞价诚信评价体系。出台《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设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每一次采购活动结束,采购单位、监管部门和操作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都对成交供货商的供货价格、供货时效、商品质量、售后服务满意度进行网上“好评差评”.系统自动将评价结果转换成“诚信指数”。对供应商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分别扣除“诚信分”,低于一定分值的供货商,取消网上竞价资格。
  5.2014年4月1 日起.深圳市财政委和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取消了原有的协议采购和预选供应商采购,均按照市场可选、价格可比、耗材通用、公务采购卡支付的原则全面推进商场供货改革。四大类共138种通用类商品被纳入商场供货。9月中旬.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此基础上引入电商平台.进一步丰富政府采购的渠道。政府采购的货物即是商场和电商向普通市民销售的货物.政府采购的价格均按照商场和电商承诺在市场价的基础上享有一定的折让.从而有效预防利益衔接。在此过程中。合法代理商均可参与竞价采购。低报价者将中标。10月1日,该市又率先在全国推行公务采购卡结算制度,将市政采购的“小账目”也晒单在阳光下。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些措施.目前已有效解决协议采购价格虚高、公开招标时间过长、特供商品无法比价等问题,也加快了支付进度,保障了供货企业及时回
流资金。
不仅公开“算小账”。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还全面推进公开招标重大项目.实行评定分离的改革新政。据市财政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年初,市财政委出台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充分体现菜单式和实操性采购,强化采购单位主体责任,解决专家不专、程序空转、无人对采购结果负责等问题。自2014年4月1日全面推行改革以来。
该市本级共组织实施1321个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金额合计19.65亿元。其中。采用评定分离的项目199个,占总项目数的15.06%:金额合计3.26亿元,占总采购金额的16.61%,所有评定分离项目暂无有效质疑和投诉.各方满意度普遍提升。
依托公开透明的采购制度,多领域的市政采购项目及工作也大大提升了效率和质量.尤其是在改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政府采购方面.市财政委出台了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对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扶持政策.并将“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在科研设备类采购项目上的自行采购上限由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等五项相关内容,列入2014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通过下放权力、减少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等行政手段,为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目前,首批7家试点单位均已在该项改革中受益,后续将全面推行实施。
此外。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还着力推动医用通用耗材批量集中采购和战略合作、优化进口产品审批等两项制度改革。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动医用通用耗材批量集中采购和战略合作。是市财政委和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市医管中心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市属公立医院的实际情况,选取5种临床应用普遍、采购数量和金额较大的通用医疗耗材,在市本级公立医院范围内试点批量集中采购.并通过选取部分医疗设备供应商作为战略合作伙伴等有力措施来推进试点工作。截至目前,通过批量采购的平均成本下降达30%左右,成效显著,初步实现了最低价采购。
而在进口产品审批方面,市财政委提出“以正面清单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以负面清单来控制审批范围”。并通过清单制度和第三方专家“二和一”独立论证制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功能,扶持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减少审批流程,提高采购效率。
作答要求
一、假定你是某省采购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请认真阅读“给定资料2、3”,结合我国实际,概括从中可以获得的启示。(15分)
要求:全面、准确、简明。不超过250字。
二、“给定资料1”中提到“政府一出手,价格往上走”,请根据给定资料,针对这种“采购怪状”谈谈你的看法。(20分)
要求:分析透彻,条理清楚。不超过250字。
三、N市首推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产品“网上竞价”新模式取得了不错的成效.请根据“给定资料4”,为政府采购网站写一则宣传短文,向供应商介绍该模式,以期吸引更多企业参与政府采购。(25分)。
要求:
(1)内容具体,符合实际;
(2)逻辑清楚,语言得体;
(3)不超过550字。
四、“给定资料2”画线部分提到“阳光采购’沦为‘阳光下的腐败”,请参考给定资料.结合自己的思考和认识,围绕“规范政府采购”主题,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有思想性;
(2)联系实际,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内容充实,语言畅达;
(4)总字数800~1000字。
2 给定资料
  1.“宝宝”类互联网货币基金产品、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一系列时髦名词将互联网金融市场带起一个又一个高潮,但主导这些的始终是“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互联网三、巨头。而在波涛汹涌之下,“第二梯队”的电商平台与支付企业的“暗流”,也在不断汇入互联网金融的大潮之中。
统计显示.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10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交易额大约1.85万亿元.巨大资金流与信息流的交融,成为多个平台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基础,而多个主体的进入.也让互联网金融这张大网越织越密。
1号店董事长于刚透露.1号店的供应链金融产品2014年内将面向上万个1号店合作商提供小微贷款及综合金融服务,总体融资额度超过40亿元。
和1号店相比.体量更大的京东商城,其推出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则更加丰富。在其金融平台上.不仅有面对消费者的由八大基金公司同步联合推出的几十款不同理财产品,还包括“宝宝类”货基产品“京东小金库”,以及供应链金融产品京保贝、个人消费贷款产品京白条……目前京东已形成了包括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网银在线、平台业务四大板块。
大量互联网电商平台作为“第二梯队”,正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尝试“开疆辟土”。82B(企业对企业之间的营销关系)领域中除敦煌网外,马可波罗、金银岛、生意宝等都开始有所动作。而在B2C(商对客。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平台上,唯品会、凡客、聚美优品等也传出风声.正在与金融机构密切接触。
  2.互联网企业一直就是金融机构的打工仔,金融机构不愿意做的苦活、累活都由它们干。对于80%的用户。金融机构不愿意提供的服务,它们提供;对于广大的农村,金融机构不愿意下去。它们通过网络来覆盖;金融机构不愿收集用户信息,它们帮着接收。近期来看,把有价值的信息拿出来,一个客户的名单可以卖到100元;长期来看,积累这些数据以后,客户的数据都在它们手里,大数据的价值挖掘体现出来了。把一些痕迹留下来进行加工,对金融交易模式的设计就能产生影响.那不再是补充。
余额宝事件刺激了金融机构.但是这些金融恐龙。即便意识到问题,调整速度能不能跟得上,能否做好转型和融合,还需时间考验。从过去看,走向互联网是两条路径。第一是传统机构主动吸纳采用互联网技术、软件、网站等.第二是从互联网机构出发,建立互联网828平台等。
如今发现,这些变化都会渗透到更大的产业领域,并互相渗透、往底部融合。
在中国谈互联网金融.就不得不提马云。他建立了一个互联网金融帝国。支付宝不仅是一个交易工具,马云更将它打造成一个大的平台、集团。利用这个平台,通过进一步挖掘用户需求,给支付宝用户提供更加便捷的虚拟服务。支付宝经过了三个阶段的发展,从电商平台到支付平台再到今天的金融平台。它现在正在走向更高的层次。从一般的金融平台、小贷公司往大平台、大数据、大金融方向迈进。
移动化、大数据形成了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模式。阿里从电商开始,支付宝的基因形成阿里金融平台,这是内生的逻辑。现在的金融机构要做互联网金融,借助移动、大数据挖掘,发现自己没有数据,要建电商平台,发现客户只是直接客户,要直接打通产业链,往底部渗透,就必须用互联网作为整合平台和工具,从而形成互联网和金融更大的融合。互联网正在改变未来金融格局,潜在进入者越来越多,传统的银、保、证、基等金融机构面1临的竞争者也越来越多。
互联网世界开始崛起。互联网刚开始还只是一种工具,但在使用过程中形成依赖、产生感情,以至于思维方式也会因此而改变,就形成了互联网的思维、互联网人格。互联网已经渗入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像空气一样离不开了。这个时候,不仅要做互联网世界的创造者.也要努力地参与,否则就会置身事外,逆潮流而动。只有适应、理解这个世界新的规则、新的现象,传统金融才有希望。
互联网金融迎来历史性机遇。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受到空前重视。国办87号文《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的技术支持日益成熟.互联网信用生态体系渐趋形成,信息消费已经成为当前经济热点。第三次互联网创业热潮已经来临。中国网民数量达7亿,移动终端日趋普及。伴随互联网成长起来的80、90后已经成为经济建设的主力,特别是网络消费的主力。
  3.大国经济有很多的标识,包括总量规模、产业结构、贸易、人才与法制,其中非常重要的指标是金融体系。
与大国经济相适应的大国金融。应当具有什么样的特点?时至今日。我国的利率市场化仍在加快推进之中。可喜的是,2013年从外部促进这一变革的新兴力量出现了。这正是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将其视为推动金融市场化改革重要一环,不仅在于几家民营资本的鲶鱼效应。更关键的是它触动了金融改革的根本问题。其中,包括利率的市场化、金融产品的创新.特别是服务对象的质的转变。
部分金融企业中,一直以来存在为大企业服务、为富人理财的不良倾向。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惠式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小微企业获得融资的机会、中低收人群体进行财富管理的机会.都纷纷增进了。这背后,乃是互联网金融更强调的“一切为客户考虑”的市场化思维——你需要什么.我创造什么。
这些与传统商业银行的“基因”是完全不同的。一项金融制度,一种金融产品.如果能够受到大量融资者欢迎,一定是它的“对面”有欠缺,难以提供这种金融服务。所以,互联网金融把客户体验的快捷、灵活、高效放在首位.就如同“电商模式”对传统店铺的颠覆一样.形成了金融领域市场化的变革,逐步呈现商业银行、资本市场之后的第三代金融业态。
当我们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推动互联网金融业发展时.不要忘了.任何金融类活动都有风险。互联网的风险更为特殊,这种风险是衍生性的,与传统的金融风险有根本差别.比如透明度,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特别是加强监管的标准是什么,一定要搞清楚。只有明确了内部的风险结构与特点,才能让监管标准去对冲特定的金融风险。
  4.值得注意的是,在2013年“余额宝”引发的电商大战中.越来越多的金融企业开始接受“得属丝者得天下”的理念,纷纷将目光转向成千上亿的用户。对此.致力于电子商务研究的李安渝教授认为互联网金融实际上也沿用了互联网的长尾理论。
“我们传统的金融服务的对象是大户和大项目,就是我们要去找一些大的项目,然后找有钱的大户,这样我们金融机构在中间进行撮合,这个不需要太多的互联网用户.基本上来讲跟网络的关系不是那么大。”李教授表示。“互联网出现以后.使得金融行业可以做到小户对小项目,什么叫小户?就是手上有3000、5000元,或者万把元的投资者;什么是小项目?比如说摆地摊,100、200元就可以启动的项目。那么互联网金融就使得小户、小项目也能够获得相关的金融服务”。
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是通过互联网的集约化技术。李教授认为.互联网可以迅速地把很多人或者很多事情集中在一起,这样可以利用互联网,比如说利用社交网络,把一些小的投资者组织成一个超级大户。除此之外,他认为互联网也可以把一些小项目集中在一起。
“比如说过去我们的报亭,它分散在城市里面,我们一个个去看就很困难。而且一个个去看它都是单独的一两万的小投资项目,那么通过互联网我们可以把这些项目聚集在一起.在一个地方我们把这些经营者以某种方式,比如说论坛,把他们摆在一起,了解他们共同的需求,以及他们业务普遍的风险。”
事实上,在这个过程中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创新、创意方式也自然应运而生,“聪明人在中间设计产品,最终就使得这些小额的投资者能够有效地去投资一些小规模的项目。还能获得高额的回报。”
那么。在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的大背景下如何抓住机遇也成为众多企业思考的问题,李安渝教授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的估值高于金融+互联网”的观点。“我引用了上海银监局局长的一段话,阿里巴巴市值1500亿美元,工行的市值是1.2万亿.他认为如果阿里巴巴作为一家互联网公司进入金融业后.资本市场给予其的溢价可能会远高于工商银行运用互联网技术完善自身服务所获得的溢价”。
因此,他也提示企业如果扩展业务,或试图拥有互联网上的长尾用户.那么就要改变服务方法。“我们的金融机构过去是习惯做大项目、服务大客户,而互联网公司的强项是服务成千上亿的用户.大部分的企业对小众客户服务非常好.但是那种方法不一定能够用在大规模的用户上。当然反过来互联网金融也不太可能做大项目和大客户,互联网公司也不会去做这种事情,因为他们没有这种服务能力.也没有这个服务网络”。
  5.2013年下半年以来,最为火热的互联网金融莫过于余额宝类理财产品、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平台和众筹。
香港永隆银行董事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马蔚华表示,监管当局对新生事物采取一种扶植和容忍的态度,发展到一定时期因势利导,建立制度、进行规范,给互联网金融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创造了一个条件。
对金融的“敬畏之心”是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提及的关键词。他表示,不管怎么样界定互联网金融.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还是应该遵循金融业的~些基本规律和内在要求,核心仍是风险管理。
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金融机构带来了“安全与效率”平衡的思考,对监管而言则是“创新与监管”的平衡。樊爽文称:“金融监管体制、理念和监管的方式都需要与时俱进,功能监管应该是势在必行的一个要求。”
金融交叉混业越来越频繁且复杂的今天.分业监管的格局并没有改变,这就导致一些金融交叉的部分可能会处于监管真空地带,也有专家提出功能监管。不过按照目前互联网金融归口监管来看,“功能监管”如何实现是一个难题。
“在互联网时代。伴随着效率的提高、成本的降低和消费者群体的扩大,风险形成和传递的速度也大大加快了,风险管理更加复杂。所以,对金融监管来讲,需要进一步加强,而不是放松。”樊爽文表示。
而在业界期待已久的“负面清单”监管模式上。樊爽文也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由于金融系统的特殊性。风险的系统性、传递性和敏感性,他认为在金融领域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弊大于利。
同时.他也提出同一个市场同类的业务应当保持监管的一致性。
“互联网金融监管业态慢慢区分以后。将不仅仅是央行在监管。”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廖理在做客人民网直播室时表示,互联网金融可以分类.代表不同的业态。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必然是指其中的一个业态,分得越细,才能把工作做得越好。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首届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再次给余额宝等背后的货币基金定性。不是金融创新。他认为,创新要看不同的程度。改变进程的实质创新叫创新,流程与工具的创新也叫创新。余额宝背后的货币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拆借市场,在银行资金紧张时,为银行提供成本较高的流动性.货币基金早已有之,银行拆借早已有之,算不上什么本质创新。
但毋庸置疑的是,余额宝通过互联网手段以光速聚集沙粒般的小资金,可算得上是伟大的技术创新。截至2014年2月底,余额宝规模约为5000亿元,其对应的天弘增利宝已超过了全球闻名的富达反向基金等著名基金产品.跻身全球前十大基金行列,只有互联网高效才能做到这一点。银行只能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无论你喜欢还是不喜欢,互联网与金融融合的大趋势都不会改变。
中国金融既需要本质创新,也需要技术手段创新。余额宝等货币基金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并不是因为解决了实体经济的融资难题,而是让余额宝的购买者可以趁着银行资金紧张之时大赚一笔。银行以及相关人士当然不爽.但生意之道就是交易互赢,一方有需要。一方提供需要获利。表面上,银行的市场被人分了去,变小了.但由于效率改善,市场会变大,每个人都更大了。我们看到的是,任何行业参与者越来越多,市场越来越大,每个人都做大了,而不是相反只有一个人玩,市场越来越大,这个唯一的玩家也越玩越大。长期看。谈不上对银行造成冲击。
余额宝冲击了什么?冲击了银行的垄断经营,冲击了存款利率管制。这种冲击对于要面对世界竞争的银行也是好事。
  6.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说明中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真正向前展望、超前思维、提前谋局。在金融领域改革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上。我们必须认真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依靠创新和组合使用政策分析工具,提高政策制定的精准性和实施的可控性.推进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
改革越是进入深水区,越需要新的政策工具。从我国公共政策制定看,往往注重于定性分析,缺乏量化判断。往往是问题谈得透,也有共识,但如何改、改革所带来的影响有多大。谁也说服不了谁.难以拿出令各方信服的方案。
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一般是在重大经济金融公共政策出台时,运用一系列政策工具对政策出台的成本与收益进行测算分析。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就大量运用了这些工具。例如,在巴塞尔协议Ⅲ的出台过程中,定量测算对于把握改革力度、平衡各方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我们要有效避免经济金融改革和政策制定陷入口水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运用成本一收益分析、定量影响测算、压力测试等方法,前瞻性地做好改革中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全面提升政策制定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真正做到积极有序。
运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把握好改革的推进强度。利益调整是各国政府推进改革时面临的共同难题。而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就反映了国际上在推进公共政策可衡量性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成本一收益分析是通过考量一项政策的直接收益与成本、间接收益与成本。综合评估政策可行性并比较不同方案的优劣,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例如,对于城镇化这项影响广泛的重大规划,就可以通过成本一收益分析法,匡算比较其直接间接、近期远期的成本和收益。在此基础上选择合理的推进路径。
  7.2014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这也是互联网金融首度写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互联网金融成为2014年两会的热点话题。2014年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态,近期国内汇率变化属于正常波动,“余额宝等金融产品肯定不会取缔”。当天,央行副行长易纲、潘功胜也公开表态,对余额宝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予以正面肯定。
两会期间,有部分金融机构代表向互联网金融行业施压,提出加强监管.甚至抛出予以取缔的论调。也有经济学家表示,余额宝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而不是垄断操纵的结果。“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就是让价格规律主导市场的资源流向.
李克强总理也在报告中指出,改革是最大的红利。“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进有利于结构调整的改革。破除制约市场主体活力和要素优化配置的障碍,让全社会创造潜力充分释放,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作答要求
一、根据“给定资料3”,阐述互联网金融和金融改革的关系。(15分)
要求:观点明确,分析透彻。不超过200字。
二、根据“给定资料4”,谈谈“长尾理论”这一概念的含义。(20分)
要求:全面、准确。200字左右。
三、“给定资料5”探讨了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监管。假如你是某金融论坛的嘉宾,请以此为话题,草拟一个简短的发言稿。(25分)
要求:
(1)内容具体,符合实际;
(2)目的明确,切合主题;
(3)条理清晰,不要求格式;
(4)不超过500字。
四、给定资料结尾谈到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请结合你的思考,联系实际,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自选角度,见解深刻:
(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4)总字数1000~1200字。
3 给定资料
  1.当下。外出旅游已是人们度假的首选。((2014年上半年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与下半年趋势预测报告》显示,2014年上半年我国旅游经济运行总体良好。国民旅游消费的基础性需求依然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同时预计全年旅游接待总人数37.6亿人次。旅游总收入3.3万亿元。
然而。在一些名胜古迹和参观景点,乱涂乱画、乱扔垃圾、随意插队、高声喧哗等行为随处可见。
这不禁引起我们的反思:文明旅游,离物质日渐丰富的国人究竟还有多远?
“乱刻乱画、乱丢乱扔、乱攀乱爬、乱嚷乱哗、乱摘乱采、乱拥乱挤、乱拍乱摄。”有媒体将游客中的常见陋习总结为“八大丑”。当习惯成了自然,出了国门也就照样习以为常了。随着我国出国旅游的人数增多。这些陋习也被越来越多地带到了国外。
“碰到这种事情真的觉得很丢人!”叙述起自己在巴黎机场的一次经历时,媒体从业人员唐女士皱起了眉头。两年前,唐女士参加了一个欧洲游旅行团。当游客团进入巴黎机场办理乘机手续时,几名姗姗来迟的中国游客看见队伍前方有熟人,就说笑着插队到了熟人的前面,丝毫不理会队伍中其他游客的不满目光。唐女士还听到几名外国客人正对插队者窃窃私语。“我旁边的一个欧美乘客还问我是不是和插队者一起的.我羞于承认.索性站到了队伍的最后。”唐女士说。
上海商务国旅副总张雷带了一个旅游团游览欧洲。从法兰克福出发的火车上,张雷所带的这个30多人的中国旅游团和40多名外国客人同乘一节车厢。没过多久,三三两两的中国游客就开始大声说笑,正在悄悄看书的几名外国游客,不时回头看看他们,有的中国游客甚至开始脱鞋。接着一名有些感冒的游客开始咳嗽。张雷回忆说.因为这名客人没有掩1:3而且咳嗽不止,几十名外国客人竞纷纷离开了这节火车车厢。一位去过意大利的“驴友”张女士告诉记者,一次在米兰一著名的教堂门口,很多外国游客都在安静地排队等候进入。可有些中国游客却边等候边大声说话.和教堂的氛围很不吻合。
一名日本导游告诉记者,区分中国客人和其他亚洲客人的重要标志,就是看哪群人声音最响。总体来说,喜欢在地铁、宾馆等公众场合高声讲话的大部分是中国游客。一些中国游客还喜欢在景点呼朋引伴地拍照,引人侧目。
上航国旅公民旅游公司欧洲部经理赵宇婕曾经在欧洲生活过3年.她发现一些游客在着装上也不够注意。如在法国、意大利参加一些比较正式的晚宴,以及在奥地利参加音乐会时,出席者一般都要求着正装。但很多中国游客往往做不到。
一位旅游业内人士介绍说。去欧洲国家参加一些正式的活动,游客应着正装出行,如男士着衬衫、西裤,女士着裙装,而牛仔裤、短裤和T恤衫之类的服装都不算正式服装。
机场候机厅打牌、酒店床单擦皮鞋、公共场所抽烟、酒店自助餐浪费、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等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现象。似乎都打上了“CHINA”的标志,直接损害了中国“礼仪之邦”的形象。
某旅行社从事多年出境游业务的朱晓良认为,现在随着人们出境游越来越多。对文明旅游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相比前些年,人们的旅游文明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被他人诟病,这与我们所受的教育有很大关系。
朱晓良说,很多中国人的一大特点就是不顾场合大声讲话、随地吐痰,有些抽烟的游客,一下飞机不论是不是在吸烟区。马上点烟就抽。在换登机牌时,很多人也喜欢往前挤、往前冲。有的中国游客在国外酒店甚至拿咖啡壶煮方便面。
家长在教育中太过强调“快点抢”“快点拿”的教育模式,容易让人形成过分的自我意识.而忽视了别人的感受,忽略了文明的形象。
总体来说,不文明旅游的根源是因为我们所受教育中自我意识太强导致的。现在不少旅行社在出发前的说明会上.都会跟游客强调在不同国家文明旅游的注意事项。有的旅行社还会专门发一份旅游注意、旅游指南。以帮助游客更好地文明旅游。但想要改变现在还较普遍的不文明旅游现状.还需要从小教育。
  2.“在埃及最难过的一刻.无地自容。”网友“空游无依”的一条微博迅速引发热议。他在埃及卢克索神庙的浮雕上看到有人用中文刻上“丁××到此一游”.为国人轻易毁坏千年文物的行为感到震惊和羞愧。许多网友对此均表示气愤,大呼“丁××,你要火了”。
据“空游无依”描述,他是在埃及卢克索神庙最里面一个圣殿,往右边通道、左手的石壁上发现的刻字。“我们试图用纸巾擦掉这羞耻(的字迹),但很难擦干净,又不能用水,这是三千五百年前的文物呀。”“空游无依”是在2013年5月3日到埃及旅游。5月6 日在卢克索游玩时拍到这张照片的。“看到此情此景谁也没有多说,当时我们一团人都觉得特别羞愧。导游也不愿触到伤处,就带我们走了,我留存此照片并发布在微博上是想提醒大家不要轻易毁坏文物,没想到传播得这么快。”
此事一曝光,网友纷纷大喊“丢人丢到国外”。中国人继旅游扫空名牌店后,又一陋习被诟病。毫无疑问,物质丰富后国人文明素质亟待提升。而在实际操作方面,又该如何下手呢?
记者:到底谁才是乱刻字的始作俑者?
中国社科院旅游中心特约研究员刘博士:马斯洛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而现在中国人对于旅游基本上存在于第四个层次——获得尊重的需求。很多小孩现在放假回到学校.都会被问:“出去玩了没有,去哪里玩了?”如果你没有玩,就感觉比别人矮一截,如果别人去的东南亚,你去的是欧洲,就会觉得比他们厉害。这就是攀比,而攀比的基础就是炫耀的心理。所以在这个阶段,很多人出去旅游就是想通过炫耀来获得尊重。而“到此一游”这种生硬的展示方式正好符合了一些人的炫耀心理。只有当我们的旅游是为了第五层次的自我实现以后。才能做到不在乎别人的感受和评价,也不需要通过这样来证明自己的身份。
记者:为什么在我们旅行的过程中特别容易暴露出这种素质低下的问题呢?
刘博士:在旅游的过程中。我们进入的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因为缺少人监督,容易导致一种道德失范的现象。平时在城市化的熟人社会,有相对多的熟人对你进行监督。你就不好意思做不文明行为,就会有所收敛。所以说并不是我们在旅游中的文明素质不高,而是我们国人整体素质不高。
记者:日本游客的礼貌、清洁一直被称道。但在日本经济刚腾飞时.日本游客的素质也是经常被诟病的.但后来也转变过来了。
刘博士:对。我们也有可能转变过来,但是可能时间比较长。而且这需要一个过程。日本的经济腾飞比我们早了二十年。他们比我们提早看到了国际文明的标准线.也找到了跟世界对话的方式,也开始以谦卑的心态与世界对话。旅游上的文明一定是以经济的腾飞为基础,同时还要有精神追求,这种精神追求是一种开放的、与世界对话的心态。特别是出境旅游。文明素质也是个逐渐提升的过程,尤其我国人口那么多,受教育程度也参差不齐,这个转变不会是一时半刻的.但我们也必须有所行动。
记者:旅游的不文明行为也可以仿效“中国式过马路”来进行惩罚吗?
刘博士:我不认同这种笼统的惩罚方式。应对不文明行为分门别类,运用多个层面的手段来解决。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一般的地方涂鸦与在文物上涂鸦要区分开来;涂鸦之后能否擦掉。是否会产生破坏性的后果,这也需要区别对待。没有产生破坏性后果的话,它只是个不文明行为,需要被谴责。而如果发生了不可弥补、不可修复的后果,就是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处分。
记者:我国在法律方面,对类似不文明行为的约束力度足够吗?
刘博士:《文物法》关于这一方面只设置了一个罪名——故意损害文物罪。但是绝大部分刻字和涂鸦的人都没有破坏文物的主观故意性,因为他们的意图只是表达存在感和炫耀欲,用故意损害文物罪就不合适.所以我建议设定“破坏文物罪”,发生了破坏文物的后果,就该被定罪。
另外,虽然在《旅游法》草案上有对类似行为作出禁止,但没看到相关罪名的处罚,所以我认为在法律上应该更加细化。
  3.位于河南平顶山尧山的中原大佛景区于2013年5月28日开始在指定区域内为游客提供留言板、留名石及笔墨等工具,供游客写画“到此一游”。在“中国式到此一游”引发的网络爆炸式热议中.该景区的举动让游客颇感新鲜。
当日,记者来到景区看到。在礼佛台上依次放置着宣传板、留言板各一,石头若干;另设桌椅笔墨,供游客取用。其中,宣传板上绘制了孙悟空在《大闹天宫》中的卡通形象,并配以“为何不能到此一游”的标语。已有不少游客在石头上用毛笔留下“××到此一游”字样,并与之合影。
在现场.记者注意到。凡到此的游客,几乎无不被宣传板的内容所吸引,一时间,留言板前聚集了不少留名、留言的游客。一段时间之后,留言板上除了“到此一游”之外,还出现了“希望小三、小四和平相处”等调侃口吻的留言,更有甚者,绘制了自己微信号的二维码等。景区的工作人员见状议论道:“这就是放开了。看来游客真的有在景区留言的需求。”
该景区将“到此一游”区分放大对待的做法.在游客看来颇为讨巧、有趣。
来自河南汝州的尚小鹏对记者说道:“我是今天早晨专程从汝州来,想在大佛前为家人祈福。正巧赶上景区这个活动。就也在留言板上留了自己的愿望:愿家人平安,自己生意兴隆。我觉得这种做法很有趣.起码在景区内有指定的地方写画,有底线的人就不会去破坏景区设施了。”
“我觉得这样刻意放大了‘到此一游’.是借近期网络上的话题对自身炒作。不过也算一种引导吧。至少让人~目了然哪里可以留言。这样光明正大地在景区写‘到此一游’,让我觉得还是蛮过瘾的。”来自洛阳的游客宋明明对记者说道。
宋明明还提及.回头将会把与写着自己名字“到此一游”石头的合照晒到微博上,让朋友们都看看。
对此.有学者建议,政府、景区的管理方式可以适度创新。面对网络的汹涌民情,景区可以设立一些疏通的方式,比如。设立涂鸦墙,通过设立一些涂鸦的场所来纾解游客的表现欲和存在感;还可以举办一些涂鸦的活动,这也是景区的一种自我推销,对于疏导不文明行为也是行之有效的。
  4.“看到埃及‘到此一游’的不文明消息后.我们专门派人到名胜区去检查了一番,没有发现一处‘到此一游,的不文明现象。”锡惠景区园景监察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几年名胜区保护力度比较大.每天都有专人不停巡逻.名胜区内乱涂乱画乱刻的现象基本没有了,但在休闲区登山道上还有不文明现象。一些老年人锻炼身体时。会在山上路边的石头上刻写“注意安全”“小心滑倒”等安全警示语言.上山两边的石头几乎无一幸免。其实,景区管理部门在登山道上的危险路段都会写上规范的安全警示语,市民游客乱涂写、刻画多数出于好心,但却不自觉地破坏了景区的环境。
该负责人表示.就在五六年前,龙光塔、天下第二泉等都是“某某到此一游”的热门留名处,但随着人们文明旅游意识的提高和监管力度的加强.现在名胜区内的破坏现象正在逐年减少。
原来还有一些游客喜欢到竹林里的竹子上、在亭柱上刻画名字,现在这种情况也少了。以前景区经常要大修.其中修复被游客破坏的古迹,就要投入不少。现在,景区只在Et常维修中,对部分被游客破坏的地方进行修复.因不文明旅游而投入的修复费用也较前几年减少了很多。虽然乱涂乱画乱刻现象少了.但随地扔垃圾、吐痰、赤膊喝酒等不文明现象还比较普遍。他们也希望游客能进一步提高文明旅游的意识.让景区的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
无论是金殿还是大观楼.以及黑龙潭等公园,都有一些文物古迹。作为收费公园的镇园之宝.公园管理方对文物古迹也是特别对待,加强了保护措施,因此基本没有被破坏的情况。
“我们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巡逻来保护文物古迹.公园里没有出现过文物古迹上被乱涂乱画的情况。”黑龙潭公园的工作人员文波说,公园里的文物古迹基本没有被游客破坏,即使偶尔出现一些损坏.管理方也会第一时间进行修复。
至于文物古迹上被刻“到此一游”的情况,文波表示因为管理上的加强,游客根本没有机会下手。
  5.云南师范大学老校区内的“一二.一”运动烈士墓和西南联大旧教室都是重要的历史遗迹.学校对这些文物的保护措施也做得相当好,校方专门成立了西南联大博物馆进行管理。据博物馆办公室主任铁发宪介绍.整个馆区有56个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馆区情况,另外还有4个保安负责保护两处遗迹,每班2个保安,全天24小时有人值班保护。
云南师范大学对于历史遗迹的养护也很到位,铁发宪介绍.西南联大博物馆内的文物的维修、复原,都是请云南省博物馆考古研究所相关专业单位进行的。同时。博物馆每隔两年就向国家财政申请文物保护经费,有了经费的支持,文物保护工作就能顺利展开。
云南大学会泽院在1987年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云南大学物理系教师王登科说,每年新生入学时都要接受文物保护教育.校方也投入了人力物力对校内文物进行保护。
王登科坦言,校内的大多数学生素质都比较高,一般都会自觉保护历史遗迹.即使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破坏遗迹的事情也不会发生,“随时都有保安在巡逻。踏进草坪都是难事.别说是破坏文物了”。
  6.国家旅游局发布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以提升公民素质,提倡文明旅游。对此,有旅行社负责人表示,关于文明旅游,国家早在三五年前就强调过,也发放过“文明公约”这样的小册子.有的旅行社还曾一度给游客发放“文明旅游指南”小册子。
对于文明旅游,“公约”和“指南”都只是一种教育手段,至于人们能接受多少。还需要看教育普及的程度。文明旅游不该是一句空谈、一个口号。
细看公约,其中所说的都是关乎人的最基本礼仪,现在却要国家旅游局来提醒,这无疑是一种羞耻。
也许有人会从文化的角度说.自古以来中国文人墨客就有在名胜古迹留下“到此一游”的传统,有人还追溯到《西游记》中“齐天大圣到此一游”的“陋习”。但须知,古代文人题词作诗,至少在当时并没有破坏文物。可如今的刻字留名者为了留下自己的“美名”,不管是文物还是古迹.都可拿来“涂鸦”,委实不可相提并论。
但一个公约和指南对国人来说又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呢?中国有自己的《旅游法》,其中对旅游者的文明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不文明行为作出了禁止规定。可是国人不文明的旅游行为仍然难改。连法律都难以去掉国人“到此一游”的陋习,寄希望于公约和指南发挥劝诫作用,恐怕也是痴人说梦。
有新闻报道称.马来西亚移民局日前警告马来西亚侨民。若是他们被证实在海外破坏马来西亚形象.移民局有权将他们列入黑名单,禁止回国,或回国后的三到五年禁止出国。反观我国那些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文物上留下“到此一游”字迹的不文明游客.对他们又有什么处罚呢?
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曾发表声明称.2012年中国已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国际旅游消费国.8300万名出国游客在海外花掉了1020亿美元。钱花了,但我们的旅游文明行为标准有提高吗?类似“到此一游”的旅游陋习不改,恐怕就真如调查所说的,中国游客再能花钱,也只能接受“位列最不受欢迎游客榜次席”的尴尬局面。
作答要求
一、根据给定资料,概括国人外出旅游的不文明行为。(15分)
要求:概括准确.语言简练。不超过200字。
二、阅读“给定资料3”,针对尧山中原大佛景区指定区域供游客写画“到此一游”的做法.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20分)
要求:观点明确,理由合理、充分,语言简练,条理清楚。200字左右。
三、根据给定资料,请就如何更好地保护文物提出对策建议。(25分)
要求:对策建议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语言简练。不超过300字。
四、根据给定资料,结合实际,以“带着文明去旅行’’为主题,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40分)
要求:
(1)观点明确。内容充实:
(2)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3)总字数1000~1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