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动态

考试辅导

网校培训

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7日 注会(专业阶段·经济法)(第 6 期)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布时间:2026-10-06 09:00 阅读量:
字号:

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7日 注会(专业阶段·经济法)(第 6 期)

试题来源经济法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考试大纲
所属考试注册会计师
所属科目经济法
对应大纲《202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经济法》
所属章节第1章 法律基本原理 · 法律关系的种类
覆盖知识点法律关系的种类;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试题分值单项选择题 2 分 × 2、多项选择题 2 分 × 1、案例分析题 2 分 × 2,合计 10 分
难度基础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以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 )。

A. 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 B.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C. 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D. 单向法律关系和双向法律关系

2.【单项选择题】(2 分)下列各项中,属于相对法律关系的是( )。

A. 所有权关系 B. 合同关系 C. 人格权关系 D. 物权关系

3.【多项选择题】(2 分)关于法律关系的分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行政法律关系属于纵向(隶属)法律关系 B. 合同关系属于横向(平权)法律关系 C. 调整性法律关系基于合法行为产生 D. 保护性法律关系基于合法行为产生

4.【案例分析题】(2 分)2026 年 6 月,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乙公司作出罚款 1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乙公司不服,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乙公司此前与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因丙公司未按期交货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未果。 要求:(1)指出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乙公司之间、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分别属于纵向法律关系还是横向法律关系,并说明理由;(2)指出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还是相对法律关系,并说明理由。

5.【案例分析题】(2 分)2026 年 7 月,丁公司因违反合同约定给戊公司造成损失,双方就赔偿事宜发生争议;戊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1)指出本案中因丁公司违约而产生的赔偿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还是保护性法律关系,并说明理由;(2)指出该法律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是什么。

答案与解析

1. 答案:B
解析:考查法律关系的分类。以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纵向与横向按主体地位划分,故选 B。
2. 答案:B
解析:考查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的权利人和义务人均特定,合同关系属于相对法律关系;所有权关系、人格权关系、物权关系义务人不特定,属绝对法律关系,故选 B。
3. 答案:ABC
解析:考查法律关系的分类。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平等,属纵向(隶属)法律关系,A 正确;合同关系主体地位平等,属横向(平权)法律关系,B 正确;调整性法律关系基于合法行为产生,C 正确;保护性法律关系基于违法行为产生,D 错误。
4. 答案:(1)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乙公司之间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关系属于<strong>纵向(隶属)法律关系</strong>,理由是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属于<strong>横向(平权)法律关系</strong>,理由是双方作为平等主体,地位平等、意思自治。 (2)属于<strong>相对法律关系</strong>。理由是相对法律关系的权利人和义务人均特定,本案中乙公司与丙公司分别为买卖合同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权利义务主体均特定。
解析:考查法律关系的分类在具体情形中的运用。要点:① 以主体地位为标准区分纵向与横向法律关系,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属纵向,买卖合同属横向;② 以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为标准区分绝对与相对法律关系,买卖合同属相对法律关系。评分要点:纵向、横向判断及理由各 0.5 分,绝对、相对判断及理由 1 分。
5. 答案:(1)属于<strong>保护性法律关系</strong>。理由是保护性法律关系基于违法行为产生,本案中丁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因该行为产生的赔偿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2)该法律关系的<strong>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strong>是丁公司与戊公司之间基于合法订立的买卖合同而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赔偿法律关系是在该合同法律关系受到侵害后产生的第二性(从)法律关系。
解析:考查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第一性与第二性法律关系的区分。要点:① 保护性法律关系基于违法行为产生,违约赔偿关系属保护性法律关系;② 第一性法律关系是合同法律关系,赔偿关系为第二性法律关系。评分要点:性质判断及理由 1 分,主法律关系判断 1 分。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法律关系的种类」展开,覆盖按主体地位、按义务主体是否特定、按产生依据等标准所作的分类,并通过案例考查纵向与横向、绝对与相对、调整性与保护性法律关系的判断。

相关知识点详见 → 经济法考点精讲 | 第1章 法律基本原理 · 法律关系的种类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https://www.cicpa.org.cn/
说明:2026 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 2026 年 8 月 29—30 日(6 科),综合阶段 2026 年 8 月 30 日;准考证打印 2026-08-11 至 08-30;机考。专业阶段单科成绩 5 年内有效,全部科目合格后方可报考综合阶段。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

相关推荐
同类高频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