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证券行业面临的内外部市场环境也在不断发生改变,如何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升综合实力,发掘新的市场机遇,对公司来说意义深远。公司目前各项业务仍处于成长阶段,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未来将在融资融券等资本中介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固定收益等自营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与合规风控投入等方面,预计将有重大资金安排的需求。因此,从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支持,同时防范未来业务发展风险,并保障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角度出发,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24,359,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11,705,151.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等相关规定。
二、 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了年审机构的工作职责,对公司年度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表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及专业胜任能力,能够较好地完成审计任务;本次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陆拾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
三、 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上述《通知》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发现公司曾经发生过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其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公司进行债务融资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二〇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在《关于公司债务融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所述公司债务融资品种的范围以及授权期限内,向关联方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定向发行或借入公司债务融资品种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含)(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该等关联交易根据适用的一般市场惯例(如有)以及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所涉及的公司债务融资品种的利率、期限、价格及其它具体发行或借入条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每次发行时的市场状况和资金供求关系等,以该类型公司债务融资品种的独立交易方当时适用(如有)的市场利率、价格、期限、市场费率、按公平的市场价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公正、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交易条款公平、公正,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