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15日 证券投资顾问(专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第 12 期)
| 试题来源 |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 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方考试大纲 |
|---|---|
| 所属考试 | 证券投资顾问 |
| 所属科目 |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
| 对应大纲 | 《证券投资顾问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4)》 |
| 所属章节 | 第一章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监管 |
| 覆盖知识点 |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要求、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的要求 |
| 试题分值 | 单项选择题 2 分 × 3、多项选择题 3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合计 10 分 |
| 难度 | 基础 |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 )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A. 评估 B. 代为确定 C. 忽略 D. 由客户自行填写后不再核对
2.【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服务中,投资决策应当由( )作出。
A. 客户 B. 证券投资顾问 C.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D. 客户与证券投资顾问共同
3.【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相关资料的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 )。
A. 2 年 B. 3 年 C. 5 年 D. 10 年
4.【多项选择题】(3 分)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向客户提供风险揭示书,其要求包括( )。
A. 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B. 由客户签字确认 C. 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时一并提供 D. 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5.【判断题】(1 分)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可以代客户作出投资决策。( )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与解析
解析:考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适当性管理要求。《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投资需求与风险偏好,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故选 A。风险承受能力应当由机构依据客户提供的信息进行评估,不能由机构代为确定,也不能忽略或者仅凭客户自行填写后不再核对。
解析:考查投资决策主体的界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向客户告知证券投资顾问的名称、执业资格、执业编号,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与方式,投资决策由客户作出、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不得代客户作出投资决策等内容,故选 A。证券投资顾问提供的只是投资建议,是否采纳由客户自主决定,投资后果也由客户承担;选项 B、C、D 均把投资决策主体错误地转移到机构或者投资顾问一方。
解析:考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留痕管理与资料保存期限。《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环节实行留痕管理,并妥善保存相关记录与资料,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少于 5 年,故选 C。留痕管理是适当性管理得以核查与追责的基础。
解析:考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的要求。《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向客户提供风险揭示书,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由客户签字确认;风险揭示书应当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时一并提供,相关资料应当留存备查,作为留痕管理的内容之一,故四个选项均正确。
解析:考查投资决策主体的界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应当向客户告知投资决策由客户作出、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不得代客户作出投资决策。证券投资顾问的职责是提供投资建议,是否采纳由客户自主决定。题干表述与规定相反,故错误。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中「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展开,覆盖了解客户的内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与适当性匹配要求、告知与风险揭示义务、投资决策主体的界定,以及留痕管理与资料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少于 5 年),重点把握「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与「不得代客户作出投资决策」两条底线要求。
相关知识点详见 →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考点精讲 | 第一章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监管 ·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
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https://www.sac.net.cn/
说明:《证券投资顾问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4)》由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4 年 2 月 26 日发布并施行,对应科目为《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