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单选题甲因个人购房向乙借款15万元,乙要求甲将自己使用了一年的桑塔纳轿车进行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开车与他人相撞,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万元。因车受损,乙向甲提出了下述请求,其中哪些请求不能成立(  )

A.请求甲提供新的担保物
B.请求甲将保险金5万元提存
C.请求甲提前还款
D.请求甲提供担保人

参考答案:C进入在线模考
本题考查抵押权人的物上代位权。
《民法典》第390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此时,抵押物由于受到毁损灭失,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金、保险金、赔偿金,这些成为代位物,可以由抵押权人用来优先受偿。
如果代位物不足以满足抵押权人的需要,抵押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人保和物保),对于获得的赔偿金、保险金和补偿金,抵押权人可以提存。但是要注意的是,在物上代位权的情形下,抵押权人没有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权利。故A、B、D正确,C错误。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以其闲置的一处办公用房作担保。乙银行正好缺乏办公场所,于是与甲公司商定,由甲公司以此办公用房为乙银行设立担保物权。随后,甲公司向乙银行交付办公用房。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乙银行主张对办公用房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银行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抵押权
B.乙银行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质权
C.乙银行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D.乙银行无权这样做,因其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不能设定担保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