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税法
2008-01-05
2006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取得转让收入4000万元,转让环节税款合计220万元已经全部缴清。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600万元,投入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利息支出21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30万元属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另知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单位的转让行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额( )。
A.0万元
B.133.5万元
C.142.5万元
D.292.5万元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扣除项目金额=1600+900+(210-30)+(1600+900)×5%+220+(1600+900)×20%=3525万元;增值额=4000-3525=475万,增值率=475/3525=13.48%<20%,所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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