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
简答题1.近年来,医患关系颇为紧张,患方敲诈、辱骂、殴打医务人员,围攻医院,甚至故意将医务人员殴打致残、致死……一幕幕暴力恶性事件在全国频频“上演”,性质极其恶劣。
患儿小欧阳是江西上饶市人,2015年12月5日,才6个月大的他因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从佛山某医院转诊至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5天后,小欧阳病情恶化,抢救无效而死亡。
根据番禺警方的通报,经初步调查,患儿去世后,其父亲和亲属要求医院经济赔偿80万元并且拒绝经过第三方机构调查。警方提供的调解会视频佐证了这一点。视频中,患儿父亲欧阳某表示不需要第三方调解,“最好就是自己解决”甚至声称“我老爸食道癌手术已经三四年了.说实话生命也就是一两年了,我充其量一条命赔一条命”,以此威胁医护人员。
根据《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者方自行协商处理。院方据此要求共同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调查,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法律进行后续处理。
据通报,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12月16日上午7时45分许。患儿亲属早晨用两辆汽车堵塞了医院前后门口,并召集数十人采用拉横幅和围堵的方式致使医院运行瘫痪,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其间,前来就医群众和该医院急救车辆无法进出,医院门15兴南大道双向拥堵约3公里。
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显示,欧阳某将一辆“粤Y”牌照的小车停在医院出入口的门岗处,并在旁悬挂横幅。另一段视频则显示,另外几名前来看病的病人及家属因大门被堵无法进出,还与欧阳某等人争吵了起来。其问,欧阳某还躺在车道中央撒泼。
2.一位医药界人士告诉记者,“死了白死”的现状,伤了医生的心。“医生群体最伤心的是,无论院方还是政府、办案部门,都以‘维稳’为标尺处理杀医案,息事宁人是准则。而医生想要的,是杀人凶手被绳之以法,医院支持他们维权。但现在的案件中,这条底线都做不到。”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认为,对医生诉求的“维稳”无需兵临城下。“医生的正当诉求理应得到尊重,相信医生护士的悲愤不会危及社会。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匡正祛邪,惩恶扬善。依法治国迫在眉睫。”
“白衣天使”这个职业,在中国年轻一代心中已经不再光鲜。中国医师协会的调查数据表明,78%的受访医生表示,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再穿上白大褂。
实际上,中国医师协会此前曾做过4次调查:在2008年的首次调查中,不愿意自己子女报考医学院校的占53.96%;2010年,这一比例升到63%;2013年基本持平,为62.49%。但在2014 年的第四次调查中,不愿意的比例陡升至78.01%。
从这4次不同时段的调查来看,随着医患矛盾的日益突出、医疗纠纷与冲突的逐步升级,“医不过二代”的现象愈加深化。
3.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医疗水平逐步提高,人们的身心健康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同时,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增强,维权意识也逐渐提高。受这一因素的影响,在看病过程中易导致医患矛盾的产生。
当前,我国公立医院主要支出费用是靠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取的,医院设备购买靠收费来解决,医院的行政开支如日常开支、发放奖金等支出项目也靠收费保障,但又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其直接后果就是医院过分注重经济收入,忽视群众利益,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由于患者、患者家属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对医学知之甚少,很难做到有效监督,而负有监督职责的卫生行政部门往往监督不到位,从而导致双方矛盾激化。
尽管2010年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针对2002年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做出了较大篇幅的调整,但其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的具体适用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由于规定过于原则化,不便于操作,没有结合医疗特点专门立法进行规范,一旦出现事故,鉴定仍是医疗部门的人员承担,这容易引起群众对鉴定结果产生怀疑,导致医患纠纷不断增多,且处理难度大。在我国,由于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存在,医疗资源分配不公等因素,导致很多政策措施得不到落实。长期以来,一些医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态度生硬,有的医生技术水平不高,职业素质低,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一些不正之风,甚至出现腐败问题,导致群众不满。虽然这些只是行业中的个别现象,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杜绝。由此引发的患者对医生的不满情绪,在预期医疗效果与实际落差过大时,也就难免成为医患关系紧张的新的催化剂。
现在医院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新闻媒体更是愿意对医疗纠纷和事故进行报道,并且明显带有感情色彩,倾向于患者这个弱势群体,往往对医务人员的辛勤劳动视而不见。媒体为弱势群体呼吁,确实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打击红包、回扣,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片面的报道会误导读者,加重医患之间的矛盾,从而给有效防止医疗纠纷带来负面影响。由于媒体过分强调患方的弱势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对医患冲突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某些媒体为了寻求卖点,打出醒目的标题来吸引读者,草率地发表带有倾向性的意见,为片面追求新闻的轰动性而进行炒作,忽视了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夸大了医疗机构的过失。媒体错误的舆论导向,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医患之间的矛盾,从而诱发医疗纠纷的发生。
患者往往认为有病到医院就应治好,而治不好就是医院的过错。而患者对医务人员也缺乏理解,又不了解医学知识,对治疗过程的复杂性更是不了解。一旦病人没有被治疗好,或出现死亡,或产生高额费用,且达不到预期疗效,就认为医院有责任,进而大闹医院,甚至打骂医务人员.完全忘记了之前医生、护士为此付出的大量劳动。
4.2015年12月19日。Y县上百名医护人员集体上街维权.身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拉起写有“伤人违法,拘禁违法”等字样的白底红字横幅,大喊“还我尊严,严惩凶手”的口号。据了解,事件源于医生抢救一名患有心脏病的病人,不治身亡后家属群情激奋,捆绑主治大夫殴打一夜。后又因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对此事态度的持续暖昧,最终逼得医生忍无可忍,集体走上街头。
根据已掌握的信息,引发这场医护人员维权行动的事件经过并不明晰,关键事实也尚未澄清。比如患者为何对医生不满,医院方面又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有错又是否直接导致了患者死亡。这些问题都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与确认。总而言之,目前就对事情的性质下判断显然为时过早。但从患者家属“软禁打骂医生、逼医生下跪”的怨气中,仿佛已经认定了是医生“害死”患者的事实,却看不到“求真相”的迫切。
医生不是万能的,也不可能包治百病,在治疗过程中,各种各样的后果都有可能发生,“活着进去抬着出来”也不是没有可能。在医疗过程中,抛开因医生失职造成的医疗事故外,其他的结果都应是患者和家属提前要做的心理准备.而不是一旦患者不治或是治疗跟预期出现偏差,家属不分青红皂白就对医生拳脚相加,抑或是刀刃相见,把医生当成不共戴天的仇人。
通常.当医闹不可控的时候伴随着的就是命案的发生。据统计,仅2013年全国就发生恶性伤医案件16起,造成3死13伤。而接下来的两年自然是有增无减,今年更是创下了短短49天时间内,全国发生暴力伤医事件l6起的新高。在医闹案例居高不下的医疗环境下,医患关系可谓是如履薄冰。面对患者,医生怕招祸,医治起来畏手畏脚;面对医生,患者缺少信任,总以为医生利字当头,会想方设法多开药、开贵药。长此以往,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让危险的医患关系永找不到破解的良方妙药。
医学是一个十分专业的领域,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只能由专业人员来判定,大部分外行都很难介入和分辨具体的细节。尽管如此,在一些发展成医患冲突的案例中,有的患者和家属往往凭个人感觉就质疑医生,还有的则是通过道听途说和某种负面想象而迁怒于医生这个群体。极端的暴力事件是少数,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对医生群体的情绪倾向,值得我们深入反思。
不得不承认,在医患关系中,舆论会很自然地将患者标签化为弱势群体,一旦发生医患冲突,舆论就不分青红皂白先站在道义的制高点,先入为主对医生进行一通审判,久而久之为患者一方助长了以暴泄恨的戾气。如同新闻事件中医生没有抢救过来心脏病患者,患者家属不待事件调查真相出来就以暴泄恨,非法限制医生人身自由,并且大肆动手,让医生的尊严尽扫一地,如此做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再退一步来讲,假如在抢救病人过程中医生操作出现不当,也应当交由监管部门来处理,怎么也轮不到患者以暴力来解决此事。
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医生尊严的时候.我们绝不姑息。打击医闹再也不能靠纸上谈兵,发生医患冲突,作为执法部门,应当在出警速度、破案效率上狠下功夫,发生一起,严厉打击一起,让医闹成为没人敢干、没人愿踩的“红线”。另外,建立医患间的信任纽带也是迫在眉睫,这就要求一方面最大程度建立隐患之间的沟通交流渠道,透明公开每一治疗环节,让患者少些猜疑;另一方面也可尝试建立社会第三方机构,专门监督医院就诊,调节医患矛盾,尽可能减少冲突,也不失为一种途径。
5.法治的前提是信,医院要摒弃息事宁人的短期行为,不能鼓励“抄近道”。
前不久,北京一名老太以“治坏了”为由独占医院病房,一住就是6年多。近日,法院做出判决:老太必须腾房并支付欠款。无独有偶,翻看去年的报纸,天津也有类似情况,患者盘踞医院好些年。难怪,在首都综治办等九部委联手治理医闹行动中,“滞留医院强占病房”被列在须整治的突出问题中。
医赖强占床位是违法行为。法律有规定,对于主观恶意赖院不出的行为,应视为对正常医疗秩序的破坏,可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进行处罚。
道理很明白,可为啥时不时还会有“赖床”的呢?
仔细辨析.“你们医院把我治坏了”“你们的赔偿方案我不服”……这些“赖床”理由经不起推敲。医学再发展,也有治不好的病,不能就赖医院;即便是医院责任,出了医疗事故了,那也有合法的道路可以走,为什么一定要用这种方式呢?
很简单,“赖床”者不愿或者不信任法治的路径,而是出于一种“大闹大解决”“会哭有糖吃”的思路,以“赖”和“闹”来博取利益的最大化。
医患纠纷的良性解决,只能在法治的平台上实现。法治就看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不看当事各方的身份、标签,对医患双方都是约束,也都是保护。反对店大欺客,也反对客大欺店,不看谁小谁大,也不看谁会调动公众情绪。一起诊断行为,是否是事故,有严格的程序认定;该不该赔偿、赔偿多少,都有规范的依据,不需要“审时度势”。
要想达到上述目标,前提是,医患双方都得信。
要信,首先得管用。有部电影中,反角有句台词:“你知道嘛叫法治吗?就是用法,治你!”这不是法治。在古罗马雕塑中,法律女神手拿天平,寓意公平正义。公正目标需要制度设计上保障,执行上也要有纠偏机制。只要有合情合理的结果,大多数患者便不会想闹事。各地医调委成功调解纠纷的数字,可为例证。
要信,还要摒弃短期行为。医院要抛弃息事宁人的做法,不能鼓励“医闹”,尤其不能让其获得额外的收益。顺滑的小路只有愈来愈难走,才不会有人“抄近道”。
法治驱医阉,不奢求一夜功成,但一定要朝着方向努力。
6.救死扶伤的医生本该受到患者的尊重和爱戴,但如今患者和家属“仇视”医生、伤害医护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相比之下,国外医生则是收入很高、最受尊重的职业,他们在解决医患矛盾上有很多好方法值得借鉴。
在美国,医患纠纷曾经同样是困扰医院和医护人员的社会问题。2013年美国护士学会网上调查发现,此前一年中,17%的护士曾遭受暴力攻击,57%的护士被威吓或辱骂。针对医生的暴力事件虽然罕见,但由于美国枪支管理较为宽松。一旦发生往往就是“真刀真枪”的恶性事件。2004年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OSHA)就颁布了第一版《医疗和社会服务工作者防止工作场所暴力指南》,该指南就如何建立一个安全的医疗环境,避免和防范暴力侵入,提出了可操作的指标。“指南”有几方面规定,一是医院的报警防范设施和与警方的合作:如医疗场所必须安装报警钮,配备手持报警器、移动通讯步话机等有效的报警系统;医院大门必须装备金属探测器,以避免凶器入内;必须装备24小时监控系统;设置紧急员工避险房间,保证治疗区有备用出口:家具布置和治疗区陈设应避免妨碍员工脱困。避免设置容易刺激暴力或被利用来行凶的物品。美国各地警方非常注意在医院附近的巡逻,病患家属很难进入治疗区和住院区,进入者都要签到并佩戴通行证等。二是美国的医院多有严格的门禁制度,医院须建立暴力记录的患者“限制访客”名单。并发放给护士站和访客签到处:医院有权了解患者的行为是否有暴力或攻击倾向:建立一个发现有攻击性行为的问题患者记录本。三是对医护人员的建议,如不鼓励佩戴项链等饰品,防止发生冲突时伤及自身等。“指南”公布后,各医疗单位加强了防护措施,许多医院还建立了专门调解医患纠纷的机构“伦理委员会”。该机构会就如何治疗、何时停止治疗、采取何种恢复手段等,和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医患纠纷发生后也会首先和患者接触,倾听对方意见,并进行充分沟通、协调。这一措施将许多可能导致医患纠纷的隐患提前消解,也可在医患矛盾发生后.有效缓解患者方面的抵触情绪。
很多电视剧都有这样的一幕:有人想见公司的老板,秘书问:“您预约了吗?”如果没有,秘书会微笑拒绝:“对不起,没有预约不能见。”
每次看到这样的情景,留美华人毕先生就会想起第一次在美国看病的尴尬:“转了一圈也没找到挂号的地方,不得已,我只好用蹩脚的英语,问前台护士在回哪儿挂号,护士问我您预约了吗?我说没有。护士说,对不起!我们不接收直接来的患者。”
毕先生后来从朋友那了解到。在美国无论是小诊所还是大医院都没有挂号室,想看病都得预约,急诊除外。在美国看病、化验检查和住院手术并不一定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如需做复杂的化验或检查则要去第三方机构如“导管中心”“影像中心”和“化验中心”等。做手术住院也要去另一家医院。
在加拿大,患者除非急诊,一般要先看家庭医生,再由家庭医生决定是否进行体检,及是否找专科医生或专门医院就诊。家庭医生其实类似一个“收发室”,疑难杂症和大病都会转去专科医生或医院处,这样一来,病患能直接接触的家庭医生不负治疗责任,负有治疗责任的专科医生、医院又不和病患直接接触。有效保护了医护人员的安全。和美国不同,加拿大医院是允许,甚至鼓励患者家属陪护的,但对住院时间控制严格,加上医生是自由职业者,非手术轮候时间一般不在医院,且通常不固定在一个医院里,这些都有效减少了医患摩擦的发生。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同样实行严格的医药分家,医院和医生本身只有处方权没有售药权,医院治疗的主要项目均由全民医保支付,医患之间基本不存在金钱往来,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医患矛盾的发生率。
在日本.医患关系比较融洽。主要得益于以下三个原因。
首先。预约制度的存在,使医院很少有人满为患的时候,始终能维持一个适度宽松的环境。
其次.在各医院的大楼里,经常能在布告栏上看到“患者服务至上委员会”的字样。这是医院为患者提供一些便利服务以及人文关怀而特设的一个部门,目的是让患者能够享受优质的服务和温暖的关怀。具体实施内容包括提供各种生活供需品、指派护工人员、接待投诉、聆听烦恼、收集患者意见等,也会定期给医务人员开设一些接待患者技巧的培训。
委员会有时还会举办一些院内的讲座和活动会,形式非常简单,就在住院大楼的一层大厅,请几位演奏师演奏几段音乐,住院的病人感兴趣的话,会在护工陪护下前来观看。
最后。日本的医院都相当重视对患者隐私的保护,相比较之下,国内几乎一片空白。保护患者的隐私体现在很多细节上,包括病床必须配帘子,学生见习需要征得患者同意,病历中患者照片涉及隐私部位时用纸帘遮盖等。这也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矛盾的产生。
1.因医患矛盾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屡见不鲜。请根据“给定资料3”,归纳概括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15分)
要求:概括准确。内容全面,篇幅不超过250字。
2.假如你是Y县卫生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请根据“给定资料4”,针对医患关系问题,草拟《致广大患者及家属的一封公开信》。(25分)
要求:内容具体,条理清晰,用词恰当,语言生动,篇幅不超过450字。
3.根据“给定资料5”,谈谈处理医患矛盾为什么不能“抄近道”。(20分)
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晰,篇幅不超过250字。
4.近年来。医生在他们的工作中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涉及个人人身安全的威胁。请你结合对“给定资料”的理解,就如何结束中国医生面临的暴力威胁,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主题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合理,语言流畅,篇幅1000~1200字。
患儿小欧阳是江西上饶市人,2015年12月5日,才6个月大的他因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从佛山某医院转诊至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5天后,小欧阳病情恶化,抢救无效而死亡。
根据番禺警方的通报,经初步调查,患儿去世后,其父亲和亲属要求医院经济赔偿80万元并且拒绝经过第三方机构调查。警方提供的调解会视频佐证了这一点。视频中,患儿父亲欧阳某表示不需要第三方调解,“最好就是自己解决”甚至声称“我老爸食道癌手术已经三四年了.说实话生命也就是一两年了,我充其量一条命赔一条命”,以此威胁医护人员。
根据《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者方自行协商处理。院方据此要求共同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调查,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法律进行后续处理。
据通报,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12月16日上午7时45分许。患儿亲属早晨用两辆汽车堵塞了医院前后门口,并召集数十人采用拉横幅和围堵的方式致使医院运行瘫痪,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其间,前来就医群众和该医院急救车辆无法进出,医院门15兴南大道双向拥堵约3公里。
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显示,欧阳某将一辆“粤Y”牌照的小车停在医院出入口的门岗处,并在旁悬挂横幅。另一段视频则显示,另外几名前来看病的病人及家属因大门被堵无法进出,还与欧阳某等人争吵了起来。其问,欧阳某还躺在车道中央撒泼。
2.一位医药界人士告诉记者,“死了白死”的现状,伤了医生的心。“医生群体最伤心的是,无论院方还是政府、办案部门,都以‘维稳’为标尺处理杀医案,息事宁人是准则。而医生想要的,是杀人凶手被绳之以法,医院支持他们维权。但现在的案件中,这条底线都做不到。”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认为,对医生诉求的“维稳”无需兵临城下。“医生的正当诉求理应得到尊重,相信医生护士的悲愤不会危及社会。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匡正祛邪,惩恶扬善。依法治国迫在眉睫。”
“白衣天使”这个职业,在中国年轻一代心中已经不再光鲜。中国医师协会的调查数据表明,78%的受访医生表示,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再穿上白大褂。
实际上,中国医师协会此前曾做过4次调查:在2008年的首次调查中,不愿意自己子女报考医学院校的占53.96%;2010年,这一比例升到63%;2013年基本持平,为62.49%。但在2014 年的第四次调查中,不愿意的比例陡升至78.01%。
从这4次不同时段的调查来看,随着医患矛盾的日益突出、医疗纠纷与冲突的逐步升级,“医不过二代”的现象愈加深化。
3.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医疗水平逐步提高,人们的身心健康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同时,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增强,维权意识也逐渐提高。受这一因素的影响,在看病过程中易导致医患矛盾的产生。
当前,我国公立医院主要支出费用是靠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取的,医院设备购买靠收费来解决,医院的行政开支如日常开支、发放奖金等支出项目也靠收费保障,但又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其直接后果就是医院过分注重经济收入,忽视群众利益,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由于患者、患者家属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对医学知之甚少,很难做到有效监督,而负有监督职责的卫生行政部门往往监督不到位,从而导致双方矛盾激化。
尽管2010年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针对2002年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做出了较大篇幅的调整,但其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的具体适用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由于规定过于原则化,不便于操作,没有结合医疗特点专门立法进行规范,一旦出现事故,鉴定仍是医疗部门的人员承担,这容易引起群众对鉴定结果产生怀疑,导致医患纠纷不断增多,且处理难度大。在我国,由于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存在,医疗资源分配不公等因素,导致很多政策措施得不到落实。长期以来,一些医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态度生硬,有的医生技术水平不高,职业素质低,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一些不正之风,甚至出现腐败问题,导致群众不满。虽然这些只是行业中的个别现象,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杜绝。由此引发的患者对医生的不满情绪,在预期医疗效果与实际落差过大时,也就难免成为医患关系紧张的新的催化剂。
现在医院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新闻媒体更是愿意对医疗纠纷和事故进行报道,并且明显带有感情色彩,倾向于患者这个弱势群体,往往对医务人员的辛勤劳动视而不见。媒体为弱势群体呼吁,确实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打击红包、回扣,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片面的报道会误导读者,加重医患之间的矛盾,从而给有效防止医疗纠纷带来负面影响。由于媒体过分强调患方的弱势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对医患冲突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某些媒体为了寻求卖点,打出醒目的标题来吸引读者,草率地发表带有倾向性的意见,为片面追求新闻的轰动性而进行炒作,忽视了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夸大了医疗机构的过失。媒体错误的舆论导向,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医患之间的矛盾,从而诱发医疗纠纷的发生。
患者往往认为有病到医院就应治好,而治不好就是医院的过错。而患者对医务人员也缺乏理解,又不了解医学知识,对治疗过程的复杂性更是不了解。一旦病人没有被治疗好,或出现死亡,或产生高额费用,且达不到预期疗效,就认为医院有责任,进而大闹医院,甚至打骂医务人员.完全忘记了之前医生、护士为此付出的大量劳动。
4.2015年12月19日。Y县上百名医护人员集体上街维权.身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拉起写有“伤人违法,拘禁违法”等字样的白底红字横幅,大喊“还我尊严,严惩凶手”的口号。据了解,事件源于医生抢救一名患有心脏病的病人,不治身亡后家属群情激奋,捆绑主治大夫殴打一夜。后又因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对此事态度的持续暖昧,最终逼得医生忍无可忍,集体走上街头。
根据已掌握的信息,引发这场医护人员维权行动的事件经过并不明晰,关键事实也尚未澄清。比如患者为何对医生不满,医院方面又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有错又是否直接导致了患者死亡。这些问题都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与确认。总而言之,目前就对事情的性质下判断显然为时过早。但从患者家属“软禁打骂医生、逼医生下跪”的怨气中,仿佛已经认定了是医生“害死”患者的事实,却看不到“求真相”的迫切。
医生不是万能的,也不可能包治百病,在治疗过程中,各种各样的后果都有可能发生,“活着进去抬着出来”也不是没有可能。在医疗过程中,抛开因医生失职造成的医疗事故外,其他的结果都应是患者和家属提前要做的心理准备.而不是一旦患者不治或是治疗跟预期出现偏差,家属不分青红皂白就对医生拳脚相加,抑或是刀刃相见,把医生当成不共戴天的仇人。
通常.当医闹不可控的时候伴随着的就是命案的发生。据统计,仅2013年全国就发生恶性伤医案件16起,造成3死13伤。而接下来的两年自然是有增无减,今年更是创下了短短49天时间内,全国发生暴力伤医事件l6起的新高。在医闹案例居高不下的医疗环境下,医患关系可谓是如履薄冰。面对患者,医生怕招祸,医治起来畏手畏脚;面对医生,患者缺少信任,总以为医生利字当头,会想方设法多开药、开贵药。长此以往,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让危险的医患关系永找不到破解的良方妙药。
医学是一个十分专业的领域,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只能由专业人员来判定,大部分外行都很难介入和分辨具体的细节。尽管如此,在一些发展成医患冲突的案例中,有的患者和家属往往凭个人感觉就质疑医生,还有的则是通过道听途说和某种负面想象而迁怒于医生这个群体。极端的暴力事件是少数,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对医生群体的情绪倾向,值得我们深入反思。
不得不承认,在医患关系中,舆论会很自然地将患者标签化为弱势群体,一旦发生医患冲突,舆论就不分青红皂白先站在道义的制高点,先入为主对医生进行一通审判,久而久之为患者一方助长了以暴泄恨的戾气。如同新闻事件中医生没有抢救过来心脏病患者,患者家属不待事件调查真相出来就以暴泄恨,非法限制医生人身自由,并且大肆动手,让医生的尊严尽扫一地,如此做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再退一步来讲,假如在抢救病人过程中医生操作出现不当,也应当交由监管部门来处理,怎么也轮不到患者以暴力来解决此事。
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医生尊严的时候.我们绝不姑息。打击医闹再也不能靠纸上谈兵,发生医患冲突,作为执法部门,应当在出警速度、破案效率上狠下功夫,发生一起,严厉打击一起,让医闹成为没人敢干、没人愿踩的“红线”。另外,建立医患间的信任纽带也是迫在眉睫,这就要求一方面最大程度建立隐患之间的沟通交流渠道,透明公开每一治疗环节,让患者少些猜疑;另一方面也可尝试建立社会第三方机构,专门监督医院就诊,调节医患矛盾,尽可能减少冲突,也不失为一种途径。
5.法治的前提是信,医院要摒弃息事宁人的短期行为,不能鼓励“抄近道”。
前不久,北京一名老太以“治坏了”为由独占医院病房,一住就是6年多。近日,法院做出判决:老太必须腾房并支付欠款。无独有偶,翻看去年的报纸,天津也有类似情况,患者盘踞医院好些年。难怪,在首都综治办等九部委联手治理医闹行动中,“滞留医院强占病房”被列在须整治的突出问题中。
医赖强占床位是违法行为。法律有规定,对于主观恶意赖院不出的行为,应视为对正常医疗秩序的破坏,可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进行处罚。
道理很明白,可为啥时不时还会有“赖床”的呢?
仔细辨析.“你们医院把我治坏了”“你们的赔偿方案我不服”……这些“赖床”理由经不起推敲。医学再发展,也有治不好的病,不能就赖医院;即便是医院责任,出了医疗事故了,那也有合法的道路可以走,为什么一定要用这种方式呢?
很简单,“赖床”者不愿或者不信任法治的路径,而是出于一种“大闹大解决”“会哭有糖吃”的思路,以“赖”和“闹”来博取利益的最大化。
医患纠纷的良性解决,只能在法治的平台上实现。法治就看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不看当事各方的身份、标签,对医患双方都是约束,也都是保护。反对店大欺客,也反对客大欺店,不看谁小谁大,也不看谁会调动公众情绪。一起诊断行为,是否是事故,有严格的程序认定;该不该赔偿、赔偿多少,都有规范的依据,不需要“审时度势”。
要想达到上述目标,前提是,医患双方都得信。
要信,首先得管用。有部电影中,反角有句台词:“你知道嘛叫法治吗?就是用法,治你!”这不是法治。在古罗马雕塑中,法律女神手拿天平,寓意公平正义。公正目标需要制度设计上保障,执行上也要有纠偏机制。只要有合情合理的结果,大多数患者便不会想闹事。各地医调委成功调解纠纷的数字,可为例证。
要信,还要摒弃短期行为。医院要抛弃息事宁人的做法,不能鼓励“医闹”,尤其不能让其获得额外的收益。顺滑的小路只有愈来愈难走,才不会有人“抄近道”。
法治驱医阉,不奢求一夜功成,但一定要朝着方向努力。
6.救死扶伤的医生本该受到患者的尊重和爱戴,但如今患者和家属“仇视”医生、伤害医护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相比之下,国外医生则是收入很高、最受尊重的职业,他们在解决医患矛盾上有很多好方法值得借鉴。
在美国,医患纠纷曾经同样是困扰医院和医护人员的社会问题。2013年美国护士学会网上调查发现,此前一年中,17%的护士曾遭受暴力攻击,57%的护士被威吓或辱骂。针对医生的暴力事件虽然罕见,但由于美国枪支管理较为宽松。一旦发生往往就是“真刀真枪”的恶性事件。2004年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OSHA)就颁布了第一版《医疗和社会服务工作者防止工作场所暴力指南》,该指南就如何建立一个安全的医疗环境,避免和防范暴力侵入,提出了可操作的指标。“指南”有几方面规定,一是医院的报警防范设施和与警方的合作:如医疗场所必须安装报警钮,配备手持报警器、移动通讯步话机等有效的报警系统;医院大门必须装备金属探测器,以避免凶器入内;必须装备24小时监控系统;设置紧急员工避险房间,保证治疗区有备用出口:家具布置和治疗区陈设应避免妨碍员工脱困。避免设置容易刺激暴力或被利用来行凶的物品。美国各地警方非常注意在医院附近的巡逻,病患家属很难进入治疗区和住院区,进入者都要签到并佩戴通行证等。二是美国的医院多有严格的门禁制度,医院须建立暴力记录的患者“限制访客”名单。并发放给护士站和访客签到处:医院有权了解患者的行为是否有暴力或攻击倾向:建立一个发现有攻击性行为的问题患者记录本。三是对医护人员的建议,如不鼓励佩戴项链等饰品,防止发生冲突时伤及自身等。“指南”公布后,各医疗单位加强了防护措施,许多医院还建立了专门调解医患纠纷的机构“伦理委员会”。该机构会就如何治疗、何时停止治疗、采取何种恢复手段等,和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医患纠纷发生后也会首先和患者接触,倾听对方意见,并进行充分沟通、协调。这一措施将许多可能导致医患纠纷的隐患提前消解,也可在医患矛盾发生后.有效缓解患者方面的抵触情绪。
很多电视剧都有这样的一幕:有人想见公司的老板,秘书问:“您预约了吗?”如果没有,秘书会微笑拒绝:“对不起,没有预约不能见。”
每次看到这样的情景,留美华人毕先生就会想起第一次在美国看病的尴尬:“转了一圈也没找到挂号的地方,不得已,我只好用蹩脚的英语,问前台护士在回哪儿挂号,护士问我您预约了吗?我说没有。护士说,对不起!我们不接收直接来的患者。”
毕先生后来从朋友那了解到。在美国无论是小诊所还是大医院都没有挂号室,想看病都得预约,急诊除外。在美国看病、化验检查和住院手术并不一定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如需做复杂的化验或检查则要去第三方机构如“导管中心”“影像中心”和“化验中心”等。做手术住院也要去另一家医院。
在加拿大,患者除非急诊,一般要先看家庭医生,再由家庭医生决定是否进行体检,及是否找专科医生或专门医院就诊。家庭医生其实类似一个“收发室”,疑难杂症和大病都会转去专科医生或医院处,这样一来,病患能直接接触的家庭医生不负治疗责任,负有治疗责任的专科医生、医院又不和病患直接接触。有效保护了医护人员的安全。和美国不同,加拿大医院是允许,甚至鼓励患者家属陪护的,但对住院时间控制严格,加上医生是自由职业者,非手术轮候时间一般不在医院,且通常不固定在一个医院里,这些都有效减少了医患摩擦的发生。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同样实行严格的医药分家,医院和医生本身只有处方权没有售药权,医院治疗的主要项目均由全民医保支付,医患之间基本不存在金钱往来,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医患矛盾的发生率。
在日本.医患关系比较融洽。主要得益于以下三个原因。
首先。预约制度的存在,使医院很少有人满为患的时候,始终能维持一个适度宽松的环境。
其次.在各医院的大楼里,经常能在布告栏上看到“患者服务至上委员会”的字样。这是医院为患者提供一些便利服务以及人文关怀而特设的一个部门,目的是让患者能够享受优质的服务和温暖的关怀。具体实施内容包括提供各种生活供需品、指派护工人员、接待投诉、聆听烦恼、收集患者意见等,也会定期给医务人员开设一些接待患者技巧的培训。
委员会有时还会举办一些院内的讲座和活动会,形式非常简单,就在住院大楼的一层大厅,请几位演奏师演奏几段音乐,住院的病人感兴趣的话,会在护工陪护下前来观看。
最后。日本的医院都相当重视对患者隐私的保护,相比较之下,国内几乎一片空白。保护患者的隐私体现在很多细节上,包括病床必须配帘子,学生见习需要征得患者同意,病历中患者照片涉及隐私部位时用纸帘遮盖等。这也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矛盾的产生。
1.因医患矛盾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屡见不鲜。请根据“给定资料3”,归纳概括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15分)
要求:概括准确。内容全面,篇幅不超过250字。
2.假如你是Y县卫生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请根据“给定资料4”,针对医患关系问题,草拟《致广大患者及家属的一封公开信》。(25分)
要求:内容具体,条理清晰,用词恰当,语言生动,篇幅不超过450字。
3.根据“给定资料5”,谈谈处理医患矛盾为什么不能“抄近道”。(20分)
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晰,篇幅不超过250字。
4.近年来。医生在他们的工作中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涉及个人人身安全的威胁。请你结合对“给定资料”的理解,就如何结束中国医生面临的暴力威胁,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主题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合理,语言流畅,篇幅1000~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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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公立医院以药养医。各项开支要靠收费保障,但又缺乏监督机制,易忽视群众利益。[3分]
二是医疗卫生事业自身的特殊性。社会卫生法律体系的规定不便于操作.未能真正解决现实中的医患纠纷。[3分]
三是医疗环境建设不足。资源分配不公,医务人员缺乏人文素质修养,政治思想教育不到位,行风建设措施未落实。[3分]
四是新闻媒体报道不公。报道过于草率并带有倾向性,对医患冲突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3分]
五是患者认识错误。对医疗诊疗工作和医学知识不够了解,维权意识却又异常强烈,对医疗诊疗的效果期望值过高,对医生的信任度却很低,导致医患矛盾激化。[3分]
2. 致广大患者及家属的一封公开信
亲爱的患者及家属:
近日,我县医护人员集体上街维权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在事实尚不清晰、是否是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下,患者家属“软禁打骂医生、逼医生下跪”等行为实属偏激,特此提醒大家,动辄“医闹”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要冷静处理医患关系。[4分]
医生不是万能的.在治疗过程中发生患者死亡也是可能的,一旦出现治疗跟患者预期有偏差便把医生当成仇人甚至刀刃相见,这是对医生的不公平。[4分]近年来居高不下的暴力伤医事件导致医患关系急速恶化,医患信任产生危机,如此一来,医生治疗起来更是畏手畏脚,造成恶性循环。这无论对于维护医生的权益还是对于患者得到适当的治疗都是有害无益的。[4分]
医学是一个十分专业的领域,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只能由专业人员来判定,患者凭个人感觉和负面想象质疑医生而造成“医闹”产生严重后果的,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4分]
在此呼吁广大患者及家属,医患互信是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营造良好就医环境的前提,患者要避免猜忌医生,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杜绝毫无根据的“医闹”行为。[4分]
Y县卫生局
××年××月××日
3.处理医患矛盾.核心在于双方通过法治的渠道取得共识。[4分]
“抄近道”带来的紧急处理,不是规则和秩序的建设。而是对合法渠道的堵塞和破坏。看起来息事宁人,却给社会带来强大的负面示范效应。是对“医赖”和“医闹”牟取利益最大化的变相鼓励。[4分]
医患矛盾的良性解决,只能在法治平台上实现。不看双方的身份,不看双方调动公众情绪的能力,只看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只以规范的标准来衡量,既是对双方的保护,也是社会公平实现之道。[4分]
因此.只有摒弃“抄近道”的短期行为,才能堵住“医阉”获取额外利益的渠道,把处理医惠矛盾纳入法治的轨道。[4分]
4.改善医患关系需釜底抽薪
医者父母心.医生曾是中国最受人尊敬的职业之一。医生与病人本应该友好相处,但不知从何时起,医患关系变得“一触即发”。一堵名为“信任危机”的高墙,正横亘在医患之间。医患冲突不断升级,血溅白衣事件屡屡发生。就连英国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也在2013年特别刊出了一篇不涉及医学科技的长文,呼吁中国尽快结束医生所面临的暴力威胁。医患冲突,是一场两败俱伤的对抗,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改善医患关系刻不容缓,而实现这一目标则需釜底抽薪。
将改革的手术刀对准制度之弊是让无辜医生不再挨刀的治本之策。2013年10月25日,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患者刺伤医生案件,造成五官科主任王云杰因抢救无效死亡。这起恶性事件再一次把医患关系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温岭杀医血案”反映了我国在医疗卫生事业上的制度弊端。当前政府对医疗事业投入偏低,造成医疗保障水平偏低,医药不分家带来了“以药养医”、大处方等乱象。“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政府不但要对医疗卫生事业加大投入,更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医疗资源配置,鼓励社会办医,让优秀的医生不再“扎堆儿”。
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是改善医患关系的速效救心丸。有诊治就有失误,有失误就有维权,这就导致:一方面.医生在治疗时处处检查、步步保守,不但可能延误治疗时机,更提高了患者的医疗成本。另一方面,很多患者寻医失败后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是一场官司下来,得到的补偿往往还没有“医闹”得到的多,最终促使“告不如闹”的强盗逻辑大行其道。对此。医院方面要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利用法律武器约束违法行为,建立权威仲裁体系,让第三方仲裁机构介入调查。使得纠纷的处理更为合理,医患双方的权益维护更为公平。
以道德建设之水托起和谐医患关系之舟。古人云:“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医者的职业道德不光包括不开大处方、不过度医疗等,更体现在对患者的责任心土。患者更应该主动信任医生。抱有一个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治疗。正如七旬患者写歌,感谢医生让他“少挨一刀”。《医患情》从歌词来看,称不上是经典佳作。但是这首歌词背后所包含的感情,却是实实在在的“正能量”,是医患和谐的一个样本.同时也是一个范本。
改善医患关系之路充满人性的较量。甚至是利益的博弈,而且很有可能陷入“新问题层出不穷,老问题积重难返”的困局。但是,“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越是利益多元、观念多样、思想多变,越是要解开思想上的扣子。迈开改革的步子,甩开解决问题的膀子,形成认识上的共识,以釜底抽薪式的治本之策汇聚成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
一是公立医院以药养医。各项开支要靠收费保障,但又缺乏监督机制,易忽视群众利益。[3分]
二是医疗卫生事业自身的特殊性。社会卫生法律体系的规定不便于操作.未能真正解决现实中的医患纠纷。[3分]
三是医疗环境建设不足。资源分配不公,医务人员缺乏人文素质修养,政治思想教育不到位,行风建设措施未落实。[3分]
四是新闻媒体报道不公。报道过于草率并带有倾向性,对医患冲突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3分]
五是患者认识错误。对医疗诊疗工作和医学知识不够了解,维权意识却又异常强烈,对医疗诊疗的效果期望值过高,对医生的信任度却很低,导致医患矛盾激化。[3分]
2. 致广大患者及家属的一封公开信
亲爱的患者及家属:
近日,我县医护人员集体上街维权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在事实尚不清晰、是否是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下,患者家属“软禁打骂医生、逼医生下跪”等行为实属偏激,特此提醒大家,动辄“医闹”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要冷静处理医患关系。[4分]
医生不是万能的.在治疗过程中发生患者死亡也是可能的,一旦出现治疗跟患者预期有偏差便把医生当成仇人甚至刀刃相见,这是对医生的不公平。[4分]近年来居高不下的暴力伤医事件导致医患关系急速恶化,医患信任产生危机,如此一来,医生治疗起来更是畏手畏脚,造成恶性循环。这无论对于维护医生的权益还是对于患者得到适当的治疗都是有害无益的。[4分]
医学是一个十分专业的领域,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只能由专业人员来判定,患者凭个人感觉和负面想象质疑医生而造成“医闹”产生严重后果的,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4分]
在此呼吁广大患者及家属,医患互信是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营造良好就医环境的前提,患者要避免猜忌医生,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杜绝毫无根据的“医闹”行为。[4分]
Y县卫生局
××年××月××日
3.处理医患矛盾.核心在于双方通过法治的渠道取得共识。[4分]
“抄近道”带来的紧急处理,不是规则和秩序的建设。而是对合法渠道的堵塞和破坏。看起来息事宁人,却给社会带来强大的负面示范效应。是对“医赖”和“医闹”牟取利益最大化的变相鼓励。[4分]
医患矛盾的良性解决,只能在法治平台上实现。不看双方的身份,不看双方调动公众情绪的能力,只看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只以规范的标准来衡量,既是对双方的保护,也是社会公平实现之道。[4分]
因此.只有摒弃“抄近道”的短期行为,才能堵住“医阉”获取额外利益的渠道,把处理医惠矛盾纳入法治的轨道。[4分]
4.改善医患关系需釜底抽薪
医者父母心.医生曾是中国最受人尊敬的职业之一。医生与病人本应该友好相处,但不知从何时起,医患关系变得“一触即发”。一堵名为“信任危机”的高墙,正横亘在医患之间。医患冲突不断升级,血溅白衣事件屡屡发生。就连英国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也在2013年特别刊出了一篇不涉及医学科技的长文,呼吁中国尽快结束医生所面临的暴力威胁。医患冲突,是一场两败俱伤的对抗,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改善医患关系刻不容缓,而实现这一目标则需釜底抽薪。
将改革的手术刀对准制度之弊是让无辜医生不再挨刀的治本之策。2013年10月25日,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患者刺伤医生案件,造成五官科主任王云杰因抢救无效死亡。这起恶性事件再一次把医患关系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温岭杀医血案”反映了我国在医疗卫生事业上的制度弊端。当前政府对医疗事业投入偏低,造成医疗保障水平偏低,医药不分家带来了“以药养医”、大处方等乱象。“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政府不但要对医疗卫生事业加大投入,更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医疗资源配置,鼓励社会办医,让优秀的医生不再“扎堆儿”。
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是改善医患关系的速效救心丸。有诊治就有失误,有失误就有维权,这就导致:一方面.医生在治疗时处处检查、步步保守,不但可能延误治疗时机,更提高了患者的医疗成本。另一方面,很多患者寻医失败后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是一场官司下来,得到的补偿往往还没有“医闹”得到的多,最终促使“告不如闹”的强盗逻辑大行其道。对此。医院方面要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利用法律武器约束违法行为,建立权威仲裁体系,让第三方仲裁机构介入调查。使得纠纷的处理更为合理,医患双方的权益维护更为公平。
以道德建设之水托起和谐医患关系之舟。古人云:“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医者的职业道德不光包括不开大处方、不过度医疗等,更体现在对患者的责任心土。患者更应该主动信任医生。抱有一个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治疗。正如七旬患者写歌,感谢医生让他“少挨一刀”。《医患情》从歌词来看,称不上是经典佳作。但是这首歌词背后所包含的感情,却是实实在在的“正能量”,是医患和谐的一个样本.同时也是一个范本。
改善医患关系之路充满人性的较量。甚至是利益的博弈,而且很有可能陷入“新问题层出不穷,老问题积重难返”的困局。但是,“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越是利益多元、观念多样、思想多变,越是要解开思想上的扣子。迈开改革的步子,甩开解决问题的膀子,形成认识上的共识,以釜底抽薪式的治本之策汇聚成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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