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申论
2016-09-27
给定资料
1.满淀碧翠、蒲绿荷红的白洋淀,以大面积的芦苇荡和千亩连片的荷花淀而闻名于世。可是,近十多年来,这颗镶嵌于海河平原上的“华北明珠”,本应担负重要的生态调节功能,孰料却沦落为满池污水,虽经多次整治,无奈见效甚微,让人倍感心酸。
白洋淀的污染由来已久.淀区众多企业日复一日的竞相排污,非法养殖及违规旅游项目
的肆意糟蹋.加之淀区群众随意乱扔的垃圾及遍地横流的污水,让昔日的“明珠”成为了“明日黄花”。
白洋淀污染为何如此严重?河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解释,白洋淀不属于“活水”,上游水源多供应北京,缺少水源注入,加之上游工业污水排放,受到了污染。此外,由于淀中有40多个村落.10万余人口在此生活,会产生不少生活垃圾。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B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和生活污水进入白洋淀。B市区每天产生生活和工业污水约25万吨.现只有日处理16万吨污水的能力.每天约有9万吨未经处理的污水通过府河进入白洋淀。白洋淀上游的其他12个县(市)也均未建城镇污水处理厂。
白洋淀属于平原半封闭式浅水型湖泊,最深处也不过3米。水量自我调节能力较弱。由于2005年补水量只有4251万立方米,入冬以来持续干旱,导致淀区污染物浓度升高,水质恶化。
武汉大学教授、环境资源法博士生导师吕某认为:“白洋淀问题其实是管理体制问题。”她表示.目前的水管理体制严重违背了水的自然属性,条块分割,地域分割;政出多门,重复管理;各部门都对水有一定的管理权限.但相互之间缺乏协调和衔接的机制。实际上是有权无责,有利益时相互争夺.有责任时相互推诿。不仅效率低下,而且无助于水体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白洋淀管理处处长李某也表示.目前白洋淀管理处除了负责管理白洋淀周边的30个引水闸.并没发挥其他的管理作用。由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手段落后,监管不到位,一些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便擅自停运治污设施.偷排偷放污水。
2.作为新环保法施行后第一个被约谈的城市,1市的污染经央视《焦点访谈》等媒体曝光后。引发全国关注。重压之下,1市在被约谈后第5天,突击对全市57家污染大户紧急停产整顿.成为全国唯一在约谈后采取停产整顿的城市。然而,历史遗留问题让这次环保风暴陷入困境。目前1市至少有6万人失业.当地犯罪率也出现上升势头。
加强环保治理.无疑是当前社会一个重要共识。但倘若因环保治理关闭污染企业,而出现大量失业人口.甚至影响到一个地方的整体经济发展.显然并非是大家所愿意看到的环保治理图景。就此而言,发生在1市的环保风暴,已然存有太多的值得反思之处。
1市的雷霆治理.并不突兀.而是直接发生在被上级环保部门约谈之后。污染状况被媒体曝光.领导被约谈.当地所面临的环保压力确实不容忽视。但这一指向大量企业的停产整顿,首先暴露的公关和突击色彩不言而喻,那么.公众有理由质问,当地相关部门之前干什么去了?从事后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受到的影响来看.此举至少也不应该是一个优选项?
1市的环保困境.有着极强的历史因素.如相当一部分被停产整顿企业,属于“先上车后买票”.至今都未通过环评。面对这一粗放发展所留存的遗产,要全盘治理显然非一日之功。这一现象恐怕也是大多数地方的环保治理缩影。但越是在这样的复杂局面中,试图以一劳永逸的方式来提升环保质量,就越显得行不通。在某种程度上,1市的教训并非是环保法规执行过严,而恰恰是环保治理的路径依赖过于单一.割裂了环保与发展的关系:而此问题并非1市独有,在一些地方.环保法规犹如“稻草人”,政府对企业污染问题视而不见、置若罔闻,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
3.环保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然而.在一些地方,企业违法排污的行为屡禁不止。企业排污超标.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因此而受到处罚的企业也随处可见,但却总是屡禁不止、屡改屡犯。作为一个有污染排放的企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将利益最大化、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一些企业逐渐丧失了原则.最终催生了企业屡教不改的“怪蛋”。
为此,2014年6月,国家发布了《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依法进行告诫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
相较于其他措施、手段,介于监督和问责之间的环保约谈,运用事先提醒、告诫的方式来推动地方政府治理区域环境问题更有价值.毕竟“防患于未然”比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后再查处责任人更有意义。实践也早已证明.环保约谈的确是解决行政区域内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
环境问题不是“家里的事”,绝不能关起门来搞“内部解决”。环保约谈要“敞开大门”,主动邀请媒体和公众代表列席监督.让公众与媒体推动和监督环境问题的解决。
约谈之后.要督促被约谈的地方政府将约谈要求落实到位。被约谈的逾期未落实整改承
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启动问责机制,并将问责情况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只有动真的、来实的。说一不二.该打板子时真打板子,有关地方政府才不会走过场,约谈才能不空谈,环境问题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得到有效解决。
当然.我们也必须清楚,约谈只是一种劝说普及性质的做法,并非一种正式的行政手段,更算不上行政处罚。面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发态势.约谈的确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从长远来看,还须从立法和法律执行层面着手.解决落实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保责任的问题,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网,促使相关单位部门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4.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新媒体的风起云涌.对环境保护产生了非常深刻的影响。环保部门要善用互联网、新媒体,推动环境保护社会共治,促进环境法治,积极开展舆论引导,推动理性、建设性的公众参与。这是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在首届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上提出的要求。
近年来.在一些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中,互联网、新媒体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众所周知,很多环境污染事件都和当地各路人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地方利益在其中错综复杂,地方保护主义某些时候甚至比环境污染本身更可怕,造成的后果更严重。
随着互联网、新媒体的蓬勃发展,一度令人窒息的地方保护主义开始时灵时不灵。当知情人士通过互联网、新媒体将环境污染的真相发布之后,往往能迅速成为舆论的焦点,进而引起上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对污染情况进行治理,并将相关责任人绳之以法。类似的情节,人们已经屡见不鲜。互联网、新媒体开辟了一条广泛而有效的环保监督、信息发布渠道,对于环保工作可谓是善莫大焉。
我们还要看到.互联网、新媒体在给环境保护开辟监督渠道的同时,一些谣言、不实信息也借机传播。要让环保执法与互联网、新媒体真正形成合力,还需要环保部门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思维.在执法过程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公众疑问,实现“推动环境保护社会共治”。
可以预见.互联网、新媒体未来还将会对环境保护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环保执法力度也会越来越大.如何让二者更好融合在一起,是环保领域最重要的课题之一。
5.自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部门充分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执法力度日益加大。《环保法》里被称为最强撒手锏的就是“罚无上限”.在这种压力下.企业纷纷主动加大环保投入,加快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进度,以执法逼转型.以守法促升级。各级环保部门也加大对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震慑环境违法犯罪。可以说.治理效果是明显的,但是同时需要警惕一些问题的发生,如对于环保部门的日益扩权.就需要配备相应的监督机制,否则,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以罚代管”或是“权力寻租”问题。
对于环保执法的忧虑并不是危言耸听.如今有少数执法部门早已将手中的执法权视为“摇钱树”.对于他们来说,行政执法的目的并非解决各类社会问题,而是在于敛取更多的罚款。不可否认.一些地区的环保部门也总是坚持“以罚代管”,面对企业存在的乱排乱放问题,不从源头加以治理.却常常在罚款之后不了了之,有些地区的环保部门甚至还为执法人员下达罚没指标.并将收取罚款的数额作为考量执法人员业绩的重要依据。而这些问题都是需要用严格的制度去约束的。
面对一些企业存在的恶意污染问题,不仅要在经济上对其重罚,给企业敲响警钟,同时更需要从源头上加以根治.真正引导广大企业增强环保意识,自觉地将环境保护视为不敢触碰的“高压线”。因此.环保部门必须要根除“以罚代管”的病态执法模式,唯有如此,才能够真正有助于为公众营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因此,新《环保法》的出台无疑是件好事,但是需要谨防一些执法人员借机敛财,破坏新《环保法》的权威性.以致遇到执行上的困难。这就需要配套相应的监管制度,规范执法流程,从制度上制约腐败的发生。
6.“说环保影响经济发展,是个伪命题!”河北省沙河市副市长裴某答得铿锵有力。记者追问:“真这么觉得吗?”他有点脸红,又补充说:“当然,短期内压力还是比较大的。应该说这是转型的阵痛。”
2014年7月之前.河北邢台的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污染城市中持续排名倒数第一。这个以重工业为主的城市.如今虽然摘掉了“倒数第一”的帽子.却依然形势严峻。
在当地众多劳动密集型的行业里,老板们转行就意味着有大批人要失业。记者采访时,一些企业表示目前仍在全额发工资留住工人.等待市场行情好转.但也有不少企业关停导致大量工人失业或收入减少。邢台市统计显示,因企业关停、限产,2014年全市减少就业岗位近万个,相关行业职工人均年收入减少4500元。在整个河北.产能淘汰涉及的人员安置数量远远大于此。
一些企业负责人表示,老板们都认同环保,也支持环保,但是当企业投入巨大时,政府的补贴政策一直没能兑现。比如,要求企业推行“煤改气”,但天然气供应没有引入竞争,一定程度上存在价格垄断;又如从全国看,其他省市一些同行没有脱硫脱硝的硬性要求,使得本地企业成本增加,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境地。
在普通民众中间.抵触情绪主要来自于环保工作带来的生活成本增加。如推广洁净型煤,
即使市县两级政府都给予补贴.一吨洁净型煤的售价还是要比普通煤贵约200元。
这其实暴露了另一个问题:地方财力不足。事实上,在经济下行压力本来就巨大的当前,环保的压力让地方财力不仅不足以落实各种补贴和推广.连环保部门的工资都发不下去.一些县环保部门只好靠罚款维持办公经费。“企业大量停产.连罚款都罚不了。”一名基层环保官员说,某县工资发不下去.只剩下环保局长自己去执法了。
7.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要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情形。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这无疑对一些只追求所谓政绩、不顾生态环境安全的官员们敲响了警钟。
当前,污染问题成为百姓心腹之痛,要发展更要青山碧水蓝天,已经成为全民共识,并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过去有些官员为了片面追求政绩,不顾生态环境,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发展。盲目决策却鲜有人担责.甚至有人正是靠着这些“污染政绩”“带毒的GDP”,走上了仕途升迁快车道。
实行环保终身追责.是随时随地悬在官员头顶的一把利剑,目的就是要领导干部转变发展理念.引起他们的足够重视。一些原本抱有片面政绩幻想的官员,必须及时扭转已被污染的政绩观.不再一味追求政绩数字,而去违背国家环保政策及法律法规。继续对群众健康、民生福祉、权力公信及政府形象的公开伤害。按照新规,官员离任先对其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的审计,即便能躲过审计.一旦查出领导干部在任时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无论官至几何都要被追究责任。审计和追责将从根本上改变官员不重视生态环境的意识,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然而.不是有了制度的笼子.就能让那些原本暗度陈仓的污染行为步入正常发展轨道。要使这道紧箍咒真正发挥作用,不仅要厘清环保责任红线,使领导干部在红线面前,恪尽职守、把握底线;更要严格执行,确保落实好这些制度规定。这需要上级党委、纪委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不让拍脑袋“拍”出污染项目的责任人拍屁股走人。同时要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不让官员跨越红线.不让污染环境的项目上马。
值得提醒的是.终身追责着眼于事后问责.但问责再怎么强力,也主要是一种对后来者的警醒,真正对挽回已经被污染的环境,作用可能并不明显。因此,我们更应强调事前防范与事后追责配套并行。比如在重大项目上马前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制度.对一些敏感项目进行公开透明的听证会、研讨会.听取来自专家学者和民间的声音。
我们必须认识到.“终身追责”只是保护绿水青山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既希望它能发挥强大的震慑作用。又不希望看到它四处出击,忙得不可开交.因为这就意味着严重的环境污染业已发生。毕竟.将环境污染的可能性消灭在污染真正发生之前,才是最有力最经济的环境保护方式。
作答要求
一、“给定资料1~2”反映了我国部分地区在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请分析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20分)
要求:准确、具体、简明,条理清楚。不超过200字。
二、“给定资料3“”中指出.一些地方环保工作陷入困境。请指出这种困境,并提出走出这种困境的建议。(30分)
要求:针对性强,建议合理、可行。不超过500字。
三、“给定资料7”提到“实行环保终身追责,是随时随地悬在官员头顶的一把利剑”。请你依据自己的心得.自选角度,自拟标题,写一篇文章。(50分)
要求:结合给定资料,观点正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流畅。总字数800~1000字。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一、
导致我国部分地区环境污染难治理的原因有主、客观两方面:
主观原因:一是管理体制的弊端,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存在利益争夺,相关部门前期履职不充分;[3分]二是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监督不足,漏查企业偷排偷放问题;[3分]三是地方发展思路错误。环保治理路径单一。割裂了环保与发展的关系。[3分]
客观方面:一是污染源多,有些地区人口多,工业、生活垃圾量大;[3分]二是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3分]三是有些水域水位低,水量自我调节能力弱,水质极易恶化。[3分]
二、
当前一些地方环境保护工作陷入困境:一是企业违法排污行为长期存在.企业排污超标行为虽然受到处罚,但在利益驱使下,仍然屡禁不止;[3分]二是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过程中因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而产生地方保护主义思想;[3分]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公众参与、监督有限,共治效果不理想:[3分]四是在处理污染问题时往往以罚代管或是权力寻租;[3分]五是地方财力不足影响了环保政策落实,造成生活成本增加。[3分]
走出这种困境的建议如下:
一是落实环保约谈。对违法企业、个人依法进行告诫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约谈之后,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启动问责机制。[3分]
二是规范执法部门执法权限,明确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保责任,治理地方保护主义。[3分]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邀请媒体和公众代表监督。强化互联网、新媒体思维,开辟新的监督渠道,实现环境保护社会共治。[3分]
四是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配套监管制度,规范环保执法流程,从制度上制约腐败的发生。[3分]
五是加大财政投入,对主动加大环保投入的企业,政府要及时兑现补贴。帮助企业顺利渡过转型难关. [3分]
三、
终身追责是解决环保问题的良方
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美丽中国发展战略。多年来已是深入人心,然而长达十三年的经济高速发展。也导致了我国环境问题的积重难返。从水污染到雾霾天.恶劣的生态环境时刻都在影响着人们生活的质量。生态污染由来已久,环境整改需要长期努力。如今.我国政府在官员头上悬挂一柄终身追责利剑,希望以此解决环保问题。整治环境需要追根溯源。首先,我国多年来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部分地区更将区域经济发展指数定为领导干部选拔的标准。这种片面的发展观.直接造成了部分干部政绩观扭曲.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发展。其次.部分地区制定发展政策依然为领导干部“一言为定”,这种违背民主、科学的决策方式不但直接造成了政策“短视”,而且无法保证当地居民分享发展红利。最后,我国环境追责制度迟迟未能建立实行,致使部分官员产生侥幸心理,对环境保护重视不足。可见.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在于政府,我们只有找准“症结”所在,方能对症下药.成功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政策的短视与官员的侥幸是破坏环境的根源,而终身追责机制正是化解这一问题的良方。其实,领导干部问责制由来已久.经过多年发展.社会公共治理不足时,我们经常能够看到问责的身影。此次针对环保问题添加“终身”定语,正是因为环境问题并非朝夕可见。只有配合长期的责任追究,才能真正形成对决策者的责任震慑。
如今,我国环境保护工作问题重重.现实的严峻需要我们以猛药治沉疴。
责任追究终身制以法律为依托.在制度层面明确了生态保护的责任主体,这无疑给官员们套上了“金箍”。昔日那种试图透支子孙生态环境.来为个人政绩加分的做法今天已然无法适用。这项制度的出台并不只是为了追究个人.而是向整个领导干部群体传达出中央治理环境确保发展的明确决心:任何一名官员在环境问题上都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这项对离任领导也要查“环保账”的制度。击中了某些在环境保护上滥作为或不作为领导干部的“七寸”,不仅可以根治唯“GDP”是从的错误正文绩观,也能倒逼干部谨慎决定,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实行严格的终身追责制度,是在官员头顶悬挂了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但要让这剂“猛药”落到实处,还需要配套刚性、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进一步深化对生态环境珍视和敬畏思想,才能在决策中以环境保护为先.树立责任意识。相信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定能最终确保人与自然、经济与生态的和谐发展,引导社会步入生态文明的发展轨道.实现美丽中国梦.
导致我国部分地区环境污染难治理的原因有主、客观两方面:
主观原因:一是管理体制的弊端,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存在利益争夺,相关部门前期履职不充分;[3分]二是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监督不足,漏查企业偷排偷放问题;[3分]三是地方发展思路错误。环保治理路径单一。割裂了环保与发展的关系。[3分]
客观方面:一是污染源多,有些地区人口多,工业、生活垃圾量大;[3分]二是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3分]三是有些水域水位低,水量自我调节能力弱,水质极易恶化。[3分]
二、
当前一些地方环境保护工作陷入困境:一是企业违法排污行为长期存在.企业排污超标行为虽然受到处罚,但在利益驱使下,仍然屡禁不止;[3分]二是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过程中因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而产生地方保护主义思想;[3分]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公众参与、监督有限,共治效果不理想:[3分]四是在处理污染问题时往往以罚代管或是权力寻租;[3分]五是地方财力不足影响了环保政策落实,造成生活成本增加。[3分]
走出这种困境的建议如下:
一是落实环保约谈。对违法企业、个人依法进行告诫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约谈之后,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启动问责机制。[3分]
二是规范执法部门执法权限,明确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保责任,治理地方保护主义。[3分]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邀请媒体和公众代表监督。强化互联网、新媒体思维,开辟新的监督渠道,实现环境保护社会共治。[3分]
四是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配套监管制度,规范环保执法流程,从制度上制约腐败的发生。[3分]
五是加大财政投入,对主动加大环保投入的企业,政府要及时兑现补贴。帮助企业顺利渡过转型难关. [3分]
三、
终身追责是解决环保问题的良方
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美丽中国发展战略。多年来已是深入人心,然而长达十三年的经济高速发展。也导致了我国环境问题的积重难返。从水污染到雾霾天.恶劣的生态环境时刻都在影响着人们生活的质量。生态污染由来已久,环境整改需要长期努力。如今.我国政府在官员头上悬挂一柄终身追责利剑,希望以此解决环保问题。整治环境需要追根溯源。首先,我国多年来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部分地区更将区域经济发展指数定为领导干部选拔的标准。这种片面的发展观.直接造成了部分干部政绩观扭曲.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发展。其次.部分地区制定发展政策依然为领导干部“一言为定”,这种违背民主、科学的决策方式不但直接造成了政策“短视”,而且无法保证当地居民分享发展红利。最后,我国环境追责制度迟迟未能建立实行,致使部分官员产生侥幸心理,对环境保护重视不足。可见.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在于政府,我们只有找准“症结”所在,方能对症下药.成功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政策的短视与官员的侥幸是破坏环境的根源,而终身追责机制正是化解这一问题的良方。其实,领导干部问责制由来已久.经过多年发展.社会公共治理不足时,我们经常能够看到问责的身影。此次针对环保问题添加“终身”定语,正是因为环境问题并非朝夕可见。只有配合长期的责任追究,才能真正形成对决策者的责任震慑。
如今,我国环境保护工作问题重重.现实的严峻需要我们以猛药治沉疴。
责任追究终身制以法律为依托.在制度层面明确了生态保护的责任主体,这无疑给官员们套上了“金箍”。昔日那种试图透支子孙生态环境.来为个人政绩加分的做法今天已然无法适用。这项制度的出台并不只是为了追究个人.而是向整个领导干部群体传达出中央治理环境确保发展的明确决心:任何一名官员在环境问题上都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这项对离任领导也要查“环保账”的制度。击中了某些在环境保护上滥作为或不作为领导干部的“七寸”,不仅可以根治唯“GDP”是从的错误正文绩观,也能倒逼干部谨慎决定,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实行严格的终身追责制度,是在官员头顶悬挂了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但要让这剂“猛药”落到实处,还需要配套刚性、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进一步深化对生态环境珍视和敬畏思想,才能在决策中以环境保护为先.树立责任意识。相信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定能最终确保人与自然、经济与生态的和谐发展,引导社会步入生态文明的发展轨道.实现美丽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