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效身份证件与入场核验要求
> 依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基协字〔2026〕326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2026年5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公告》(中基协发〔2026〕10号)(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一、核心内容
1. 官方规定与依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实行证件与准考证双查验入场。按《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参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考试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纸质准考证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应当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保持一致,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参加考试。需要说明的是,该细则目前仍是征求意见稿(2026年9月23日发布,意见反馈已于2026年10月15日截止),正式稿发布后以正式稿为准。
2. 有效身份证件的范围:细则列举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护照等。核心逻辑是报名用哪一种证件,入场就带同一种证件的原件。
3. 入场核验流程:按第二十九条,参考人员进入考场应当配合完成身份核验以及照片采集,从进入考场到提交试卷前不得擅自离开考试座位。因特殊情况确需暂时离开考场的,应当向监考人员提出申请,由监考人员陪同,返回考场时须重新完成身份核验以及照片采集。
4. 关键时间节点:2026年5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时间为4月27日至4月3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20日至5月23日,考试日为5月23日。2026年11月28日全国统一考试的当期考试公告,截至本稿发布时尚未在协会考试通知栏目发布,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以当期公告为准。
5. 注意事项与未按要求办理的后果:持有的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不一致,属于细则第三十二条列举的一般违纪违规情形,考务人员会终止其本场考试、责令退出考场,协会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以伪造身份证件、证明文件、学历证书等材料报名或参加考试的,按第三十一条处理,协会自当次考试之日起两年内不予受理其报名申请。
二、关键信息清单
1. 入场必备两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缺一不可;电子证件与手机截图不作为入场凭证。
2. 证件种类必须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报名用居民身份证的,入场就带居民身份证原件。
3. 身份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已过期、已挂失或芯片损坏无法读取的,应在考前到公安机关换领。
4. 入场须配合身份核验与照片采集,进入考场后至交卷前不得擅自离座。
5. 确需暂时离开考场,须先向监考人员申请并由其陪同,返回时重新核验、重新采集照片。
6. 准考证须本人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打印起止时间以当期考试公告为准。
7. 证件与报名不一致,该科目成绩无效;伪造证件报名或参考,两年内不受理报名。
8. 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的唯一官方入口是报名网站 baoming.amac.org.cn,协会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代报名服务。
9. 考试服务热线 021-61948893,报名信息与证件问题可在考前咨询。
10. 最终考试地点、考场号与座位号以准考证载明信息为准,报名时选择的考区不等于最终考试地点。
三、常见疑问与易错点
- 疑问 1:身份证刚好过期几天,还能进考场吗?
- 结论:不能。入场要求的是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过期即失去证明效力,应在考前换领新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 疑问 2:报名时用居民身份证,考试时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吗?
- 结论:不可以。细则要求参考人员使用的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保持一致,证件种类不一致会被认定为一般违纪违规,该科目成绩无效。
- 疑问 3:准考证存在手机里,出示截图行不行?
- 结论:不行。入场要求的是纸质准考证,须提前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同时建议留存电子版备用。
- 疑问 4:进入考场后需要去洗手间怎么办?
- 结论:须向监考人员提出申请,由监考人员陪同前往,返回考场时重新完成身份核验与照片采集,不得自行离座。
- 疑问 5:报名时填错了证件号码,能带另一张证件入场解决吗?
- 结论:不能。证件信息有误应在报名截止前通过官方渠道更正,或致电考试服务热线咨询;现场更换证件种类会被认定为证件不一致。
四、一句话提醒
“证件要原件、种类要对得上、准考证要纸质——三样对不齐,成绩就作废。”
五、常见问题解答(3 问 3 答)
Q1: 入场到底要带哪些材料? A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纸质准考证,两样都要带,且身份证件种类须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
Q2: 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会被怎么处理? A2: 属于一般违纪违规情形,考务人员会终止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协会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Q3: 11月28日考试的准考证什么时候可以打印? A3: 截至本稿发布,协会尚未发布11月28日当期考试公告,打印起止时间以公告为准;可参考5月统考在考前3天开放打印的做法,提前关注协会考试通知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