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社局、县医院具体负责,主要审核考生人事档案,核实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考察考生的品德等综合素质。考生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通过考察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确定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人社局审核,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即确定为本次聘用人选。
(十)培训上岗
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选进行岗前培训并负责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参照沧县医院事业在编人员待遇执行。
(二)管理
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以续签。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必须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格履行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报考错误,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假借招聘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期间各环节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均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沧县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打印证件,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不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考察材料、人事档案等资料的,不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本方案由沧县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059901,5566127
附件:沧县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县医院
2021年4月21日
![]()
详情登录:
?ID=17712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县教育局关于沧县职教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补充优化沧县职教中心教师队伍,保障我县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拟为沧县职教中心招聘教师30人。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条件和岗位名额,通过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具体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本人或配偶具有沧州市所辖县、市、区户籍。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海事专业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2周岁及以下。
5、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等要求(详见“招聘人员及岗位一览表”)。
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5月18日。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沧县正式在职教师。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