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录取医学类人员,研究生试用期6个月,本、专科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医院为其缴纳五险,待取得执业医师证或师级职称证书后,由劳动人事部门办理事业养老保险手续,并缴纳五险二金。
2、凡录取的临床专业及医学影像学专业的研究生或取得执业医师证的规培生,在入职半年后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安家费5-8万元。
3、凡录取非医学类人员,工资待遇及各种社会保险参照南大港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试用期经单位考核合格后,由劳动人事部门办理事业养老保险手续。
4、凡录取者在试用期内,出现严重医疗差错或经体检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予以辞退。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南大港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7-5462071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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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县医院关于沧县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充实沧县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力量,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数量,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考试、考察相关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具体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附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工作岗位需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沧州市各县(市、区)户籍;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5月7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为2021年5月7日9:00至2021年5月12日17:00。审核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17:00。交费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17:00。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政府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信息填写完毕提交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审核。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可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并在政府网通知考生。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沧县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招聘各环节疫情防控标准按县疾控中心要求执行。
(三)笔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长9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具体携带的材料、证件以及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网上通知为准。资格复审后,确定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高低排名顺次递补;确定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五)面试
考生按面试通知要求在网上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分数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面试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县政府官网查询。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