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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贷考点精讲 | 第七章 担保管理 · 抵押担保的设定条件、主要风险及管理要点

中国银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6-10-18 11:22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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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贷考点精讲 | 第七章 担保管理 · 抵押担保的设定条件、主要风险及管理要点

公司信贷考点精讲 | 第七章 担保管理 · 抵押担保的设定条件、主要风险及管理要点

所属考试中级银行从业
所属科目公司信贷
对应大纲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科目《公司信贷》中级考试大纲(2024年版)
所属章节第七章 担保管理
知识点名称抵押担保的设定条件、主要风险及管理要点
适用等级中级(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分值约 5 分

核心内容

  • 抵押财产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可以抵押。抵押人可以对现有财产抵押,也可以对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浮动抵押。
  • 禁止抵押的财产:该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
  • 抵押的设立与登记: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 主要风险:一是权属瑕疵风险,共有财产未经共有人同意、权证不齐或存在争议;二是重复抵押与顺位风险,同一财产多次抵押导致受偿顺序后移;三是价值波动与高估风险,评估方法不当或市场下行导致价值缩水;四是处置受限风险,查封、租赁在先或公益设施属性影响变现;五是登记失效风险,未按期办理续登或变更登记。
  • 管理要点:贷前核实权属证书与登记状态,查询是否存在在先抵押与查封;合理确定抵押率并定期重估押品价值;要求借款人办理财产保险并明确银行为优先受偿方;持续监测查封、租赁与拆迁信息;抵押财产转让时及时主张权利;主债权消灭后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易错点

易错点:认为抵押合同签订即取得抵押权。→ 正确理解: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仅签订合同未办理登记不产生抵押权。
易错点:认为抵押率越高对银行越有利。→ 正确理解:抵押率越高,押品价值覆盖债权的余地越小,风险缓释效果越弱,应结合押品类型与变现能力合理确定。
易错点:认为抵押财产被转让后抵押权随之消灭。→ 正确理解: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权人仍可对该财产优先受偿。

记忆口诀

「不动产登记生效,动产登记对抗」;「禁押五类:土地所有权、集体用地、公益设施、权属不明、查封财产」

考试分值

该知识点在历年真题中多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出现,预计分值约 5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 )时设立。

A.抵押合同成立 B.抵押合同生效 C.抵押登记 D.主债权到期

答案:C
解析:考查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时点。该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多项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有( )。

A.土地所有权 B.依法被查封的财产 C.学校的教育设施 D.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

答案:ABCD
解析:考查禁止抵押财产的范围。该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列举了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公益设施、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以及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常见问题(QA)

Q1:不动产抵押与动产抵押在设立规则上有什么不同?
A1:不动产抵押实行登记生效主义,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登记则不产生抵押权;动产抵押实行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一差异直接影响银行的风险控制重点。
Q2:贷前如何防范抵押财产的权属瑕疵风险?
A2:一是核验不动产权证书与权利人身份,确认抵押人有权处分;二是查询登记簿,核实是否存在在先抵押、查封或异议登记;三是共有财产须取得共有人书面同意;四是实地查看押品状况,核实是否存在租赁、占用或改建情形。
Q3:这一知识点通常怎么考?
A3:常见考法是判断某项财产能否抵押、判断抵押权设立时点、辨识抵押风险类型与管理措施。答题时抓住「范围、登记、顺位、处置」四条主线即可。

依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https://www.china-cba.net/
说明:《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现行考试大纲为 2021 年版;《银行业专业实务》各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个人贷款、公司信贷、银行管理)现行考试大纲为 2024 年版。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银行业协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的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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