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11日 保荐代表人(专项·投资银行业务)(第 8 期)
| 试题来源 | 投资银行业务 · 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方考试大纲 |
|---|---|
| 所属考试 |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
| 所属科目 | 投资银行业务 |
| 对应大纲 | 《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6)》 |
| 所属章节 | 第一章 业务监管与职业道德 |
| 覆盖知识点 |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承担保荐责任时的权利、保荐业务协调工作的具体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保荐工作的要求 |
| 试题分值 | 单项选择题 2 分 × 3、多项选择题 3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合计 10 分 |
| 难度 | 进阶 |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可以对发行人行使的权利是( )。
A. 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B. 主持发行人的股东大会 C. 决定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D. 直接决定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向
2.【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保荐机构应当( )。
A. 发表保留意见,并在发行保荐书中予以说明 B.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审核 C. 自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替代发行人原有的中介机构 D. 无需处理,继续出具无保留意见的保荐文件
3.【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对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应当( )。
A. 主动与证券服务机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其作出解释或者出具依据 B. 直接认定该专业意见无效 C.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更换该证券服务机构 D. 无须处理,直接引用该专业意见
4.【多项选择题】(3 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可以对发行人行使的权利包括( )。
A. 要求发行人按照该办法规定和保荐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通报信息 B. 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保荐工作需要的发行人材料 C. 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D. 对有关部门关注的发行人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必要时可聘请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5.【判断题】(1 分)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可以相应减轻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与解析
解析:考查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行使权利的范围。该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可以对发行人行使的权利包括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故选 A。主持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决定募集资金投向均属于发行人内部治理事项,不属于保荐机构可以行使的权利。
解析:考查发行人不配合时的处理方式。该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证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保荐机构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并在发行保荐书中予以说明;情节严重的,应当不予保荐,已保荐的应当撤销保荐,故选 A。
解析:考查保荐机构对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处理方式。该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保荐机构对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应当主动与证券服务机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其作出解释或者出具依据,故选 A。保荐机构不能直接认定专业意见无效,也不能直接决定更换证券服务机构。
解析:考查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行使权利的具体内容。该办法第五十三条列举了七项权利,包括要求发行人及时通报信息、定期或者不定期回访并查阅材料、列席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及监事会、事前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报送文件、核查有关部门关注的发行人相关事项并可聘请证券服务机构配合等,四项均正确。
解析:考查保荐机构履职与相关主体责任的关系。该办法第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的责任,故该表述错误。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业务监管与职业道德」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承担保荐责任时的权利展开,覆盖对发行人行使权利的七项内容、发行人不配合时的保留意见与撤销保荐机制、对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协商与要求解释、对信息披露文件的事前审阅,以及保荐机构履职不能减轻相关主体责任的原则,重点辨析权利范围与行使边界。
相关知识点详见 → 投资银行业务考点精讲 | 第一章 业务监管与职业道德 ·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承担保荐责任时的权利
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https://www.sac.net.cn/
说明:《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6)》由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6 年 6 月发布,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对应科目为《投资银行业务》。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