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六、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基本因素
(一)
公司经营状况
股份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是股票价格的基石。从理论上分析,公司经营状况与股票价格正相关,公司经营状况好,股价上升;反之,股价下跌。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可以从以下各项来分析:
(1)公司治理水平与管理层质量。
(2)公司竞争力。
(3)财务状况。
(4)公司改组或合并。
(二)
行业与部门因素
股票市场中,经常观察到某一行业(例如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商业零售、房地产)或者板块(例如新能源板块)的股票在特定时期中表现出齐涨共跌的特征,这说明,在这些股票中,存在着某种行业性或产业性的共同影响因素,对这些因素的分析称为行业/部门分析。
1.行业分类
2.行业分析因素
3.行业生命周期
(三)
宏观经济与政策因素
宏观经济发展水平和状况是影响股票价格的重要因素。宏观经济影响股票价格的特点是波及范围广、干扰程度深、作用机制复杂和股价波动幅度较大。
考点七、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其他因素
(一)
政治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1)战争 (2)政权更迭、领袖更替等政治事件 (3)政府重大经济政策的出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重要法规的颁布等 (4)国际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
(二)
心理因素
(三)
政策及制度因素
(四)
人为操纵因素
考点八、普通股票的有关内容
(一)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
(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股东基于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东权,这是一种综合权利,其中首要的是可以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作为普通股票股东,行使这一权利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普通股票股东拥有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分配权,这一权利直接体现了其在经济利益上的要求。这一要求又可以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普通股票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二是普通股票股东在股份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3)其他权利。除了上面两种基本权利外,普通股票股东还可以享有由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还有以下主要权利:
第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二,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依法转让。股东转让股份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限制。
第三,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新股。股东大会应对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作出决议。股东的这一权利又称“优先认股权”或“配股权”。
(二)普通股票股东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如违反有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九、优先股票的有关内容
(一)优先股票的定义
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相对应,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如优先分配公司营利和剩余财产权)的股票。相对于普通股票而言,优先股票在其股东权利上附加了一些特殊条件,是特殊股票中最重要的一个品种。优先股票的内涵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认识:一方面,优先股票作为一种股权证书,代表着对公司的所有权。这一点与普通股票一样,但优先股票股东又不具备普通股票股东所具有的基本权利,它的有些权利是优先的,有些权利又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优先股票也兼有债券的若干特点,它在发行时事先确定固定的股息率,像债券的利息率事先固定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