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随着深圳、珠海和汕头等国家经济特区的设立,广东成为国家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和“排头兵”。四十年来,广东经济特区乃至全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持续推动规划改革创新,在全国城乡规划领域开创了众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创新探索,擦亮了多项广东规划品牌。
广东经济特区规划四十年回顾
回顾四十年来广东经济特区规划发展历程,经历了从支撑城市快速发展到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转型过程。
成长阶段:1979年至1992年,率先进行了规划体系的探索,确立了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龙头”地位
1978年,改革开放大幕初启,广东经济特区充分利用政策红利,凭借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的快速崛起。特区城市高度重视规划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深圳早在80年代确立了“带状组团”的城市空间战略结构,以及总体规划加详细规划的规划体系,后续结合香港经验,创设了“三层次五阶段”的规划编制体系并将其法定化。随着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应政策的不断完善,广东其他城市也相继开展了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工作,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龙头”地位逐渐被认同,有效的服务了广东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要。
突破阶段:1992年至2008年,规划编制与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区域协调机制助力新发展
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进一步推动了思想解放,经济体制实现从改革开放初期“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转型。在这一时期,城市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问题更加复杂多元。为此,特区城市在规划中进行了前瞻性的预留与应对,不断深化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探索,还开展了概念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战略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行动规划等新规划品种的探索,城乡规划体系逐步成型稳定。为更好发挥经济特区在区域发展中的带动辐射作用,广东率先探讨城镇群发展模式和协调手段,先后编制了珠三角城镇体系、珠三角城镇群和大珠三角城镇群系列规划,并适时指导、推动《澳珠协同发展规划》《珠中江城市空间协调发展规划》《深莞惠区域协调发展总体规划》等次一级城镇群规划编制,进一步促成了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的构建。
转型阶段:2008年至2015年,由促进增长的规划逐步转向提高空间质量的规划
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确立了“城乡空间一体”的城乡规划体系框架。经过前30年的快速发展,广东经济特区已步入转型期,城市发展从外延式向集约型转变,规划重点也逐步由促进增长向提高发展质量转变。《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针对土地、资源、人口和环境“四个难以为继”的瓶颈约束,首次提出将存量挖潜作为建设用地供给的主要方式,探索“城市更新”制度,在存量土地高效使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珠海则从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角度出发,率先在全国通过立法形式保障战略性概念规划的法定地位,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此外,绿道和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轨道站点TOD综合开发、滨水空间建设、岭南街区复兴等一系列对城市提质意义重大的工作也在特区城市和全省层面进行了试点和推广。珠三角绿道网、珠海社区体育公园和香炉湾沙滩修复等项目均获得了“中国人居范例奖”。
改革阶段:2015年之后,广东成为全国首个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经济特区规划改革继续走在前列
广东积极探索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于2017年3月经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成为全国首个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一系列撬动力强的改革举措相继推出:一方面,构建分级管理、分类管制、层级传导、权责明晰的规划管理机制,赋予地方政府规划实施更多主动权;另一方面,着力实现规划管理信息化,制定出台全国首个法定规划报备规范与成果数据标准,建立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
以规划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改革创新实践
四十年来,广东经济特区的规划改革与创新,为特区乃至全省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至为关键的保障和支撑。
战略格局谋长远
改革开放的前三十年,中国城市规模的迅速增长举世罕见。在快速发展中,前瞻性地确定城市未来发展格局是规划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从86版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带状组团”空间结构,到后来逐步演变成的“轴带组团”空间结构,乃至后来的“中心西移”建设前海中心,深圳的城市发展一直建立在稳定而富有弹性的空间框架中,极好地应对了城市规模的超常规增长。珠海则始终在尊重自然山水肌理的基础上,主动谋划城市发展格局,从特区成立之初的“五朵金花”组团结构,到1992年小平南巡后的“一主两翼”大组团空间结构,港澳回归后的“一主两次四新城”,到如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的“一核双城、两带多组团”结构,通过城市空间布局的优化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同样,广州的“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等战略,无不是对城市长远的谋篇布局,确保了城市空间结构和秩序的稳定。
区域联动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