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修订)和《端州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端州区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小学一年级报名办法,请有需要的家长详细阅读。
●报名对象:●
2014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年满六周岁),未入读过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
●主要信息发布:●
所有招生信息将通过端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端州发布”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
●时间安排:●
因受今年疫情影响,以下如无明确具体时间或有更改,微信公众号将另行通知,请家长留意有关信息发布。
●报名方式:●
家长可登录微信小程序“粤省事”,进入“教育服务”栏目按指引报名。
●延缓入学:●
端州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等原因确需延缓入读的,要网上提交申请并上传有关证明(具体见后续微信公众号指引)。
一、
端州户籍儿童
报名流程:
(1)6月30日前取得端州区户口簿的儿童,家长可在6月23日-30日期间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线上报名。报名同时选择是否参加流动抽签。报名所需的户口簿、房产证明、出生证以及其他有关证明,可直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提交,审核工作由系统处理或相关部门查验,无需纸质材料验核。(注:今年只安排一次报名,如因家长自身原因错过报名,将无法安排补报名)
(2)不再接受6月30日后取得端州户籍的儿童报名入读公办学校,家长可选择到民办学校报名。
(3)7月底前发放录取通知;
(4)地段依据: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距离最近的学校。学校的招生地段由区教育部门根据辖区道路和住宅小区人口分布、学校容纳能力、历史沿革等情况进行划分。
端州户籍儿童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情况作为报名地段依据,部分学校如因学位严重不足无法全部接纳报名儿童,按照以下(1)-(7)的次序及相关先后条件安排学位,同一条件以取得该次序条件的时间先后为序。(其中最近两学年未在正规幼儿园实际在册就读的儿童,在相同次序中最后安排,如因家庭特困或身体原因不能接受学前教育者可提交有效佐证则不受此限制)。如因学校报名人数超额导致无法在报名地段安排的儿童,由教育部门分流生源统筹安排学位。
录取次序
报名地段依据
同一次序,以满足对应条件的时间先后为序(越早者优先考虑)
(1)
儿童户口所在地址为父母房产(权属份额不低于51%)
儿童户址和该房产地址一致的时间
(2)
儿童户口所在地址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权属份额不低于51%,需提供儿童与祖辈的关系证明)
儿童户址和该房产地址一致的时间
(3)
父母房产(权属份额不低于51%)但儿童户口不在该房产地址上
取得该房产所属份额时间
(4)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权属份额不低于51%)但儿童户口不在该房产地址上(需提供儿童与祖辈的关系证明)
取得该房产所属份额时间
(5)
儿童户口所在地址,户主为儿童直系亲属但该地址房产非父母或(外)祖父母自主拥有(或共有份额低于51%)
入户该地址时间
(6)
儿童父母没有房产或房产共有份额低于51%,连续三年以上租赁的住房地址(每年6月30日前往回推算,必须通过政府租赁管理平台交易备案)
租赁该住房开始时间
(7)
儿童父母无房产,挂靠非直系亲属户口(含集体户)
入户该地址时间
特别说明:
1.部分儿童可能同时符合以上不止一个次序依据,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作为报名依据,风险由家长自行承担。
2.户籍确认以取得正式户口簿为准,房产确认以取得正式产权为准,而非申请或办理过程的时间。
3.有关房产必须为住宅用途,商业用公寓、商铺、车位、写字楼或其他用途不作为地段依据。
4.根据近年端州区转学相关要求,已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原则上小学毕业前不再接受转入区内其他公办学校申请,请家长从长远考虑家庭居住和接送情况选择报名学校。
二、
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报名条件:
详见《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各类人员子女,以及符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教育优待人员的子女(详见相关文件)。
报名流程:
6月22日至26日到端州区教育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端州区教育局审核,确认符合政策的儿童,就近统筹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