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2026-06-29
2025年3月,赵某、钱某、孙某三人共同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章程规定,赵某以货币出资200万元,钱某以专利权作价出资200万元,孙某以股权作价出资100万元,各股东所认缴出资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025年8月,公司发现钱某用于出资的专利权实际价值仅120万元,远低于公司章程约定的作价金额。2025年10月,孙某未经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与王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转让其所持股权。请根据上述背景信息回答以下问题。
下列关于钱某的出资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钱某的专利权出资比例超过公司注册资本30%,违反法律规定
B.赵某、孙某无需对钱某出资差额承担连带责任
C.钱某的出资因作价不实导致其出资无效,应重新履行出资义务
D.钱某应就专利权作价与实际价值的差额向甲公司补足出资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D正确: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钱某的专利权作价200万元但实际价值仅120万元,差80万元,钱某应补足出资差额。
选项A错误: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证券公司对非货币出资有30%限制,但本题中的甲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而非证券公司。
选项B错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C错误:钱某的出资并非无效,只是实际价额低于认缴出资额,钱某应当补足差额,而非"重新履行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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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A错误: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证券公司对非货币出资有30%限制,但本题中的甲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而非证券公司。
选项B错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C错误:钱某的出资并非无效,只是实际价额低于认缴出资额,钱某应当补足差额,而非"重新履行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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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孙某的股权转让行为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
B.孙某的股权转让行为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C.孙某应当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无权向第三方转让股权
D.孙某的股权转让行为需经股东会事后追认方可生效
A.赵某、钱某、孙某的出资形式均为法律允许的财产形式
B.甲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实缴出资期限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C.孙某转让其股权,还应当书面通知甲公司
D.赵某、钱某、孙某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