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案例分析
2026-04-07
【背景资料】某开发区国有资金投资办公楼建设项目,业主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了招标文件和最高投标限价,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
该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部分规定如下:
(1)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国有企业或进入开发区合格承包商信息库的企业。
(3)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和低于最低投标限价的,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d。
【问题】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逐一分析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1)~(4)项规定是否妥当?并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1)妥当。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妥当。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所有制形式或组织形式)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不妥当。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可以规定最高投标限价。
(4)不妥当。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不妥当。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所有制形式或组织形式)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不妥当。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可以规定最高投标限价。
(4)不妥当。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