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题库 / 中级经济法 / 试题详情
单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25-06-16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下列关于公司解散、注销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公司存续期间未产生债务,经全体股东承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
B.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
C.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满3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公司登记
D.当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但尚未向公司分配财产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或者经股东会决议而存续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当选,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20日。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可以在2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合伙人对外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D.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A.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B.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C.自行建造的房屋,所有权自登记时设立
D.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