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会计
2008-01-05
A企业委托B企业(A、B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17%)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45万元,加工费用5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以银行存款另外支付,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3万元,材料已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将继续用于加工应税消费品。该材料加工后入库成本是( )万元。
A.45
B.48
C.50
D.53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委托方交纳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成本,该产品销售时不再交纳消费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交纳的消费税按规定准予抵扣,记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的借方,待最终产品销售时再全额交纳消费税。本题中,委托加工收回的材料是用于继续生产的,则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可以予以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应计算缴纳增值税5×17%=0.85计入进项税额。 该材料加工后入库成本=45+5=50(万元)(注意支付的加工费不含增值税) 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85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
贷:银行存款 8.85
原材料 45
借:委托加工物资 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85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
贷:银行存款 8.85
原材料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