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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案例分析
2024-01-18

【背景资料】政府投资建设的某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生产设备由建设单位直接向设备制造厂商采购;幕墙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分包项目,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招标确定专业分包单位;材料费中应包含技术保密费、专利费、技术资料费等。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4:幕墙分包工程招标工作启动前,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的施工招标方案提出:①采用议标方式招标;②投标单位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满足分包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要求的自有试验室;③由中标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订分包合同;④中标单位如不服从施工单位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应承担主要责任。
【问题】指出事件4中招标方案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考点】招标方案。
【参考答案】事件4中招标方案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采用议标方式招标。
理由:议标不属于法定招标方式。
(2)不妥之处:要求具备自有试验室。
理由: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3)不妥之处:中标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订分包合同。
理由: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中标单位共同签订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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