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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08-01-05

按照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带来的法律后果是( )。

A.中止执行
B.终结执行
C.继续执行 
D.与破产程序合并执行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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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和解协议成立前产生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财产担保债权的人
C.和解协议成立后产生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
D.和解协议成立后产生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财产担保债权的人
A.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B.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C.重整计划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D.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