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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08-09-02

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该企业欠丁5万元,无力清偿。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1.5万元、1.5万元
B.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2万元、1万元
C.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1.5万元、1.5万元 、2万元 
D.要求甲清偿5万元

参考答案

A, B, C,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根据规定,债权人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合伙人分别要求清偿或者要求某个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   
【该题针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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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C.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以对甲的债权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A.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B.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只需要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B.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执业保险
D.合伙形式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