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2015-08-10

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A.被告住所地
B.合同履行地
C.经常居住地
D.原告住所地
E.合同签订地

参考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了合同民事诉讼条款的约定。答案详见教材P294页。
对于合同争议,如果当事人未约定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约定争议管辖法院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上述五个地点中选择一个作为管辖法院。当事人选择哪一法院作为解决争议的法院,主要应从解决纠纷的便利性、是否便于查明事实、与纠纷的关联性、是否便利执行等角度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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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例背景】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于2012年11月21日签订了《联合开发某一号路3号商业楼项目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负责办理该项目的一切合法手续;乙公司按双方商定的投资计划,负责资金投入,资金投入总量不突破2亿元。
事件1:2013年2月1日,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其中约定由乙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合同价款1.7亿元。
事件2:2013年2月5日,甲公司委托了丙招标代理公司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相关工作,招标代理公司丙,按照甲公司要求发布了招标公告,随后组织了招标,乙公司找了7家施工单位进行围标,最终乙公司中标。
事件3:2013年3月19日,按招标结果,双方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B,约定合同价款1.9亿元,并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工程结算款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问题】
1.事件2中,乙公司中标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2.事件3中,甲乙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有效?请简要说明理由。应通过何种途径解决甲乙双方对工程结算款的纠纷?
3.事件2中,丙代理公司在代理中对甲公司提出的违法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如何处理。
4.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5.假定本次招标有效,本案中三份合同,结算应以哪份为准?简要说明理由?
2 【案例背景】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王某去乙公司采购钢材,王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钢材授权委托书前往。
事件1: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钢材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事件2:王某在签订钢材买卖合同时,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水泥要出售,认为时值水泥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 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水泥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钢材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事件3: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钢材和水泥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钢材货款和50万元水泥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运输合同,丙公司应在十天内将钢材和水泥运至甲公司。
事件4: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钢材的合同。4月7日因钢材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钢材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钢材运交戊公司。
事件5:2010年4月8日,丙公司运送钢材过程中,因山洪暴发钢材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钢材尾款50万元。
事件6:后水泥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水泥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
【问题】
1.事件3中,钢材运至丙公司时,所有权归谁?简要说明理由。
2.事件4中,甲公司与丁、戊公司签订的转卖钢材的合同的效力如何?简要说明理由。
3.事件5中,钢材在运往戊公司途中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简要说明理由。
4.事件5中,甲公司能否以未收到戊公司的钢材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支付尾款?简要说明理由。
5.乙公司未收到甲公司的钢材尾款,可否同时要求甲公司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水泥买卖合同效力如何?简要说明理由。
7.买卖合同中,简要说明出卖人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8.买卖合同争议的主要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