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

简答题某建设项目地处闹市区,场地狭小。工程总建筑面积30000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5000m2,地下室建筑面积为5000 m2,大楼分为裙楼和主楼,其中主楼28层,裙楼5层,地下2层,主楼高度84m,裙楼高度24m,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筏形基础,基坑深度15m,地下水位-8m,属于层间滞水。基坑东、北两面距离建筑围墙2m,西、南两面距离交通主干道9m.施工技术方案讨论时,项目经理认为该项目的主要施工方案如下:首先在高处作业区域划出禁区,并设置围栏,建筑物的出入口,搭设长6m、宽度等于出入口净宽的防护棚,棚顶满铺5cm厚的脚手板。土方施工时,先进行土方开挖。土方开挖采用机械一次挖至槽底标高,再进行基坑支护,基坑支护采用土钉墙支护,最后进行降水。钢筋工程:直径12ram以上受力钢筋,采用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脚手架工程:外脚手架采用敞开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搭设从地到顶,考虑到脚手架的强度和稳定性要求,搭设脚手架时,要先搭设立杆、纵向水平杆和横向水平杆,然后在外侧立面脚手架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为了减少投入,5层裙房以下结构完工拆除外脚手架后,周边不设围护。对模板工程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针对原因制定了对策和措施进行预控,将模板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点设置为:模板强度及稳定、预埋件位置、模板位置尺寸、模板内部清理及湿润情况等。施工方案确定后,项目经理让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好技术交底书后提交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审查后正式实施。
问题:
(1)本项目中,出人口处防护棚的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2)本项目的土方开挖方案和基坑支护方案是否合理?为什么?
(3)该项目基坑先开挖后降水的方案是否合理?为什么?
(4) 该项目钢筋方案的选择是否合理?为什么?
(5)该项目脚手架方案是否合理?为什么?
(6)该项目主体结构5层以下周边不设围护结构方案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7) 项目经理对模板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是否妥当?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应主要考虑哪些内容?
(8)关于本工程技术交底的做法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指出并改正。

参考答案:暂无进入在线模考
(1)出人口处防护棚的搭设宽度不符合要求,宽度应大于出入口两侧各1m,而不是等于出入口净宽。
(2)不合理。本方案采用一次挖到底后再支护的方法,违背了土方开挖"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现场没有足够的放坡距离,一次挖到底后再支护,会影响到坑壁、边坡的稳定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
本项目采用土钉墙支护,现场没有足够的放坡距离,土钉墙支护不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基坑支护,也不宜用于深度超过l2m的基坑。
(3)不合理。在地下水位较高的透水层中进行开挖施工时,由于基坑内外的水位差较大,易产生流砂、管涌等渗透破坏现象,还会影响到坑壁或边坡的稳定。因此。应在开挖前采用人工降水方法,将水位降至开挖面以下。
(4)不合理。因为直径l6mm以下受力钢筋,采用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剥肋套丝后钢筋直径不能满足施工工艺要求,不具有可操作性。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适用于直径16mm以上40mm以下的热轧Ⅱ、Ⅲ级(HRB335、HRB400)同级钢筋的连接。
(5)不合理。因为建筑物设计高度84m,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l30~2001)规定:敞开式双排钢管脚手架允许搭设高度为50m.
(6) 不合理。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的规定。该规范规定: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网一道。
(7)妥当。是否设置为质量控制点,主要考虑其对质量特性影响的大小、危害程度以及其质量保证的难度大小而定。
(8)不妥之处一:技术交底书提交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技术交底书应提交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
不妥之处二:经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审查后实施。
正确做法:经项目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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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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