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2013-10-15

甲欠乙l00万元,丙、丁为保证人,但没有就各自的保证份额做出约定,假设甲无力偿还债务,(  )。

A.丙、丁可以拒绝偿还
B.丙应该承担一半的偿还责任
C.丁应该承担一半的偿还责任
D.丙、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共同保证的责任承担。《担保法》第l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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