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地点:清镇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教育窗口(清镇市百花生态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楼。可以乘坐2路、6路、801路、802路公交车到市人社局、旅游学校路口下车向“数据湖城”方向右行200米即可到达)。
3.花溪区教育局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3日9:00至12: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花溪区行政中心B区122室)。
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申请人户籍为贵安新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申请人居住地为贵安新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及报名号)。
6.牛皮纸档案袋1个(由申请人自带),请在档案袋上写上姓名、性别、申报学科、网上报名号。
(五)完成认定
经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员,直接进入认定阶段。相应认定机构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起的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并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请申请人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在指定网站发布的认定结果及相关通知要求。
(六)证书发放
相应认定机构证书发放的时间及地点如下:
1.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发放时间及地点:于11月23日前登录贵阳广播电视大学官网查看认定结果及领证通知。
2.清镇市教育局
发放时间及地点:拟定于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周末、节假日除外),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219办公室(清镇市金清路广大上城旁)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花溪区教育局
发放时间及地点:申请人及时查询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公告(政务服务→教育领域→教育公告)。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