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相关职业:包括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护理师、健康管理师、育婴员、家政服务员等,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4.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