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法律法规考点精讲 | 第三章 期货公司的合规运作 · 期货公司的期货业务
| 所属考试 | 期货从业 |
|---|---|
| 所属科目 | 期货法律法规 |
| 对应大纲 | 《2024年"期货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
| 所属章节 | 第三章 期货公司的合规运作 |
| 知识点名称 | 期货公司的期货业务 |
| 适用等级 | 一般从业资格 |
| 考试分值 | 约 4~6 分 |
核心内容
- 业务范围的上位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下列期货业务: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期货做市交易;其他期货业务。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或者变相经营期货经纪业务、期货交易咨询业务,也不得以经营为目的使用「期货」「期权」或者其他可能产生混淆或者误导的名称。
- 各项业务资格的取得方式。《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按照本办法设立的期货公司,可以依法从事商品期货经纪业务;从事金融期货经纪、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的,应当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依法登记备案。期货公司经批准或者备案可以从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第十六条对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条件作出规定,包括申请日前 2 个月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符合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业务设施和技术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且运行状况良好等。
- 期货经纪业务:开户与合同环节的合规要求。第六十一条列举了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进行期货交易的六类主体;第六十二条要求客户以自己名义开户、如实提供信息、承诺资金来源合法、披露实际控制关系,期货公司应当及时向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报告;第六十三条要求期货公司审核开户信息和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不予办理开户手续;第六十四条要求开户前向客户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由客户签字确认并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 期货经纪业务:交易指令与结算环节的合规要求。第六十五条规定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计算机、互联网等委托方式下达交易指令,期货公司应当建立交易指令委托管理制度,不得未经客户委托或者未按客户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从业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期货交易。第六十六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进行客户交易指令审核,在传递交易指令前对客户账户资金和持仓进行验证,并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传递客户交易指令。第六十七条规定发现客户交易指令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出现交易异常的,应当及时向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第六十八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在每日结算后为客户提供交易结算报告。第七十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规定为客户申请、注销交易编码,不得将客户未注销的资金账号、交易编码借给他人使用。
-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第七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可以依法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接受客户委托,向客户提供风险管理顾问、研究分析、交易咨询等服务;第七十四条规定从事该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纠纷处理方式等事项;第七十五条规定了七项禁止行为:不得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不得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为依据向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不得对价格涨跌或者市场走势作出确定性的判断;不得利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期货投资咨询活动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服务报酬;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 资产管理业务。第七十六条规定期货公司可以依法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客户委托,运用客户资产进行投资,投资收益由客户享有、损失由客户承担;第七十七条规定应当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通过专门账户提供服务;第七十八条规定可以为单一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也可以为特定多个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第七十九条规定了十项禁止行为,包括不得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不当方式误导、诱导客户;不得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不得接受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低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最低限额;不得占用、挪用客户委托资产;不得以转移收益或者亏损为目的在不同账户之间进行买卖;不得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利益为目的使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交易;不得利用管理的客户资产为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或协助客户利用资管账户规避期货交易所限仓管理规定;不得违反投资者适当性要求,通过拆分资产管理产品等方式向风险承受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产品等。
- 中间介绍业务、业务隔离与客户资产保护。第七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可以按照规定委托其他机构或者接受其他机构委托从事中间介绍业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期货保证金存管等业务制度和流程,有效隔离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确保客户资产安全和交易安全;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不得超出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并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对相关业务的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结算、统一风险管理、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易错点
易错点:认为期货公司设立后即可从事全部期货业务。→ 正确理解:按照《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期货公司可以依法从事商品期货经纪业务;从事金融期货经纪、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的,应当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依法登记备案,并非设立后即可全部开展。
易错点:把资产管理业务的收益与风险归属搞反。→ 正确理解:《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资产管理业务中投资收益由客户享有、损失由客户承担,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易错点:认为期货投资咨询可以给出确定性的价格判断。→ 正确理解:《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明确禁止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时对价格涨跌或者市场走势作出确定性的判断,也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服务报酬。
易错点:认为从业人员可以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下单。→ 正确理解:《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客户委托下达交易指令,不得未经客户委托或者未按客户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从业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期货交易。
记忆口诀
期货业务四类走:经纪、咨询、做市、其他;商品经纪直接做,金融境外咨询要资格,资管备案不能少。经纪六类不接单,实名开户审资料;咨询不得作收益保证,资管盈亏归客户。
考试分值
该知识点多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出现,常与「期货公司的其他业务」「期货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合并考查,重点考查业务范围的核准与备案要求、各项业务的禁止行为,预计分值约 4~6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公司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的期货业务不包括( )。
A. 期货经纪 B. 期货交易咨询 C. 期货做市交易 D. 期货自营交易
答案:D
解析:考查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下列期货业务: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期货做市交易以及其他期货业务;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期货自营交易不属于该条列举的期货公司业务,故选 D。
解析:考查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下列期货业务: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期货做市交易以及其他期货业务;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期货自营交易不属于该条列举的期货公司业务,故选 D。
2.【多项选择题】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不得有的行为包括( )。
A. 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B. 对价格涨跌或者市场走势作出确定性的判断 C. 以个人名义收取服务报酬 D. 利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谋取不正当利益
答案:ABCD
解析:考查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禁止行为。《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列举了七项禁止行为,包括不得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不得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为依据向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不得对价格涨跌或者市场走势作出确定性的判断,不得利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期货投资咨询活动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服务报酬等,故四个选项均正确。
解析:考查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禁止行为。《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列举了七项禁止行为,包括不得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不得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为依据向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不得对价格涨跌或者市场走势作出确定性的判断,不得利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期货投资咨询活动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服务报酬等,故四个选项均正确。
常见问题(QA)
- Q1:期货公司的各项业务资格分别如何取得?
- A1:按照《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按该办法设立的期货公司可以依法从事商品期货经纪业务,属于「设立即可为」;从事金融期货经纪、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的,应当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依法登记备案;经批准或者备案还可以从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以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为例,第十六条要求申请日前 2 个月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符合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业务设施和技术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且运行状况良好等。
- Q2:资产管理业务中,为什么明确要求投资收益由客户享有、损失由客户承担?
- A2:这是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决定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期货公司可以依法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客户委托,运用客户资产进行投资,投资收益由客户享有、损失由客户承担;第七十七条要求签订资产管理合同、通过专门账户提供服务。这一安排体现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法律定位:资产所有权仍属于客户,期货公司提供的是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费,因此不得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否则就违背了资产管理的性质。
- Q3:应试时如何区分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与资产管理三类业务的合规要点?
- A3:可以按「入口—过程—出口」三段记忆。经纪业务的入口是开户(第六十一至六十四条:不得接受的六类主体、实名开户、审核资料、风险说明书与经纪合同),过程是指令与结算(第六十五至六十八条:委托方式与指令管理、指令审核、时间优先传递、异常报告、每日结算报告),出口是销户与交易编码注销(第七十条)。投资咨询业务的核心是服务内容与禁止行为(第七十三至七十五条:风险管理顾问、研究分析、交易咨询;不得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不得作确定性判断、不得以个人名义收费)。资产管理业务的核心是收益风险归属与禁止行为(第七十六至七十九条:收益归客户、损失归客户;不得占用挪用客户委托资产、不得违反适当性要求拆分销售)。
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https://www.cfachina.org/
说明:中国期货业协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大纲,2025、2026 年考试沿用;其中《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为一般从业科目,《期货投资分析》为专项科目。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期货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