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法律法规考点精讲 | 第四章 期货行业的自律管理 · 期货业协会的自律管理措施
| 所属考试 | 期货从业 |
|---|---|
| 所属科目 | 期货法律法规 |
| 对应大纲 | 《2024年"期货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
| 所属章节 | 第四章 期货行业的自律管理 |
| 知识点名称 | 期货业协会的自律管理措施 |
| 适用等级 |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一般从业资格) |
| 考试分值 | 约 5 分 |
核心内容
- 自律管理的依据与地位:中国期货业协会是期货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实行自律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 自律管理措施的主要种类:对违反协会章程、自律规则与执业规范的会员及其从业人员,协会可以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通报批评、暂停或者撤销会员资格、暂停或者撤销从业人员执业注册等自律措施(《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 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协会组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实施从业人员执业注册与后续职业培训管理,对从业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与执业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自律措施。
- 对会员的纪律处分:对违反协会章程与自律规则的会员,协会可以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或者撤销会员资格等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应当报告监管机构,由监管机构依法处理。
- 与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的区别:自律措施由协会依据章程与自律规则作出,属于行业内部管理行为;行政处罚由监管机构依法作出,具有国家强制力,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撤销业务许可等;两者可以并行适用,协会在自律管理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应当报告监管机构。
- 程序要求与救济途径:协会作出自律措施应当遵循章程与自律规则规定的程序,向当事人说明事实、理由与依据,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对自律措施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协会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易错点
易错点:认为期货业协会可以对会员作出行政处罚。→ 正确理解: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属于行业自律组织,其采取的是自律管理措施;行政处罚由监管机构依法作出。
易错点:认为自律措施只有谈话提醒一种形式。→ 正确理解:自律措施包括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通报批评、暂停或者撤销会员资格、暂停或者撤销从业人员执业注册等多种形式。
易错点:忽视协会报告监管机构的义务。→ 正确理解:协会在自律管理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应当报告监管机构,由监管机构依法处理,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管相互衔接。
易错点:认为自律措施作出后当事人没有救济途径。→ 正确理解:协会作出自律措施应当遵循规定程序并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协会规定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记忆口诀
记「协会=自律组织、社会团体法人;措施=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通报批评、暂停或撤销会员资格、暂停或撤销执业注册;与行政处罚并行、发现违法即报告;程序保障陈述申辩与复核申诉」。
考试分值
该知识点多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出现,常考自律管理措施的种类与适用对象、自律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区别、协会报告监管机构的义务以及程序与救济要求,预计分值约 5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中国期货业协会对违反自律规则的会员可以采取的自律管理措施不包括( )。
A. 罚款 B. 谈话提醒 C. 通报批评 D. 暂停或者撤销会员资格
答案:A
解析:考查自律管理措施的种类。谈话提醒、通报批评、暂停或者撤销会员资格均属协会可以采取的自律措施;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应当由监管机构依法作出,故选 A。
解析:考查自律管理措施的种类。谈话提醒、通报批评、暂停或者撤销会员资格均属协会可以采取的自律措施;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应当由监管机构依法作出,故选 A。
2.【多项选择题】关于中国期货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协会是期货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B. 协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从业人员执业注册 C. 协会在自律管理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应当报告监管机构 D. 协会作出的自律措施与行政处罚具有完全相同的性质
答案:ABC
解析:考查协会自律管理的性质与措施。协会的法律性质、对从业人员执业注册的管理权限、报告监管机构的义务,A、B、C 正确;自律措施属于行业内部管理行为,与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政处罚性质不同,D 错误。
解析:考查协会自律管理的性质与措施。协会的法律性质、对从业人员执业注册的管理权限、报告监管机构的义务,A、B、C 正确;自律措施属于行业内部管理行为,与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政处罚性质不同,D 错误。
常见问题(QA)
- Q1:期货业协会的自律管理措施与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
- A1:两者的实施主体与性质不同。行政处罚由监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法律法规作出,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撤销业务许可等,具有国家强制力;自律管理措施由协会依据章程与自律规则作出,如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通报批评、暂停或者撤销会员资格、暂停或者撤销从业人员执业注册等,属于行业内部管理行为。两者可以并行适用:协会在自律管理中发现会员或者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应当报告监管机构,由监管机构依法处理;监管机构在查处案件过程中,也可以将有关情况通报协会,由协会采取相应的自律措施。
- Q2:为什么自律管理措施也要遵守程序并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
- A2:自律管理措施虽然属于行业内部管理,但暂停或者撤销会员资格、暂停或者撤销从业人员执业注册等措施会直接影响当事人的经营资格与执业权利,影响重大。因此协会在作出自律措施时应当遵循章程与自律规则规定的程序,向当事人说明作出措施的事实、理由与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避免因事实不清或者程序不当而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对自律措施有异议的,还可以按照协会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通过内部救济渠道纠正可能的错误,使自律管理既严格又公正。
- Q3:这个知识点通常怎么考?
- A3:多考自律管理措施的种类与适用对象,如哪些措施属于协会可以采取的自律措施、哪些属于行政处罚;也考自律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区别,如实施主体、性质与是否可以并行适用;还可能考协会报告监管机构的义务,以及作出自律措施的程序要求与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干扰项常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安到协会身上,或者把自律措施说成与行政处罚性质相同。
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https://www.cfachina.org/
说明:中国期货业协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大纲,2025、2026 年考试沿用;其中《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为一般从业科目,《期货投资分析》为专项科目。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期货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