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武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考试、体检、体能测评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全程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成绩公开,笔试、面试全程由县纪委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2、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后如有反映问题并经过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人员资格,不再递补。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县人社局将及时在武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咨询时间:9:0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0311-86661835(仅限报名系统咨询)、0318-38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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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的公告
为满足我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人员需求,参照《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人事代理)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名额、资格条件
(一)招聘名额: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
(二)资格条件
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环保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
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认真,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社会记录;
2、大名县户籍(配偶、父母属大名县户籍也可报名),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3年04月0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0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3、男性(因工作性质需要,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待遇
1、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与大名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聘用人员与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聘用合同到期后,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大名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所需费用由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发放缴纳。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符合条件报名人员于2021年04月01—10日期间到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计划综合管理股报名,报名时请做好新冠疫情自我防护,排队间隔距离一米以上,携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页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蓝底照片9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工作时间:08:30—12:00,13:30—17:30,清明节假期休息。
报名地址:大名县北京路与元城街路口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6房间
咨询电话: 0310-6586125(大名县人社局)。
0310-6561890(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
监督电话: 0310-6512388(大名县监察委)
2、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同时进行)。对报考人员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页进行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内容,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