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组织、命题、监场、阅卷工作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考试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程序组织考试,对违纪舞弊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1、公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武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总成绩、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报考岗位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由县人社局组织相关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以网上成绩查询时公布为准。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携带《笔试准考证》及以下材料以供复审: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报考岗位要求为衡水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报考人员的配偶、报考人员的父母一方为衡水户籍需提供相应证件及证明材料)
(3)毕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就业报到证
(6)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其它相关材料的证明(如本人在武强县工作年限满五周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党员证明等)
(8)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3张;
说明:以上材料原件供现场审核,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按如上顺序装订(2021届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考生,须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人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及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岗位根据统一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由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 ,登录报名系统, 打印《面试通知单》。
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实施能力等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注意事项: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并在武强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人员,学历较高者。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复查一次。
2、考察政审
由县人社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政审主要是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
3、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武强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上。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所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经费形式均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全额财政)。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